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申請強制執行,費用誰出?

民智末開


到強制執行階段申請執行人只是不用出執行費了,但是不代表在執行階段,申請執行人就不用再花錢了。

我們都知道民事訴訟一審立案,原告必須要交訴訟費(案件受理費),如果是家庭特別困難交不起訴訟費,可以申請法院減免,原告不交訴訟費法院按撤訴處理,上訴人不交上訴費,按撤回上訴處理。因此,在訴訟過程當中,你不交訴訟費,意味著就放棄了。

到了強制執行階段,申請執行人(訴訟階段稱原告)到法院申請執行立案,按照《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10條、38條的規定,執行費申請費應當由被執行人承擔。雖然申請執行人不用出執行費,但是如果你查封的有房產、土地等財產需要評估、拍賣,此時你可能就會要預交(墊付)評估費,因為一般法院都是委託第三方評估公司評估涉案房產。

在司法實踐當中,評估公司一般不找法院要錢而是直接讓申請執行人墊付評估費,否則就不會給我們出具評估報告,沒有評估報告,司法拍賣程序就無法啟動,現實當中,評估費都是我們申請執行人墊付的,等到房屋拍賣後,從房屋變價款中優先扣除評估費給申請執行人。除了要墊付評估費,通常在執行過程中還會產生交通費等其他必要開支。


法律知道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強制執行的費用,不用申請人預交,由被執行人負擔。

司法實踐中,一般是申請執行人到執行局申請立案,將來執行的第一批款項,首先將執行費扣出留在執行局,其餘的通知申請執行人領取。舉個例子。當事人申請1 000 000元標的額民事賠償的強制執行。執行費應當是12 400元。

申請人要做的就是準備有關資料到立案大廳進行立案。後邊配合執行就是了。

假設第一次執行局執行到100 000元,扣去12 400執行費,剩餘的87 600元交給申請人。

以後,被執行人還需要被執行的,還有執行款900 000元,執行費12 400元(前邊扣了,這次收回歸申請人),另外還有利息。

也就是說,最終,執行費是被執行人負擔的。

補充一下。

專門查了一下法律原文。

《訴訟費用繳納辦法》第十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下列事項,應當繳納申請費:
(一)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做出的裁決和調解書,公證機構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
第二十條規定:······申請費由申請人預交,但是,本辦法第十條第(一)項、第(六)項規定的申請費不由申請人預交,執行申請費執行後繳納,破產申請費清算後繳納。

上述規定有點拗口,但是基本上就是執行費不用申請人預交,執行後由被執行人承擔。


淮北日月升


申請強制執行就會涉及到執行費的問題,但執行費不同於案件受理費,不需要有申請執行人預先繳納,而是需要由被執行人承擔。在司法實踐中,申請執行人立案申請強制執行時,人民法院的訴訟服務中心不收取執行費。

那麼執行費是怎麼讓被執行人承擔的呢?在實踐中,如果申請人申請的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金額為10000元,那麼在執行過程中執行法官會要求被執行人繳納10050元。其中的10000元依法發還給申請執行人,剩餘的50元作為執行費依法上交國庫。

法律之所以規定執行費有被執行人負擔主要是為了懲罰被執行人不自覺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行為。也是希望通過這種方式,能夠讓更多的人在判決生效以後,主動及時的履行判決書確定的義務,以減少人民法院執行法官的壓力。

以上,希望能夠對你有所幫助。


榨汁小二郎


您的問題有一點表述上的不周到。

是申請執行,是執行費用。

執行費用由申請人墊付,最終由被申請人支付、承擔。

通常,申請執行人,為了及時啟動執行程序,他很積極、很樂意地承擔這個申請費用。

但是呢,當事人之所以申請執行,是因為被申請人不按時按生效的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履行所致,因而,這一塊的費用依法應當由被申請執行人承擔。

這是毫無疑問的。


陳群律師


最終由被執行人承擔,依據現行規定申請人也無需墊付。


毋龍飛律師


申請強制執行,申請人不需要預交申請執行費。但是,法院強制執行仍然需要收取執行費,執行費作為實現債權的費用,在法院獲得可供執行財產後優先從債務人財產中清償。

1、執行申請費的計算方式:

《人民法院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四條規定,申請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沒有執行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元至500元。

2.執行金額或者價額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超過1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1%交納。

第二十條,本辦法第十條第(一)項申請強制執行的申請費不由申請人預交,執行申請費執行後交納。

2、債務清償順序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21條規定:債務人除主債務之外還應當支付利息和費用,當其給付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時,並且當事人沒有約定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順序抵充:(1)實現債權的有關費用;(2)利息;(3)主債務。

所以法院的執行費、訴訟費、評估費、拍賣手續費等等屬於實現債權的有關費用,應當在法院強制執行分配時優先清償,優先於利息及本金等債務。


葉律師


判決生效後,被告沒有按時按照判決履行義務,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程序的啟動需要當事人去法院申請,申請時需要提交強制執行申請書與判決書。

申請強制執行不需要申請人出任何費用(法院不收)。法院因為該執行所產生的費用由國家墊付,最後由被申請執行人承擔。


重慶胡律


申請強制執行。應該是甴被執行人付執行費,上世紀九十年代河南一家煤礦欠我8萬多元木材款。我起訴到法院。法院依法裁定限期付款。並查封了他的固定財產和凍結了他的銀行賬號。後煤礦一拖在拖,我寫了強制執行申請書。後有遞交強制執行保證書。當時沒有執行局。我也沒給法院交什麼費,只是在立案時按訴訟標底出了訴訟費。由主審法官代法警去。我代的八臺汽車及十多個裝卸工。費用全是我掏的。


毛圪瘩5


我請律師打官事要債`律師費怎麼付`是我付、還是債主付


晨陽9198


1.判決結案的涉財執行費由被執行人承擔;

2.和解結案的涉財執行費由雙方商定或法院確定;

3.刑事案件中涉及的財產執行不收取費用;

4.主動履行判決的不收取執行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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