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8 乐至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通告(第2号)

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决防止疫情浸入扩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国家和省市的统一部署,现就加强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村(社区)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做好个人防护。广大居民要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和入户排查工作,尽量减少外出,避免到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众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出门时正确佩戴口罩。注意个人卫生防护,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增强自身体质和免疫力。如有需要,请主动配合做好隔离观察和追踪排查工作。

二、加强监测排查。按照“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社、社不漏户、户不漏人”的原则,对全县所有居住人员开展全覆盖监测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要以乡镇(街道)、村(社区)为主体,逐户逐人建立台账,每天动态更新监测信息。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发动村(社区)网格员、家庭签约医生队伍等人员力量,提高追踪排查的精准性和时效性,确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能够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主动登记观察。2020年1月8日以来,从湖北尤其是武汉等重点疫区来乐至、去过疫区以及途经疫区来乐至的所有人员,必须主动到村(社区)进行登记,并自觉居家隔离14天,不出门、不待客、不参加各种聚会聚餐活动。居家观察期间每天至少两次测量体温,如有发热(腋下体温37.3℃以上)、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立即向村(社区)电话求助或戴上口罩前往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准确告知医生发病前的武汉等地旅居史相关信息。

四、取消聚集活动。加强村(社区)群体性聚餐聚会监管,禁止任何餐饮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餐活动,已经订餐的要立即取消或延期举办。乡厨及专业加工团队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得承接群体性聚餐宴席。各乡镇(街道)要督促村(居)民委员会加强对村(居)民的群体性聚餐管控,重点监测人员不探亲访友和到人员密集场所。

五、加强集市管理。定点农(集)贸市场和各类经营场所要加强病媒生物防治、通风管理,做到每日清洗消毒。严禁活禽活畜宰杀、销售,严禁非法养殖、加工、经营各类野生动物,严厉打击非法转运贩卖野生动物。广大群众要注重安全饮食,尽量吃熟食,不购买和食用野味,避免接触野生或养殖动物。

六、搞好环境整治。加大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力度,严格对村(社区)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把环境卫生治理措施落实到每个村(社区)、单位和家庭,防止疫情传播。家庭和个人要主动参与、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七、加强健康宣教。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防控知识宣传,科学指导群众正确认识和预防疾病,规范防控行为,做好个人防护。广大群众要科学健康参与群防群治,文明理性上网,关注官方权威信息,严禁散布和传播不实谣言,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请务必遵守上述要求,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如需咨询,请拨打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028—23239800、23239822;县疾控中心:028—27133100、18982918929。


附件:乐至县各乡镇(街道)举报电话


乐至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8日


附件

乐至县各乡镇(街道)举报电话


南塔街道 028—23322615

天池街道 028—23393937

佛星镇 028—23078154

童家镇 028—23401509

高寺镇 028—23405056

中天镇 028—23070050

石佛镇 028—23210030

龙门镇 028—23079001

大佛镇 028—23177116

劳动镇 028—23077001

回澜镇 028—23260115

东山镇 028—23267132

宝林镇 028—23480165

盛池镇 028—23488019

中和场镇 028—23076002

石湍镇 028—23310159

通旅镇 028—23317315

良安镇 028—23130011

金顺镇 028—23138990

蟠龙镇 028—23217024

双河场乡 028—23315075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