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注意!3月7日起,鶴壁市道路機動車輛停放恢復正常管理

鶴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

關於新冠肺炎疫情復工期間保障道路暢通的通告

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揮部安排部署,我市企事業單位復工復產工作正在加快推進,工農業生產運輸客車、貨車出行頻次加大,道路車流量明顯增多,各類車輛出現了恢復正常交通的趨勢。但是,目前大量車輛在城區道路上停放,堵塞了部分人行道、非機動車道、機動車道、小區路口、客運港灣,擾亂了城區正常交通秩序,影響了下步擴大生產經營。為切實做好城市道路保通工作,現就有關車輛管理通告如下:

一、恢復常態管理

從2020年3月7日起,全市道路機動車輛停放恢復正常管理,機動車輛需停放在小區內停車場;商場、企業、廠礦、單位內部停車場;公共停車場;道路上施劃的機動車臨時停車位內,禁止不按規定隨意停放。

二、違規停放將依法處罰

嚴禁在道路上沒有施劃停車位的地方停放;嚴禁機動車佔用公交港灣停放;嚴禁佔用人行道停放;嚴禁佔用道路路口停放;嚴禁佔用調頭道停放;嚴禁在斑馬線上停放。對違反規定、影響通行的車輛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處罰並拖離;對不聽勸阻、影響疫情防控和開工復工的機動車將依法從重處罰。

鶴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

2020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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