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交通追尾本人全责,已报保险修,对方要求车辆贬值费和交通损失,这合理吗?该怎么办?

好音乐工坊


对方的说法是没问题的。重大的交通事故,车辆损毁严重,即使修复,也会影响车辆的整体性,比如外壳变形,修理后,会有无名异响。大梁如果发生扭曲,对整体安全性也有影响。

二手市场事故车的价格,也更低一些。因车辆发生过事故而贬值。要是死过人,基本不可能会有人愿意要了。

对方要求虽然正当,还是要看事故真的有那么严重。所以你最好找个干修理行业的朋友帮你看一眼。对方的损失是否夸大了。要是换个后保险杠就能解决的小毛病,那就别瞎扯了。


实现一个晓目标


很负责任地告诉你,站在对方的角度讲,这两点要求都合理,理由如下:

1、车子被撞成事故车,再次售卖必然贬值不少

就像车主说的,本来可以卖8万,你这一下子给撞脱3万(对方预估),换谁谁心里都不爽啊,对吧?



将来转手时,人家一看是辆事故车,肯定出价低很多,因为现在的汽车销售都必须将实际情况告知买家,若不然在销售时会“退一赔三”。

因此,对方要求你赔偿3万块,于道理上讲的通。

2、交通损失你要付,于法有据

毕竟车祸是你造成的,因车辆维修期间对方当事人产生的相应交通费用,你还是要支付一部分的,这于情于理于法都说得过去,没毛病。

但是……

咱再回头说说具体费用标准。

先说车辆折旧费吧,不能对方说三万就是三万啊,一般来讲,我国目前的法律很少主张交通事故受损车辆折旧费一说,除非你是刚刚买的新车,被人家撞的损坏极其严重,才会判肇事方补偿相应费用。



比如,你刚买一辆宝马7系没几天,没想到被人把发动机撞的稀烂,这时候除了维修费用外,还要补偿一些折旧费。

而题主遇到的是一辆10万内的SUV,对方张口就要三万折旧费,你可以不给,对方不服可以去起诉。

要起诉也要有证据,比如他要申请鉴定折旧费是咋来的,一通折腾下来,他拿着鉴定结果去法院诉讼,未必能得到支持,法官还是要看你的车子年限、损坏程度、行驶里程,以及市场估价等情况,再确定要不要赔偿对方。

因此来讲,对方说要三万块,有点不太讲理,追尾后备箱能追多恼火嘛……

当然,咱不能把话说死,还是那句话,不服就去法院告吧😄。


普了次法


一般来说,对方有这样的诉求属于正常的,但从务实的角度讲,你如何应对,一要看对方的态度,二要看要求的金额。

从你的描述来看,一个这级别的车张嘴就要三万的贬值损失,基本属于恶意的,完全不能接受。至于交通费用,其实本来可以谈,但是估计也不会是合理的数字,也就省了吧。所以你的应对就是坚定不移的让他去起诉你,完全不用在意。反正你的全责不用找他理赔修车费用。

发生事故谁都不想,如果只是一般车损,作为善良的责任方,在修车费用之外适当额外给对方一些补偿也是常有的。但全责不代表没有权利,交警调解也一般会更偏向态度好的一方,最后还有保险公司打底,他们更有办法。


老白169258


亲身经历……,我之前也轻微刮碰了人家一个车子。我打转向灯缓慢变道,后面一个女的开车拼命的冲过来,结果我的车头刮了一下他的车尾,就刮伤了一点漆,因为我第一次开车出现场事故,没什么处理经验,我打电话叫保险公司过来,认了全责,双方签字,同意修理他的车子,保险公司走后,她要求我私人陪这费那费给她,要不然就要交警出来拖车,说到时候产生的拖车费,停车费,全都是我个人负责,(据说她是另外一个保险公司的人,对这方面比我了解),后来价钱谈不拢,她真的叫交警出来拖了车,过后去交警那里拿车,她叫我交她的那份拖车费,和车辆鉴定费,我没理她,自己拿车就开走了,我车子拿去修好后,保险公司,把我的修车费和她的修车费都打到了我这里来,她没找我要修车钱,我也没理她。。后来她到法院起诉我,法院给我发了传票,开庭的那一天,我就去了一下法院,那个法官跟我说对方已经把我撤诉了,希望我可以配合对方,告第一被告保险公司,,如果没有我的配合,对方所提出的赔偿条件很难实现。我鸟都不鸟她,她折腾了几个月,反正原第二被告的我没什么事了,保险公司让我把她的修车费,退回保险公司,我说,退回去可以,后面交警的拖车产生的费用,和车辆的鉴定费,我要从对方的修车费那里扣出来,还剩多少,我退多少,如果不愿意,随便她怎么告,因为双方,车子都没多大事,车子是她叫人拖走的……后来她从保险公司那里也没占到便宜,也只是拿了修车费……,我的拖车费和鉴定费,该扣除的我也扣除出来啦,把剩余的钱退回了保险公司。


中华魂67186700


你好,我是汽车行业从业者,你的这个问题我遇到过很多,经常有被撞的车主来问我,我是否可以去找撞我的人给我进行交通补助和车贬值赔偿,而我的答案是可以,但是对方出不出就是另一方面的问题了。今天我从您的角度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首先,这两个要求合理么?合理,很合理,先说交通费这个问题,一般情况下维修的4s可以给一台代步车使用,这个是4s给的服务,就算4s不给提供,那么交通费的报销比例也不是出门就打车,就像某些单位报销交通费一样,公共出行为主,然后再去往高升。

折旧费这个就需要去公估部门进行公估了,这个过程很复杂,按照中国法律,谁有问题谁举证,那么这个公估是有对方去办的,和你无关。

当对方把这些东西都准备好了之后,你就让对方对你和保险公司提起民事诉讼,索要赔偿,因为咱们上保险了,所以保险公司多少会承担一部分,但是不会全部承担,因为保险公司保障的是财产损失。然后就等开庭吧,您所碰的这个车就算对方赢得情况下最后能给他的钱也不超过两千。

曾经有一位车主就是按照我刚才说的办的,官司赢了,花了大半个月时间,还花了两三千块钱去找证据,最后对方赔了一千五。

你现在的情况你就告诉对方,起诉吧,法院咋判咱们咋给,不经官不给钱,给钱也行,三百块钱爱要不要,这种人就是想在事故发生后自己赚点钱,修车赚的少就想在你这再捞一笔,别太在意


大熊de日常


交通法规当中并没有针对车辆受损而影响保值率的判定,也没有交通费这一说,这两项在法律层面上站不住脚。但是,第二条交通费大家可以协商解决,即便是通过地方公安部门介入也只是协调,协调不成大家就走法律程序。第一条,车辆贬值问题,这个就有点无理取闹的感觉了,法律上不支持,这个也没法定性和评估,多是臆断,这一条我建议如果对方就是咬住不放,还是坚决走法律程序解决吧。如果双方选择私了,就怕日后再回头继续找你的麻烦,关键是你有错在先,人家可以无限制的找你索赔,那就得不偿失了。坚决走法律程序解决问题,一次性解决到位,避免后患。


猫眼看車


贬值费不用赔偿,但合理的交通费法院会支持赔偿,不过其实钱很少。

按保险的条款规定,贬值费和交通损失都是属于间接损失,三者险不与赔偿

也许大伙看见这个结果会有些不舒服,但是目前车险的条款就是这样规定的,对于间接损失,保险都是属于责任免除,虽然这个间接损失也是事故导致的,但是间接损失的范围可以无限制的扩张,这实在是无法确定范围的风险,所以保险只能“一刀切除”!

合理的交通费,法院会支持赔偿

但是对于维修期间合理的交通费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是支持赔偿的。

但是,其实这部分费用不高,对于私家车来说,一般参照当地公务出差的市内交通费标准补贴,几十元一天,每个地方不一样。

对于车辆贬值费,法院不会支持赔偿

最高院曾经对车辆贬值费是否该赔偿做出过回复,它的最终答复是:持谨慎态度,原则上不支持。其理由主要有4点:

1.因维修导致零部件以旧换新存在溢价,从而产生损益相抵;

2.我国存在交通事故率比较高、人们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尚需提高等情况,车辆贬值损失赔偿会加重道路交通参与人的负担,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

3.我国目前鉴定市场尚不规范,鉴定机构在逐利目的驱动下,对贬值损失的确定具有较大的任意性,会导致案件处理的不公正性。

4.贬值损失几乎在每辆发生事故的机动车上都会存在,赔偿贬值损失可能导致本不会成诉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涌入法院,不利于减少纠纷。

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可以谨慎支持车辆车辆贬值费的索赔 。

哪些是属于特殊情况呢?最高法并没有明确。不过,根据我的观察,如果同时符合下面这些情况的话,可以争取获得车辆贬值费的赔偿:

1.新车,一般是半年以内。

2.车辆损失严重,且必须有关键零配件受损。即使修复以后也会影响车辆的使用性和耐用性。

3.贬值损失费必须经过专业的合法机构鉴定。

如果同时满足以上条件的话,那么才有可能获得贬值损失费的赔偿。

希望以上能解决你的困惑!欢迎关注咨询!


保道笔记


这种情况,法理不支持但合情理!!!

我两年前有一次车出停车场,被路边一车挡住视线轻度剐蹭一辆正常行驶的车,那车有些快不然就刹住车了,我以为责任划分应该是三七分我七他三,结果交通警察现场判我全责,刚开始我不服气,后来想通了,认了全责(从交通法理解的确是我全责),各种处理手续修车,所有结束之后我请对方吃了顿饭有说有笑的,微信给他转二百红包。说是这几天给他报销打车费,对方刚开始有些受宠若惊感觉,我自认了全责之后配合态度就很好。我打算如果有发生事故对方全责的我也要坚持朝对方要这个费用,给不给一回事但我得有这个态度。我个人希望,虽然法律不支持,这种行为应该被公序良俗化……


心健102356031


大实话:这得看对方要价,要价合适就是合理的,要价不合适就不合理。

首先,就整个交通事故来说,现在已经认定是你的全责, 那么基本上此次交通事故里面的全部赔偿责任和相关费用都是要由你来承担了,这是毋庸置疑的。

但是,这个车辆贬值损失和所谓的交通损失则是需要双方协商的,指定不能对方要多少就给多少,就算是自己全责,也没这个道理。

在这里我们必须要承认一点,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就算是修好了,那也是有贬值损失的,这是不可回避的,并且现在还是你全责,对方提出这个赔偿要求是合适的。

但是,车辆是否真的如他所说的那样,车祸之前价值8万,然后出车祸了发生了贬值就只能卖5万了,这就不太确定了, 因为现在已经无法鉴定了,这也就是凭空一句话而已。

不过,有一种情况是必须要赔的,比如说人家就是开着车去二手车市场卖的,并且已经谈好了价格签了合同是8万,但是现在出了车祸,变成了事故车,然后买家只愿意出5万了,或者说不愿意买了,那么这个损失可能真的是需要你来承担的。

当然,这个赔偿价格是可以协商的,你现在感觉不合理则主要是因为对方要价太高,而不是说这件事不合理。说现实的一点,如果对方要价100块,那你可能也就很愉快地接受了。

所以说,对方索要相关赔偿指定是可以的,毕竟,你是事故责任方,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还是在你。但是,如果对方借此狮子大开口,索要巨额赔偿,那指定是不行的。

或者说你们也可以找机构进行鉴定,看是不是原来能卖8万,现在只能卖5万了。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就只能是赔钱给人家了。

有理有据,实话实说,关注:大实话。让我们一起用理性的视角看世界。


大实话


1:交通损失费你要付,毕竟车祸是你造成的,因车辆维修期间对方打车等造成的合理费用你必须支付,但是要有凭证切合理。

2:关于因交通事故造成车辆贬损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6、117条的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财产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在交通事故中,对车辆的恢复原状即为修复,由此产生的修理费用为车辆的直接损失,但由于汽车的特殊性,即使修复后的汽车能够正常使用,也很难回复到原来的使用寿命、安全性能、驾驶操控性等要求,且在市场交易中,人们对它的评价已明显降低,这一价值的差额同样属于损害事实的范畴,侵害人应予以赔偿。

车辆是否真的如他所说的那样,车祸之前价值8万,然后出车祸了发生了贬值就只能卖5万了,这就不太确定了, 这个要通过有资质的鉴定机构来鉴定,但是,毕竟你是事故责任方,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还是在你,我建议大家还是理性协商吧,退一步海阔天空!

头条的“头友”们,你们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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