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2 永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公告(二)

2020年1月30日,金凤区袁某和曹某被自治区疾控中心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经调查:袁某、曹某一家4人于1月22日15:54,曾进入永宁县望远镇四季鲜水果批发市场采购葡萄、小金桔、草莓、柿饼子、核桃、瓜子、桂圆等水果,17:15离开,期间停留约80分钟,买完水果后直接返回金凤区家中。

为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工作,有效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紧急寻找可能与袁某、曹某一家4人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凡在上述时间段内与患者有过密切接触人员,请您和您的家人佩戴口罩,不要随意外出,并迅速与所在地乡镇(街道)、村(社区)联系。

二、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咳痰、鼻塞、流涕、咽痛、头痛、乏力、肌肉酸痛、关节酸痛、气促、呼吸苦难、胸闷、结膜充血、恶心、呕吐、腹泻等不适症状,请您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立即联系辖区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三、请相关人员看到本公告后保持通讯畅通,积极配合辖区医疗卫生机构的调查和随访管理。

联系电话:永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951—8011664

施云涛18995121278


永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20年2月2日


永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公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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