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郡县制是秦帝国灭亡的一个因素吗?

殿下~


郡县制当然是秦国灭亡的重要原因,真正稳定的大一统王朝如两汉王朝,正是汲取秦朝教训,采取郡县制和分封制并行的郡国制。


战国时代,各国加强中央集权,消灭了异姓卿族,但是公族是始终参政的,秦国如此,关东六国也是如此,信陵君魏无忌、孟尝君田文、平原君赵胜等战国名公子,不就是典型例子吗?这些公族子弟和国君利益紧密相关,而又无力对抗国君,其实是战国各国一股不可或缺的政治力量。


秦国历史上,即使是秦孝公变法之后, 秦国公族也同样一直活跃于政治舞台之上。秦国历史上一代名将“严君”樗里疾,本名嬴疾,就是秦孝公的儿子,秦惠文王的弟弟。

他一生战功赫赫,所向无敌,累积歼灭六国军队数十万人,击败无数六国名将,论战绩和军事才能,都不亚于“武安君”白起。同时,他出将入相,辅佐秦惠文王、秦武王、秦昭襄王等三代秦君,为大秦帝国奠定一统天下的基础,立下不朽功勋。

秦国丞相:“严君”樗里疾

秦昭襄王时期,身兼外戚和外来客卿双重身份的丞相魏冉长期执政,也正是樗里疾代表的公族势力的存在,和外戚、客卿势力相互制衡,才使得魏冉们不能肆意妄为,独断专权。


然而,秦始皇统一天下后,一味只希望自己集权统治不受其他势力掣肘,军功勋贵,宗室,外戚等势力,都在不断打压下走向衰弱。帝国权力集中在了他的少数几个亲信(如李斯等人)的手里。

李斯在辅佐秦始皇建立秦朝的各项制度时,当然有巨大的历史贡献,但是这不等于李斯的一切政治主张的出发点,都是为秦国好。

李斯坚决反对分封制,主张实行郡县制,除了迎合秦始皇的集权心态,与其说是为帝国的长治久安着想,不如说更多是为自己的个人私利。

因为实行分封制的话,秦国的皇族宗室集团,就会重新凌驾于他代表的士人客卿集团之上。

秦朝丞相:李斯

李斯建同时议秦始皇“焚书坑儒”,最核心的不是焚书,而是禁止私人议论批评国政, 禁止私人学术和私人交流,把书籍都藏进国家图书馆束之高阁, 要学习只许通过官方学习法律,其目的也是从挖空原关东士人集团的根基,避免关东士人集团的“新人”取代他这个“旧人”的地位。

李斯的主张,显然只有利于他这样已经在秦国混出头的既得利益者,对关东士人整体是非常不利的。长期占据秦国政治舞台的关东客卿集团,便因此后继无人。


商鞅之后有张仪,可不是有商鞅儿子继任丞相,张仪之后有范睢,也不是张仪儿子继承丞相。范睢之后有吕不韦,吕不韦之后到了李斯做丞相,他自己的后人各个是朝中高官,原来的关东士人呢?

在李斯的怂恿下,秦始皇既不封建诸王,让皇子们招揽门客,录取官爵,又废私学禁止议论政治, 取消士人的政治参与权,这是把士人阶层往死里收拾,企图将这个呼风唤雨数百年的阶层,彻底消灭在大一统帝国内。所以等到陈胜揭竿而起,振臂一呼,连孔子后人都亲自跑去参加起义军了。


在权力面前,皇帝要想巩固皇权就必须各种政治势力互相制约,任何政治势力一家独大,对皇权就是灾难。秦始皇为了集权需要,对其他政治势力不加信任,大力打压。等他一死,秦国皇族立刻大权旁落,他的所有子女,都被胡亥、李斯、赵高们肆意杀戮。祸起萧墙厮杀到最后,帝国大厦崩溃,各方政治集团同归于尽。

从两汉到隋唐,各个王朝都会赋予皇族宗室相当的权力, 宗室皇族享受着最大的富贵,也理所当然承担一定的政治责任。 彻底打压皇族的朝代如秦朝,下场则是速亡。给皇族权力的理由,不是什么亲情,而是他们的血统身份,决定他们真正有维护本朝天下的动力。


如果秦国有强大的宗室力量,有军功勋贵和关东士卿互相制衡,那秦国在秦始皇死后内斗也不会那么惨烈。 而且分封诸王也可以为旧六国士人找到一个出仕的通道,使他们不至于走投无路,只能选择投靠起义军,推翻秦朝这一条路。

后来刘邦建立汉朝,再也不敢搞纯粹的郡县制,而是搞郡国并行,给刘氏皇族强大的实力,正是汲取秦始皇的前车之鉴。


(本文大部分内容,为【长乐夜未央】 原创撰文 | 授权【狐狸晨曦】重新整理发布)

狐狸晨曦


这个问题,其实古人已经给出了答案了。唐柳宗元在《封建论》中就说:“失在于政(残暴政治),不在于制(郡县制),秦事然也。”

有关郡县制与分封制之利弊,柳宗元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在《封建论》说得很清楚。

郡县制的始创者,是楚国的楚武王熊通。

郡县制相比于分封制(封建制),究竟有何优势?楚武王为何要设计出这种制度?

郡县制的最大优势在于,郡县制的官长是由国君任命,其职位不可无限期继承。所以,在楚武王设立权县后,斗缗不服管辖,楚武王直接杀死斗缗,改派阎敖;阎敖失职,丢失权县,楚文王又能把他杀死。郡县制的官长由国君指派任命,甚至生杀大权都由国君掌控,只要不尽忠职守,随时都有失业甚至丢命的危险。从基层来说,郡县制在制度上的压力,迫使各郡县的官长必须得作出业绩以自保;从上层而言,因为拥有对各郡县官长的任命权和裁撤权,也就直接增强了国君的中央集权。

与之相反,分封制(封建制)下的诸侯是世世代代继承。如果诸侯有异心,就可以拥兵自重,足以形成与中央相抗衡的力量。同时,分封制下的诸侯由于不存在失业危机,固步自封、不思进取、得过且过,让所辖诸侯国发展长期停滞不前。不管诸侯国太强或是太弱,都是中央政权的负担:诸侯国过强,“中央”就得担心反叛;诸侯国过弱,“中央”就得额外承担保护之责。可不管诸侯国发展得太好还是太差,“中央”都无法剥夺其族人的继承权。在分封制(封建制)下,周夷王杀死齐哀公,齐国还是得姜子牙的后代来管;周宣王杀死了叛逆的伯御,鲁国国君之位还是得找周公旦的后代来接任。这就是分封制下,中央集权的无奈。

分封制和郡县制如此一对比,就可发现郡县制极大地增强了中央集权的控制力,而削弱了地方分权的实力。

正是深入研究了西周王室衰落的历史教训之后,楚武王才会创立出郡县制来替代分封制(封建制)。

这是诸侯国为维护中央集权,所做出的第一个重大变革,政治意义无比重大。楚国能够在短期内迅速发展壮大,除了地缘政治环境上的固有优势外,更关键的就是制度上把分封制(封建制)变革成了郡县制,让楚国彻底摆脱了分封制(封建制)的桎梏。地缘政治上的优势,与楚国比邻的众多诸侯国都拥有;制度上的创新,才是楚国得以快速发展的动力源泉。在变革了分封制(封建制)之后,楚王才能发挥自身威力,最大程度地集合楚国资源,集中楚国力量来办大事,让楚国在短时间内迅速鹤立鸡群,在众多的诸侯国中脱颖而出。

秦国商鞅变法,废除分封制改郡县制,显然是借鉴了楚国的郡县制改革。


欲云谈史论今


郡县制不应该是秦帝国灭亡的因素,而是秦国未能防止地方反叛的地方制度。

秦朝的灭亡,应该是秦国暴政,与严苛的法律导致民不聊生,加上秦国刚刚建立大一统的国家,并没有可以参照的统治方式,人心不稳所以,最终导致各地起义不断。

如果,秦朝有更好的控制地方方式,可能会有效的打击反叛势力,但是在秦朝时期,郡县制并不是最有效控制地方方式。

但是,郡县制并不是灭亡的因素,如果秦朝实行仁政,即使实行郡县制,也不会亡国!


史论纵横


我个人认为,郡县制是秦帝国灭亡的一个因素。郡县制是一种制度进步,但在郡县制以前,中国实行的分封制,说白了就是地方分权制,中央权力很小,为什么周王不能修长城,不能开凿水利?因为分封制下,周王不能调动全国的所有力量,周王想做但是地方不愿意,中央也没办法。曾经周宣王想搞人口普查,就是想扩大中央权力(先了解了地方的人力物力财力,之后才能和地方政权把这些夺过来),结果就遭到抵制,群臣劝谏。但是,秦始皇建立郡县制后,地方权力被集中于中央,此时秦始皇面对了一个前无古人的事实,那就是从来没有那个人可以凭一个人的意志任意对国家进行调度。由于没有历史经验,他恐怕不知道他的一个决定会对国家造成多么严重的影响(战国时期也有中央集权,但列国领土比较小,影响也小)。我们仅从后人的角度看,觉得秦始皇残暴,但是在他看来他的政策恐怕不过是曾经那个“小秦国”的延续。只是国家扩大了,影响也扩大了,最终国家不可收拾。对于这种情况,后世的王朝用儒家的思想中保守主义观念来约束皇帝的决策,以保证这种悲剧不会发生。


三多学历史


秦帝国灭亡是因为嬴政好大喜功,北长城、北直道(通往北方的高速公路,防备北方匈奴

)、秦皇陵以及秦朝统一六国以后不懂的休养生息致使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再加上秦二世是个傀儡,赵高阉人祸国殃民才是最根本的原因。和郡县制没有任何关系,郡县制是社会的巨大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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