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請問老賴有財產但轉移了,法院去查封廠子發現沒有財產,怎麼辦?

王甲樂


法律講究證據,拿證據說話!法院有義務也應該幫助執行人,可是現實是所有執行人都希望法院受理了就必須得達到執行人要求,執行人自己應積極主動尋找證據提供給法院,每個執行法官需要執行的案件成百件甚至上千件,沒有哪個執行人不著急的,執行人想盡快解決問題還需執行人自己主動尋找。


農夫地頭忙


這個問題有意思,我是一名創業者,選擇回答。

老賴有財產轉移了,法院去查封廠子沒有財產怎麼辦?我認為。

一,拿出老賴轉移財產的證據

這一點很關鍵,向法院提供老賴財產的轉移地點,這就是最佳方案。

二,暗訪老賴關聯人

對於有財產轉移的老賴,可以通過調查,瞭解其動態和生意往來,以及近親屬的財產關聯,找出證據。

三,強制執行

可以依照“拒執罪”相關條款,對老賴進行懲戒。

四,口說無憑

對於經濟糾紛官司,不能口說無憑,要注重證據收集和保全。

總之,現在社會對於老賴的打擊越來越嚴,但一定是證據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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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體經濟守望者


拿老賴代替失信被執行人說事,引起了賴姓人民極大的不適感,給賴姓人民帶來了極大的思想壓力!同為炎黃子孫,相煎何太急!況且最高人民法院早已明確用失信被執行人代替老賴一詞!任何姓氏前加個老字或小字,都是該姓氏人民的特有稱謂!是友姓人見面打招呼的口頭用語而已,這是千百年來形成的俱有中國特色的公序良俗!何必拐彎抹角地來刺激天下賴姓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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