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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关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
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
资助工作的通告
根据《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人学资助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为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人学资助项目资助资金发放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资助对象、条件和标准
(一)资助对象
2018年应届毕业于大关一中或翠华镇中学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且当年高考考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2017 年起,按照国家规定少数民族预科生享受相应资助政策,纳人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人学资助项目。
(二)资助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4.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录取;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 人学资助项目优先资助孤成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学生、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学生等。
(三)资助标准:人学资助项目的资助标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自治区,直辖市)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资助款用于一次性补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问的交通费及人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
二、资金数及申报时间
(一)资金数分配
2018年大关县普 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人学资助总金额为28000元。大关县教育局将根据资金数合理分配省内、省外名额,确保资金名颜当年用完。
(二)申报时间及地点
申报地点:教育局资助中心(文化广场内原林业局办公楼)
(三)所需材料
1.书面申请书1份原件;
2.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人学资助项目申请表1份;
3. 高中毕业证复印件1份;
4.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身份证、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1份。
6. 相关贫困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三、其它事项:
(一)对于获得过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申请学生,可不另外提供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
对于未获得过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申请学生,可提供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证明材科(复印件即可)或户籍所在地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等。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包括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同学生申请表一并存档留存。同等条件下,评选时建档立卡户贫困学生优先享受新生人学补助。
(二)如申报人申报信息不实,将取消其资助并予严肃处理;如学生领取资助款后,不到高校报到注册,教育局有权追回资助款,并给予相应处理。
大关县教育局
二0.人年八月十三日
来源 | 大关教育局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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