09.14 從2018年10月1日起,禹州市月最低工資由1570元調整為1700元

從2018年10月1日起,禹州市月最低工資由1570元調整為1700元

好消息!

10月1日起

許昌調整最低工資標準了!

一起來看看

最新標準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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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18年10月1日起,我市上調最低工資標準。

月最低工資標準:

調整後分2個檔次:

1900元和1700元,對應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9元、17元。

市區、長葛市:

月最低工資由1720元調整為1900元。

漲了180元,提高了10.47%。

禹州市、鄢陵縣、襄城縣:

月最低工資由1570元調整為1700元。

漲了130元,提高了8.28%。

从2018年10月1日起,禹州市月最低工资由1570元调整为1700元
从2018年10月1日起,禹州市月最低工资由1570元调整为1700元

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部分

1、加班加點的工資;

2、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3、用人單位通過貼補伙食、住房等支付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性收入;

4、用人單位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5、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為勞動者提供的福利待遇。

上述不包括內容由用人單位另行支付。

調整實施範圍

我市行政區域內的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和與之形成勞動關係的勞動者以及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係的勞動者依照執行。

最低工資標準為應發標準,適用於全日制就業的勞動者;

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以小時計酬為主的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用人單位支付給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勞動者(含試用期、學徒期、見習期、熟練期等以及以勞務派遣形式被派到用人單位的勞動者)的應發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从2018年10月1日起,禹州市月最低工资由1570元调整为1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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