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10月1日起
許昌調整最低工資標準了!
一起來看看
最新標準是多少!
☟☟☟☟
從2018年10月1日起,我市上調最低工資標準。
月最低工資標準:
調整後分2個檔次:
1900元和1700元,對應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9元、17元。
市區、長葛市:
月最低工資由1720元調整為1900元。
漲了180元,提高了10.47%。
禹州市、鄢陵縣、襄城縣:
月最低工資由1570元調整為1700元。
漲了130元,提高了8.28%。
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部分
1、加班加點的工資;
2、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3、用人單位通過貼補伙食、住房等支付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性收入;
4、用人單位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5、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為勞動者提供的福利待遇。
上述不包括內容由用人單位另行支付。
調整實施範圍
我市行政區域內的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和與之形成勞動關係的勞動者以及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係的勞動者依照執行。
最低工資標準為應發標準,適用於全日制就業的勞動者;
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以小時計酬為主的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用人單位支付給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勞動者(含試用期、學徒期、見習期、熟練期等以及以勞務派遣形式被派到用人單位的勞動者)的應發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閱讀更多 禹州人社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