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8 偷電被發現、怒停全村電!最終他被拘留15天……


偷電被發現、怒停全村電!最終他被拘留15天……

株洲新聞網6月28日訊(通訊員 王瀚輝 彭小桐 記者 尋慧蓉)近日,株洲市株洲縣淥口鎮油圳村整個臺區80多戶突然停電了。這既沒打雷下雨,供電公司也沒對這個臺區停電檢修,為啥無故停電?

日前,株洲縣供電公司南陽橋供電所員工在淥口鎮油圳村巡線時,發現村民易某春家牆上的電錶不翼而飛,可家裡還在正常用電。經調查瞭解,原來易某春為了不交電費,自行拆了電錶竊電。供電員工告訴易某春竊電違法,並對他家做了停電處理。

沒想到,易某春為了洩憤,竟然用竹竿砸了臺區變壓器旁邊的高壓跌落保險,導致整個臺區都停電了。當天下午6點左右,供電員工搶修覆電回到供電所。又接到油圳村客戶的停電報修電話,說易某春再次將新換上的跌落保險砸毀了。

面對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以及供電員工的教育和勸說,易某春仍不知悔改,甚至揚言:“你們敢停我的電,我就讓大家都沒電用!再不送電,我就繼續砸!”

供電員工當即報警。經當地派出所取證、審訊,易某春對竊電和毀壞公共財物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淥口鎮派出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對易某春執行了行政拘留15天的處罰。

普法小貼士: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 :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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