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樟树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

樟树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

樟树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


樟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通 告

3月3日,我市有3位市民到外地接触了新冠肺炎阳性检测患者,期间防护意识淡薄,与阳性患者有近距离接触交谈,并且没有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存在较大的交叉感染风险,现已作为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观察。此事充分说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同时暴露出我市仍有部分市民麻痹大意、自我防护意识不强、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不严等问题,给自己的身体健康乃至全市的疫情防控工作带来极大隐患。为进一步做细做实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疫情尚未结束,警报尚未解除,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外出必须做好个人防护,保持戴口罩、勤洗手、远距离、不聚集的良好习惯。尤其是在与不确定性人员接触交谈过程中,要保持至少1.5米的间距,不得嫌不方便,随意取下口罩。

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在离樟前和返樟后,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如实报告,其他居民在离樟前和返樟后,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如实报告,报告内容:何时离樟、何时返樟、出去目的地、离樟期间接触史等。

三、凡从市外来樟的复工复产人员,在健康监测(包括居家隔离、核酸检测等)未达到防疫要求之前,不得与人密切接触,更不得提前返岗。

四、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发热人员或与新冠肺炎确诊感染者、疑似感染者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以及外地返樟人员不如实报告发热情况、接触人员情况及其他活动情况,造成新冠肺炎疫情传播或者严重传播危险,构成犯罪的,依法惩处。

樟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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