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朱元璋為何說:“元以寬仁失天下”?那麼元朝“寬仁”到什麼程度?

歷史一書生


“仁為萬善本”、“仁者愛人,愛人者,人恆愛之”,談到仁,我們最先想到的是孔子的人“仁”思想,仁於個人來說是最高的道德準則,於國家來說是親民愛民的善政。

然明太祖朱元璋說“元以寬仁失天下”,難道寬仁還有錯?

寬仁自是無錯,只是此寬仁非我們常理解的為人仁義,為國仁政,而可理解為寬縱之義。

明太祖既得出“元以寬仁失天下”的結論,那元朝究竟寬仁到什麼程度呢?

厚此薄彼,蒙古人為上上人,此為“寬仁”之一

元朝是蒙古人打下來的天下,是少數民族建立起來的政權,在元朝統治者的眼中,蒙古人才是上上人,其他民族都沒有蒙古人尊貴,所以元朝建立後就把人根據民族血統分為了四等,即蒙古人、色目人、漢人和南人,四等人中,蒙古人是上上人,是享有特權的階級。

蒙古人享有的特權表現在方方面面,比如為官從政的特權,比如刑罰從輕的特權,舉個例子,在當時,蒙古人和漢人犯了同樣的罪,蒙古人受到的懲罰可能只是幾鞭子,而對漢人的懲罰則可能是殺頭。

這就是元朝對蒙古人的“寬仁”,這種“寬仁”其實有幾分護犢子的意思,這樣做帶來的後果是引起其他三個等級的人的不滿。

積怨成疾,時間長了,其他三個等級的人因為受到不公正不公平的對待,肯定就都想推翻元朝的統治,一旦有人揭竿而起,就能達到一呼百應的效果。

輕刑罰 ,百姓不知畏懼,此為“寬仁”之二

古代刑罰是很重的,就是一個死刑都有一百種殘忍的死法,比如在商朝,死刑除去斬刑外,還有醢、脯、焚、剖心、刳、剔等刑殺手段,斬刑相對來說已經是最痛快的死法了。

但元朝的統治者很愛惜人命,覺得不能動不動就殺頭,在刑罰的量刑上選擇從輕而處,這看起來是好事呀,說明元朝的統治者有愛人之心啊,可弊端也是顯而易見的。

因為刑罰輕了,犯罪量就上來了,你比如說一個貧困之人為了生活他寧願去偷去搶,因為違法成本低了呀,不偷不搶可能活不下去,偷搶被抓卻不會丟掉性命。

如此很多人都會選擇鋌而走險去行違法之事,這樣造成的後果是社會治安混亂,搞的是百姓之家雞犬不寧,最後以致民不聊生、民聲怨怨,結果好心辦壞事了。

輕治理,坐享其成,此為“寬仁”之三

蒙古人是遊牧民族,對於治理國家之道知之不多,在打下天下以後,也沒有有組織自己的團隊去認真學習治國之策,而是假手於人,覺得可以坐享其成。

所以,在辦理政務這方面啊,元朝大多是依託漢人,給漢人的官職不高,地位也不高,但把他們當“苦力”使來著,活都給他們幹,我蒙古人只要翹著二郎腿高高在上動動嘴就行了,但殊不知這恰恰是在自掘墳墓啊。

為什麼這麼說呢?

因為元朝統治者不是所有人都會去重用漢臣,每個新上任的君主都有自己的一套想法,於是就出現時而對漢人好時而輕視漢人的情況發生,這樣一來重用漢臣時是一套治理體系,打壓漢臣時又是另一套治理體系,如此反反覆覆,又怎麼會利於國家的長治久安呢?

輕思想,輕民間勢力,此為“寬仁”之四

元朝是極為少有的沒有“文字獄”的朝代,到了明朝的時候,還有很多文人在懷戀元朝時期的文化氛圍,這說明當時的元朝思想言論是比較自由的,而且民間的一些勢力的發展,或者說是宗教的傳播,元朝也都是相對寬縱的,並沒有去嚴厲打擊。

這其實在今天我們看來是好事,但一個國家不能忽視意識形態的教育啊,你思想可以自由,但是是以組織為核心的提前下才可以,核心的思想你不能偏離組織啊,不然三五成言,隨便幾個人就可以組一個團隊,而且思想恰恰背離組織,這結果可就慘了,容易形成各種各樣的宗教派別和各種各樣的民間勢力,隨便站出來一個造反都可以打著“順天命”的棋子,你說最後你慘不慘。

結語:可以說元朝的“寬仁”體現在政治、經濟和文化等各方面,寬仁也即是寬縱,實質就是治理上的缺失,明太祖朱元璋是從本質上看到了元朝滅亡的原因,所以在總結元朝的失敗之後,制定了更加嚴厲的刑罰,對民間的豪強嚴加管束,最後明朝也比元朝多活了一百多年。


煮酒溫史


一說起元朝,首先想到的是殘暴無道,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熱裡,生不如死。

元朝有臭名昭著的三大惡:

第一惡,將人分為四等,南方漢人最低等,地位不如蒙古的一條狗。

第二惡,漢人女子的初夜必須留給蒙古人,與蒙古人共度三日之後,才能回家結婚。

第三惡,漢人活到60歲不能勞動了,就把他們扔進墳墓裡頭,每天只給一頓飯吃,餓死拉倒。


這三大惡到底是真是假?元朝果真如此變態?還是漢人為了同仇敵愾,故意編造的呢?

因為年代久遠,已經無從考證,真真假假誰又能說的清楚呢!

令人覺得奇怪的是,作為元朝主要掘墓人,明朝的開國皇帝朱元璋卻提出了“不同看法”,他說了這麼一段話:

朕觀元朝之失天下,失在太寬。

元朝之所以失去了天下,是因為太過寬仁了。此言一出,猶如石破天驚,元朝不是以殘暴著稱的嗎?這寬仁從何而來?難道朱元璋說錯話了嗎?


還真沒有!元朝某些方面確實夠寬仁:

譬如法律,忽必烈就曾說過:

朕治天下,重惜人命,凡有罪者,必命對再三,果實而後罪。

元朝奉行“慎殺”的原則,死刑犯必須再三核實,確認無疑之後才予以定罪,因為“慎殺”,元朝一年被判死刑者不超過百人。

再比如賦稅,元朝滅了南宋之後,為了拉攏南人,採取了減稅政策,南宋之時一畝地交稅一斗,而元朝一畝地只叫三升,也就是說減稅了70%。

應該說,這兩項政策確實是好政策,但元朝在具體執行時卻變了味。


如減稅政策,雖然元朝只收取相當於南宋30%的稅,但元朝還規定,地方只需按規定交稅30%即可,多交的稅由地方自行安排。

這麼一來就亂套了,本來一畝地該收三升,但到了省一級,收了六升,留下來三升;到了縣一級,收了一斗,留下來四升;越往下越層層加碼,到了百姓這裡,要交超過之前數倍的稅。

百姓生產的糧食還不夠交稅的,特別是元朝後期,大旱頻發,蝗災橫行,百姓更是連口吃的都沒有,更別提交稅了,人都餓死了,除了造反,還有更好的選擇嗎?

所以說,朱元璋所說的“寬失天下”,指的是元朝治理國家太過粗放,管理制度存在漏洞。

果然,朱元璋一上臺就採取猛藥去痾,嚴懲腐敗的高壓政策,徹底扭轉了元朝制度上弊病。


一半秋色


朱元璋為何說:”元以寬仁失天下”?

元朝為何以寬仁失天下呢,只有通過歷史,全面解讀不一樣的元朝,從中發現端倪,嘹解元史。

公元1258年,蒙古新任大汗蒙哥兵分三路,志在消滅苟處一方的南宋政權。第一路其弟忽必烈攻打湖北鄂州,第二路由大將兀良合改打湖南長沙,第三路蒙哥親自帶兵攻打四川,計劃與忽必烈,兀良合三軍會師後,滅亡南宋。

蒙哥率領蒙古大軍在四川攻城掠池,勢如破竹。蒙古軍在合州釣魚城受阻,釣魚城主將王堅誓死不投降,利用釣魚城倚山傍險,一夫當關,萬夫莫開的天險,與敵拼殺。

蒙哥率領大軍圍攻釣魚城,被守城宋軍彈石箭雨擊中,蒙哥傷重而不治身亡。其弟忽必烈聞訊後撤兵回大都,同其弟阿里不哥爭奪汗位,忽必烈先發制人,處死阿里不哥支持者,囚禁阿里不哥,最終忽必烈取得蒙古大汗合法化。

蒙哥的死,另到在歐洲和中東蒙古大軍回撤,而改變世界歷史進程的歷史,兀烈旭在中東大開殺戒,征服中東各國,大將拔都率軍西征歐洲,蒙古軍攻無不克,戰無不勝。西方封建國家聞黃色變,可見蒙古戰鬥力十分驚人。

公元1279年,廣東新會崖山海戰爆發,元將張弘範率領大軍在崖山海戰擊敗張世傑宋軍,丞相陸秀夫背七歲宋幼帝趙昺投海自殺殉國,數十萬宋軍民不堪受辱,紛紛投海自殺,至此宋朝滅亡。

宋之亡,乃是野蠻民族戰勝文明民族,亦標緻著中華古典文明的消殆喪失。

公元1271年,忽必烈定都大都,乃為元世祖,從《易經》書里名句“大哉乾元"取名,定國名為元朝。元朝版圖初現現代版圖框架,乃為大一統的封建朝代。

由於連年戰亂,蒙古兵所到之處,皆實行殘酷的屠城政策,荒無人煙屍骨遍野,百里無雞犬之聲。蒙古貴族佔領當地後,亦把遊牧民族政策帶到中原地區,對當地農田實行圈地化,用來長草養馬牛羊。造成當地老百姓無田可耕,而流離失所。

忽必烈為鞏固其統住,傳承漢制漢文化,頒行省制度,吸取先進中原地區先進社會制度和生產力,進行大刀闊斧的社會改革,促進多民族之間的發展。

但蒙古人乃為遊牧民族,江山易改,本性難移。忽必烈將各族人民劃分為四等人。

一等:蒙古人

二等:色目人

三等:漢人

四等:南人(南方漢人)

忽必烈以蒙古人為國之優等民族,亦為以後民族矛盾爆發埋下導火索。

公元1285年,吐蕃僧人楊鏈真伽被忽必烈任命為江南諸路釋教總攝,掌管江南地區佛教事務。但楊璉真伽卻垂讒會稽宋皇陵寶藏,不惜調動大軍挖掘宋皇陵,把徽宗、欽宗、高宗、孝宗、理宗陵墓徹底挖掘搜刮金銀珠寶,特別是看到理宗頭顱栩栩如生,楊璉真伽便讓手下將理宗頭顱割下來,將其製成酒皿用來盛酒,獻給忽必烈。但忽必烈對楊璉真伽的惡行不加嚴懲,反而放而任之,宋室之地被破壞,中原人最講究葉落歸根,死者為大。江南人民對蒙元仇恨之心不可不報,更加反抗蒙元殘暴的統住。

忽必烈病逝後,繼任的蒙古君皇放任官吏豪紳壓迫百姓,讓到老百姓生活苦不堪言。

元順帝執政時,黃河水患缺堤,多地受浸。元順帝任命丞相脫脫主政修理黃河大堤,五十萬民工受盡蒙古監工的刁難,苦不堪言。

民工劉福通、韓山童借黃河打撈上石人之際,"石人一隻眼,挑動黃河天下反。"劉福通、韓山童的農民起義,很快天下四方響應,群雄逐鹿中原,元朝政權大廈將傾,隨時倒塌。

公元1367年,吳王朱元璋誅陳友諒,滅張士誠,平方國珍,定陳友定部。一統南方。

為消滅北方蒙元政權,由宋濂起草發佈《討北元瑜討檄文》

自古帝王君臨天下,皆中國之內以制夷狄,夷狄居外以奉中國,未聞以夷狄居中國而制天下也。

胡虜無百年之運,驗之今日,信乎不謬。

驅逐胡虜,恢復中華,立綱陳紀,救濟斯文。

歸我者永安於中華,揹我者自竄塞外,蓋我中國之民,天必命我,中國之人以安之,夷狄何得而治哉。

公元1368年,徐達,常遇春大軍攻入元大都,元順帝北逃,至此元朝滅亡,朱元璋成立大明王朝,史稱洪武帝。

由於朱元璋經歷過人生苦難,其幼年喪父母,連埋葬其父費用一分都沒有,全憑鄰居劉繼祖贈送一塊地,以素衣包裝入殮。年少時喪兄嫂,生活難以為繼,靠乞討度日,後循入皇覺寺當和尚,天下大亂,朱元璋步出皇覺寺大門,投奔鳳陽郭子興起義軍,憑藉自己卓越軍事才能,終於出人投地,逐鹿中原,滅亡元朝,一統天下,成立大明王朝。

朱元璋亦感到:"元以寬仁失天下,"而亡國。寬仁並不是寬鬆仁義之意,乃是指法律寬鬆而執法毫無章程貫徹執行。貪官汙吏橫行霸道,豪紳地主欺壓百姓,令到老百姓生活窮困潦倒,食不果腹。不得不揭芉起義,反抗蒙元殘暴的統住。

由於蒙古人統住中原不徹底漢化,華夏文明已瀕臨滅亡。朱元璋推翻蒙元殘暴的統住,拯救瀕臨滅亡的華夏文明,有再造華夏之神功。


歷史愛好者88






這個問題大家要好好理解並不容易。

目前大多數人都認為元朝的統治很黑暗很殘暴。其實,事情沒有那麼簡單。明太祖朱元璋說元朝統治失之於寬,並不是隨口說說。朱元璋說的寬有兩層含義,一是寬仁,二是寬鬆。



寬仁主要是從元朝統治者治國理政的願景來說的,就是說,元朝皇帝很寬仁,不忍心用嚴刑峻法治理社會,戕害人民。因為蒙古人當時全民信教,長生天是他們的共同的神,有信仰的人、有信仰的民族,寬仁是他們起碼的表現。



寬鬆是從管理能力來說的。大家都知道,管理是門技術活,沒有足夠的經驗和智慧,要想把社會的方方面面都管理到位,是辦不到的。蒙古人是放牛放羊出身,當初建國時,能認識七個字以上的人不多。

這如何能做到在如此大的範圍開展精細化管理?做不到後來乾脆少做一點,能把稅收上來就行,就和放牛羊一樣,牛羊之間叫喚,打架,隨他去,更別說有什麼文字獄。

但是,天災還是要救的。元朝末年,朝廷召集了幾十萬人修黃河,這時有人趁機煽動漢人造反的:“石人一隻眼,挑動黃河天下反”。一個會修黃河的朝代,應該還不至於太差。





就是因為做不到精細化管理,元朝末年才導致社會貧富懸殊,土地高度集中,財富高度集中,富人廣廈千萬,貧者如朱元璋家裡,無立錐之地,於至於各地窮人揭竿而起,風起雲湧,最後導致元朝滅亡,明朝建立。

朱元璋後來吸取經驗,對社會進行網格化管理,把全國戶口底本都搬到南京,把全國有700畝以上土地的人單列出來,隨時準備劫富濟貧,避免貧富差距擴大,造成新的社會矛盾,窮人揭竿而起。


坐看東南了


在所有的封建王朝當中,人們似乎都對清朝和元朝充滿了不滿。畢竟這兩個朝代不是漢人所建立,因此本來莫須有的東西最後變成了一定有


初夜權?殺頭胎?四等人?瓦罐墳?

這是網上有關於元朝“殘暴”的主流說法,這裡給大家大致介紹一下:

何為四等人?統治者蒙古人作為第一等級,按照征服的時間順序,又有著色目人、漢人、南人三個等級。根據不同人的等級,在科舉、做官、刑法等方面有所不同。

何為初夜權?指代的的是漢人和南人在結婚之前,新娘需要先去當地蒙古統治者那裡住三夜,最後才能把他送給新郎(元朝初期每一部分的漢人,都對應一個蒙古人管轄)。

何為殺頭胎?因為蒙古人享有了初夜權,所以很多漢人在結婚之後,有了第1個孩子就會把他摔死。因為有可能這個孩子是蒙古人,並不是自己的血脈。

何為瓦罐墳?是說元朝的時候蒙古人認為,人到60歲就老了,只能消耗不能產出。規定每家每戶把老人放墓裡面,家裡人每天送一次飯,送一次放一次磚,堵上了就算是埋了。

但是實際上的情況真是這樣嗎?我們不置可否,因為歷史實在是太過遙遠。有人說這是後人的抹黑,也有人說可能只是某一段時間裡面出現過。



這裡不是重點,如果單獨從上面來看,元朝人似乎非常“窄”。但是為何朱元璋說出了元以寬失天下?

元以寬失天下——寬的是方方面面!

朕觀元朝之失天下,失在太寬。昔秦失於暴,漢興濟之以寬,以寬濟猛,是為得之。今元朝失之於寬,故朕濟之以猛,寬猛相濟,惟務適宜爾。”——《明太祖寶訓》元以寬失天下,朕救之以猛,小人但喜寬。

上面這兩句話是出自朱元璋之口,意思是說元朝之所以失去天下,實在是因為太寬。其實不僅僅是朱元璋,明朝的很多大臣也是持有相同的意見:

元之刑法,其得在仁厚,其失在乎緩弛而不知見也。公志在澄清天下,乃言於上曰:“宋元以來,寬縱日久。

類似這樣對於元朝的評論,在明朝初年的很多文獻中都有出現。如果單獨從這幾句話來看,元朝的寬似乎都是在刑法上面,其實不僅是如此。

元朝“寬”在帝位繼承:元朝作為蒙古人建立起來的國家,也是一個在馬背上建立起來的國家。打天下可以在馬背上,但是做天下就不可以了。

元朝作為一個遊牧民族,並沒有治理農耕文明的政治體系。所以別看他是一統天下,但是治理方面確實混亂不堪,尤其是在可汗位置的傳習上面。

歷往朝代實行的是嫡長子繼承製,就算你是再有錢再有權勢,只要不是皇帝的兒子,你都沒辦法繼承。但是元朝不一樣,每次可汗駕崩,都要爭的頭破血流,在草原的時候就已如此。

元朝寬在“稅賦”:因為南宋作為元朝最後攻克下來的王朝,為了拉攏這一批人,他們大規模減少南宋地區人的稅賦。就有了下面這段歷史記載:

自唐以來,江南號為殷富。宋時畝稅一斗;元有天下,令田稅無過畝三升,吳民大樂業,元統、至元之間,吳中富盛聞天下。資料為證!

這樣似乎很好啊,但是你得看是誰來收租!剛開始還是元朝的政府,但是後來就又成為了個人?這個個人是誰?一般是地方豪強,但是最多的還是元朝安排在某個地區的第一等人。

如果上行下效還好,關鍵是做不到。上面減稅了,但是收著收著感覺非但沒有減少,反而增加,因為地方豪強加稅。但是為何還有“吳中富盛聞天下”? 這裡的吳中富全部都是上層,苦的還是百姓。


元朝寬在“刑罰”:古代沒有完善的法律,為了以正視聽,只能加大刑罰來減少犯罪。比如說1263年一年,某地區記錄在冊的死刑犯在7個人。

不是說元朝殘酷嗎?怎麼這麼好?原來蒙古人雖然看不起“南人、漢人”,但是不代表不需要他們支持。之前是打天下,可以屠城。現在是守天下,子民就是自己的戰力。

還有後來和珅提出來的議罪銀製度,其實最早是來自於元朝這裡。只要你犯了罪,只需要相應的錢來贖罪就好了,最後苦的還是底層人。就算是後來南方大亂,上層元朝還沒有多少嚴酷的刑罰。

(元朝是少有的沒有文字獄的朝代,也很少有人是因為諫言被殺頭。)

元朝寬在治理:其實很多人可能想不到,元朝初年,元朝的行政實權,很大一部分都在漢人手上。一是為了拉攏當時的漢人,二是遊牧文明管理農耕文明還是有差異的。

但是因為1259年李璮造反,最後才被重新收回到蒙古人手上。但是並不是所有的元朝皇帝,都是視漢人為眼中釘。


比如說後來的仁宗、英宗和文宗就會重用漢臣,而武宗則是打壓,他在位時期頂級的臣子當中,只有一個是漢人。

不同的政治團體,出謀劃策的內容肯定不一樣,最後的結果就是政策搖擺不定。一會對漢人好,一會對漢人差。

但是差的時候還是居多,因此矛盾越積越多。到了元朝末年就算是全部漢臣集團,也已經回天乏術了。為何這麼說?和狼來了道理一致!

比如某個皇帝時期,漢人集團掌控實權,對漢人政策大好。但是宏觀調控一般是十幾年才顯示出來效果,還沒有成果的時候,皇帝駕崩了,新的集團出現。

原先剛剛建立起來的一點點好感,隨著蒙古人集團橫行,又重新回到最初,甚至是更差。畢竟差了給了點好處會感恩戴德,好了稍微差一點就會哭爹罵娘。

總而言之,元朝一寬在繼承,頂級管理混亂;二寬在稅賦,初衷好結果差;三寬在刑罰,讓人不知畏懼;三寬在管理,民眾哀聲怨道!


史之策


元以寬失天下,不是以寬仁失天下,這裡有個誤區,原文是,皇明寶訓》:“朕觀元朝之失天下,失在太寬。

很多人區解,把這個寬當做寬仁,其實大錯特錯,這個寬是不負責任的寬,元朝的治理其實就是殖民,把人分四等人,把稅收弄成承包制。

什麼意思呢,就是蒙古老爺們,想要多少稅,跟下級說,下級再收下級,但是這個過程下級多收貪汙剝削底層,作為最高層的蒙古人是不管的,所以導致貪官汙吏橫行,各種明目張膽剝削壓榨底層百姓。因為殖民者才不會去管你們民族普通百姓死活,他只需要管理你這個民族的上層貴族結構,讓你們自己上層去壓榨自己民族下層。

所以元朝的寬不是寬仁的寬,而是不負責不作為的寬,寬跟仁並不掛鉤,舉個例子,哪個地方遭災了發生瘟疫,有作為的國家,嚴格控制災情蔓延,控制民眾不許四處傳播病毒,各種救災政策,另一個不聞不問,事不關己。你說哪個才是仁?

而元朝的寬就是這種,我懶的管你們中華百姓死活,你們的命在我眼裡只值一頭驢的價錢,甚至我懶得治理你們,我只要控制你們士紳官僚貴族就行,我剝削他們,讓他們加倍剝削你們。

所以朱元璋在懲治貪官治理國家時,才感慨元朝真的是對官僚太寬了,直接導致吏治腐敗,民不聊生。

其實這個現象很好理解,在元朝統治者心目中,他們只是殖民者,中原漢人又不是他們同胞,他們何必管那麼多呢?就好像家庭一樣,父母一般只對自己孩子管的嚴,別人家孩子你會管麼?他的死活和你什麼關係呢?


不跳梁的小丑


這個寬的準確意思是“管不過來”,換一種說法也可以說是地方太大了,沒有能力管理好。這個其實很好理解。1、人數。當時的蒙古人也就只有百來萬,而管的地方實在是太大了,所以,當時在高層內部分成兩派,殺派和役派,本來是殺派佔上風的,但是和宋嗑了幾十年,發現,這麼搞下去,宋人足以盡殺蒙古人,於是役派佔了上風;2、內鬥。元穩定之後,上層的爭權奪利變得非常嚴重,於是,先一分為四,而後就更亂了,這種內鬥,不僅造成大量的精銳自相殘殺,更嚴重的是戰鬥力和人員補給都跟不上,原來所向披靡的蒙古軍團一下子全變成了一群烏合之眾,於是,短短數十年大蒙古帝國很快就龜縮瓦解了;3、腐敗和極端享受。由於權力來得太快,而又沒有相應的文化和制度跟進,於是就造成了統治階級除了享受就是享受,還談何戰鬥力和凝聚力;4、文化的缺失。簡單地說,就是靈魂跟不上身體的節奏,導致靈魂出竅!5、自我封閉。由於本身就是遊牧民族,而一旦強大起來,往往非常容易自大,目空一切,於是他們更會偏向血統論,這種情況特別常見(德國的日耳曼,日本的大和,滿清也是),很多人以為這是閉塞,其實沒有這麼簡單,歧視和利益分割才是根本,這樣一來,更容易陷入死循環;6、管理人員的嚴重不足。當時的蒙古人,把力量最強大的部分主要放在了軍隊裡,所以,留到地方管理的人員大多數是老弱病殘,這樣一群人,而且人數還嚴重不足,然而更可悲的是他們不相信其他人但又不能缺一些輔助的管理人員,那這樣一來呢!聰明的漢人就有足夠的機會慢慢欺上瞞下,盡力忽悠,久而久之,蒙古人除了獲取錢財和一些女人,其餘的事情基本上都讓漢人做了,這樣就會造成更嚴重的腐敗和鬆散!這個證據特別好找,看看朱元璋對官吏管理的狠勁和對腐敗的零容忍就可以知道當時社會的問題有多嚴重了,同時,朱元璋極力加強了中央的統治權和各部門權力之間的制衡,這一切都是從前朝獲得的經驗教訓……寬字,值得好好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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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的統治與其他汗國在中亞、東歐、西亞的封建體系相類似,主要精神是族群自治、宗教自治,充分尊重當地的原生權威,蒙古主要是作為監管人的角色存在,所以是非常寬大的。其法律簡潔明瞭,多依據經驗而定,充滿樸素的人道主義關懷,因此又十分的寬仁。至於後世常說的“四等人”、“瓦罐墳”、“摔頭胎”等,均屬誤解,可一一駁斥。


元朝的封建統治體系

元朝統治體系為後世所不瞭解的地方,主要是它的屬人封建性質。元朝看待整個天下,是按照各族群自然存在的習慣法差別而定的,其統治方式就因地制宜、因人而異,例如對江南、河朔、蒙古、雲南、西域、高麗,都是有所不同的。即便是像選舉、稅賦、刑法這樣的全域性的制度,實行起來也有屬人和屬地的差異。


根據《元史·選舉志》,其學校都有三種,分別是國子學、蒙古國子學、回回國子學,三種國學都有蒙古、色目、漢人入學,只是庶人子弟的數量偏少一些,大多數是中上層子弟。同樣的,稅糧制度也分成多種,主要是“內郡”與江南的差別,內郡應該就是河朔關隴,實行的是一種接近唐朝前期的“租庸調”,江南則類似唐中期以後的“兩稅法”。眾所周知,租庸調是一種半封建的稅法,其衰亡之後,楊炎實行了“兩稅法”。這說明元朝清楚看到江南地區經過五代、兩宋的統治,更習慣一刀切的稅法。

《元史·選舉志》:世祖至元八年春正月,始下詔立京師蒙古國子學,教習諸生,於隨朝蒙古、漢人百官及怯薛歹官員,選子弟俊秀者入學,然未有員數。……世祖至元二十六年夏五月,……是歲八月,始置回回國子學。至仁宗延祐元年四月,復置回回國子監……太宗六年癸巳,以馮志常為國子學總教,……至二十四年,立國子學,而定其制。《元史·食貨志》:元之取民,大率以唐為法。其取於內郡者,曰丁稅,曰地稅,此仿唐之租庸調也。取於江南者,曰秋稅,曰夏稅,此仿唐之兩稅也。

《元史·食貨志》:(中統)五年,詔僧、道、也裡可溫、答失蠻、儒人凡種田者,白地每畝輸稅三升,水地每畝五升。軍、站戶除地四頃免稅,餘悉徵之。


《元史·刑法志·雜犯》:諸囉哩、回回為民害者,從所在有司禁治

另外,食貨志記載,元朝非常強調宗教屬人法,“僧、道、也裡可溫、答失蠻、儒人種田者,白地每畝輸稅三升,水地每畝五升”,稅收輕到了以“升”為單位計算,可以說只是象徵性的義務了。也裡可溫為基督徒,答失蠻為穆斯林信士,值得注意的是,儒人也被列入“宗教特權”行列。刑法上有時候也有差別,例如,諸囉哩、回回的列入“雜犯”的行為,允許以屬人法來審判,即交給他們自己的“有司”;其次是蒙古人的一部分犯罪行為,也採取屬人司法原則,裁判機構都是“宗正府”。另外,囉哩即為吉普賽人。


這套統治方式對習慣了一刀切的漢人而言,肯定有諸多不適,會得到一種自己受到欺壓的印象。有時候這種情況是真實存在的,明初一些文人提到了一些案例,應該說是存在的。因為這種屬人法很容易造成不公平的印象,從而又得出等級制的結論。例如高啟的《元故婺州路蘭溪州判官致仕胡君墓誌銘》 就提到了吉普賽人在江南為亂,由於屬人司法原則的存在,對這批特殊的色目人,竟然無法可施。

高啟《元故婺州路蘭溪州判官致仕胡君墓誌銘》 :……會公拜江浙行省參知政事,遂與俱南,以省銓為寧國路涇縣典史。時有制,蒙古、色目毆漢人、南人者,不得復。西域流戶數百人,因恃以為暴,所過掠財畜,辱婦女,民束手不敢拒,相驚若寇至。及涇邑,僚悉引避,民愈恐。君語眾曰:「吾在,若無憂也。」即出勞之於郊,誘閉佛寺中,呼其酋諭曰:「製言不得復,毆者民爾。今我天子吏也,所行者法。若善去,勿妄犯吾民,當率酒米相餉。否則,知有法爾。」酋愕,遂戢其眾亟去,無一人敢嘩。君親送出疆以歸,民羅拜馬首曰:「微公,縣幾殘矣!」


元朝的寬仁

元朝的寬仁,在元史中隨處可見,以宋濂為首的作者團時不時就發出感慨。元朝的這種仁政是儒家所沒有的,它是一種非常樸素的生養思想,更接近中原的黃老之道。最典型的體現是《食貨志》提到的,元朝因為稅賦至輕,而賞賜較多,朝廷竟然根本就沒有積蓄。歷代的料民稅民之聚斂,元朝也一律沒有。對江南基本上採取沿襲宋制的辦法,而且儘量減輕,例如納稅時採用宋朝鬥斛,因為宋朝的一石只相當於元朝的七鬥,農民可以省掉三鬥,宋濂說道“其法亦可謂寬矣”。

《元史·食貨志》:《洪範》八政,食為首而貨次之,蓋食貨者養生之源也。……於是漢有告緡、算舟車之令,唐有借商、稅間架之法,宋有經、總制二錢,皆掊民以充國,卒之民困而國亡,可嘆也已。元初,取民未有定製。及世祖立法,一本於寬。其用之也,於宗戚則有歲賜,於凶荒則有賑恤,大率以親親愛民為重,而尤惓藐於農桑一事,可謂知理財之本者矣……雖然,前代告緡、借商、經總等制,元皆無之,亦可謂寬矣。其能兼有四海,傳及百年者,有以也夫。

元朝的寬仁還體現在刑法輕省上,例如笞、杖每一級都減少三下,流放之地比較舒適,北人到湖廣、南人只到遼陽;很多死囚雖然判了,實際上仍在監獄終老,並沒有實際執行。但正如上述,刑法上也存在屬人司法原則,因人而異、南北殊制,就給了那些鑽法律空子的人極大的發揮空間,再加上一些特殊身份人群的道德風險,就會導致冤案叢生。

《元史·刑法志》:其五刑之目:凡七下至五十七,謂之笞刑;凡六十七至一百七,謂之杖刑;其徒法,年數杖數,相附麗為加減,鹽徒盜賊既決而又鐐之;流則南人遷於遼陽迤北之地,北人遷於南方湖廣之鄉;死刑,則有斬而無絞,惡逆之極者,又有凌遲處死之法焉。蓋古者以墨、劓、剕、宮、大辟為五刑,後世除肉刑,乃以笞、杖、徒、流、死備五刑之數。元因之,更用輕典,蓋亦仁矣。


四等人制:對一些元朝汙點的辯白

後人對元朝的誤解集中在四等人制,其次是“十儒九丐”,再次如“瓦罐墳”、“共用菜刀”等等。其實這些說法僅僅在明代官修的《元史》中就有反證。


一、儒生的地位。正如上文引用食貨志,儒生是與僧、道、也裡可溫、答失蠻相併列的,儒人種田者,納稅僅有3-5升,須知,10升才1鬥,10鬥才1石,可知這點稅收是微乎其微的,只能說是象徵性的。即便法律條文做不到,元朝官方對儒生的優待也是明明白白擺著的。

《元史·食貨志》:(中統)五年,詔僧、道、也裡可溫、答失蠻、儒人凡種田者,白地每畝輸稅三升,水地每畝五升。軍、站戶除地四頃免稅,餘悉徵之。

二、瓦罐墳。後世民間說元朝對漢人老弱是不養的,六十歲後就住進墳墓,每天送一次飯就砌一塊磚,直到活埋而死。這種也許是某些色目人的特殊習俗,可能是存在的,例如日本電影《楢山節考》所反映的習俗。但《元史·刑法志》有明確記載,“諸墳墓以磚瓦為屋其上者,禁之。”那就是說,元朝力挺薄葬風俗,連墳墓都不允許砌磚瓦,又哪來的瓦罐墳呢?

《元史·刑法志》:諸為子行孝,輒以割肝、刲股、埋兒之屬為孝者,並禁止之。諸民間喪葬,以紙為屋室,金銀為馬,雜綵衣服帷帳者,悉禁之。諸墳墓以磚瓦為屋其上者,禁之。諸家廟春秋祭祀,輒用公服行禮者,禁之。

三、元代出現了《弟子規》和《二十四孝》,教導民眾愚忠。這也不值一駁,因為《刑法志》明確禁止割肝、刲股、埋兒為孝。當然,這些行為可能很普遍,元朝官方百般禁止都禁止不過來。而且刑法寬仁,才笞三十七下。


最後,四等人制度雖然沒有見於元代文獻,但是在金國卻是真實存在的。後人可能將元朝和金國搞混淆了,《三朝北盟彙編》記載,金國對女真、渤海、契丹、漢兒、南人五種族群在權利義務上有顯著差別,須盡義務時漢兒優先,享受權利時漢兒居末。這種制度在金國可能是非常嚴重的,因為金國實行儒家統治,強行劃歸一致,現實上卻做不到,引發了種種衝突。而元朝實行差別治理,承認各個族群在習慣法上的差異,求大同、存小異,並沒有深植仇恨。後世可能誇大了這種差別治理的弊端,將蒙古、色目、漢人、南人看成了四個等級。

《三朝北盟會編》引《燕行錄》:……有公事在官,先漢兒、次契丹、方到金人。丁未冬,宰相劉彥宗差一人知燕山玉田縣,國裹朝廷亦差一人來交割不得,含怒而歸。無何,國裡朝廷遣使命至燕山拘取劉彥宗賜死,續遣一使來評議彥宗,各賂萬緡乃已。有兵權錢穀,先用女真、次渤海、次契丹、次漢兒,漢兒雖劉彥宗、郭藥師亦無兵權,契丹時不用渤海,渤海深恨契丹;女真兵興,渤海先降,所以女真多用渤海為要職。……


世人對元朝存在這些誤解也不是沒有緣由,很大可能上,元朝末期的江南地區(南人地區)出現了比較大的問題。那就是,元朝的寬縱給了奸人最大的活動空間,這些人在元朝的差別治理體系中如魚得水,通過消費這種寬鬆秩序而自肥,導致下層社會怨聲載道。再加上欽察人不花帖木爾、燕鐵木兒等人的專權以及重商主義政策,讓商業為主的色目人特別舒適,而農業為主的南人卻有很強的被剝奪感。否則元朝也不太可能被這麼快就打垮了。(完)


歷史咖啡


朱元璋生活過的那個元朝,在我們教科書裡面是一個人間地獄:人分等級還廢科舉,老百姓都餓死,官員完全沒有存在的價值和意義,除了貪汙腐敗沒有別的用處,元朝的軍事貴族老是想著要把南人都殺光,然後在江南放牧這種糊塗事。

難道是我們的教科書錯了嗎?朱元璋都誇大元“寬仁”啦!且慢,我們先來思考一下一個基本問題,那就是朱元璋有可能會誇大元好嗎?沒可能!

大元如果真的好,朱元璋他父母怎麼會餓死,大元真的好,朱重八為何改名朱元璋,為什麼叫朱元璋,那就是想要做誅殺元朝的那把武器、若果元朝真的對待百姓很“寬”元朝末年那著名的紅巾軍起義轟轟烈烈的要革元朝統治者的命,總不會是底層民眾全部都是瞎子聾子和刁民吧,畢竟正如周星馳電影中的一句臺詞“假如你真的國富民安、甚是太平,鬼才願意去做乞丐(造反)。”

元朝立國之初,對待南方的原來的南宋之民態度就是——把他們當畜生。“民分四等,一等蒙古,二等色目,三等漢兒,四等南人”這裡的第四等“南人”是指的是原來的南宋子民,元朝建立後,對於南宋子民採取民族歧視政策,從法律角度對南人進行歧視性規範——蒙古人殺了南人,杖責,反之,南人需要償命且支付高昂的財產進行賠償損失——抄家賠償蒙古人;從日常行為方面進行歧視性規範——蒙古人、色目人毆打漢兒南人,漢兒南人不得還手,這一條規範結合上一條法律來看歧視效果更佳。

對政府管理部門中的人事管理進行歧視性規範——選官用官,一切優先蒙古色目,若是機要崗位,絕不允許漢兒南人插手,這還沒完,元朝還明明白白的規定,漢兒南人若是有馬有寸鐵,那應該立刻被抓進大牢。

有元一朝,你根本不可能找到一個漢兒南人宰相,所有的宰相全是蒙古傳統勳貴,你也找不到任何一個漢兒南人掌握軍機重務——所有樞密使長官全部是蒙古傳統勳貴,你還找不到任何一個行省長官是由漢兒南人擔任的,那有沒有機會讓漢兒南人擔任官僚呢?

有,有一些特殊的崗位可以讓南人或者漢兒擔任,一是漢兒當中有一部分人是漢人世侯的後代,那麼他們就可以去那些蒙古人不願意去擔任的少數偏遠地區擔任官職,二是有些蒙古貴族實在是不適合做官,那就可以找一些南人或者漢兒做“槍手”,為他們捉刀,運氣好說不定能得到一些殘羹——成為他唯一副手。

所以說教科書是沒錯的,元朝真的很黑暗,簡直就是人間地獄,那麼朱元璋真的說過這句話嗎?答案是肯定的,朱元璋真的說過這句話,但有一個成語叫做“斷章取義”挺適合用在這裡的,朱元璋說那句話根本不是為元朝說話,他說的“寬”是指元朝管理過於散漫、混亂。

政府放棄了很多基本職能,而把這些本該是政府職能的職能下放給了廣大的地主階級,而由於元朝是遊牧民族起家的,他對於農業大國的治理是非常缺乏經驗的,老話說得好,有錯要改,無知要學,既然缺乏相應的治理經驗,那應該向有經驗的學啊,可惜的是,元朝不但不學,而且對於那個會的“人”拳打腳踢——不許南人漢兒擔任要職、廢科舉、不收農稅。這就相當要命了。

也許有人說那元朝不收農稅不挺好的嗎,但事實證明這並不是挺好的一件事,元朝他喜歡收的是商業稅、過關稅,而農稅他很不重視——從立國到亡國總有一幫蒙古貴族在琢磨把江南肥沃產糧區變成放牧區,那大家稍微回憶一下,以往傳統的農耕國家千方百計的想辦法呵護農業、重視農業依舊躲不開轟轟烈烈的土地兼併,像元朝這種粗放到豪邁的態度,土地兼併得嚴重到什麼地步啊!事實也是如此,元末農民起義就是因為農民都活不下去了。

最後還有一方面,那就是元朝的貪官汙吏,說來有趣,元朝千方百計的防範漢兒南人,只讓蒙古人做地方長官,但蒙古人數量精力都有限,不得不任用當地一些識文斷字的漢兒南人做副手,替他們捉刀辦事,這些捉刀的南人漢兒因為科舉斷絕而心懷不滿,久而久之這些南人漢兒就變成了滑頭吏員,實際上就架空了實際主官,架空主官後,他們發現主官總是中飽私囊,上樑不正下樑歪,這些副手們也必然要中飽私囊。

於是副手們又會找副手,又是一批漢兒南人做吏員,朝廷的救濟政策層層下達,到了底層經過這麼多的中間商,早已失去了它的本來面目,農民依舊困苦,朝廷無動於衷,官場腐敗,民不聊生。綜上所述,像元朝這樣的“寬”當然會導致推翻了元朝的朱元璋發出感慨:“難怪你丫會亡國,不亡沒天理!”

朱元璋坐穩江山後對前朝的失敗進行總結,就如同當年劉邦對項羽的失敗進行總結,中國古代歷史就是這樣,後面的朝代會對前面的統治者進行評價和總結他失敗的原因,所以周朝因為分封制而亡那秦朝就設郡縣制,秦朝郡縣制速亡漢朝就搞郡國並行,東漢外戚干政那我曹魏就堅決不允許外戚干政,什麼藩王統統靠邊站,曹魏因為權臣被篡那我晉朝就大封諸侯拱衛中央。

俗話說,前事不忘,後事之師,坐穩了天下的朱元璋自然要對自己的大明朝進行一下新的設計,新的設計照舊要先對前朝進行總結歸納,朱元璋分析元朝太“寬”導致亡國,所以他對於明朝的設計便是對於元朝“寬”的大修正。

第一民族平等,各民族共同繁榮——接納蒙古投降貴族和部眾,妥善安置、第二重新丈量土地,製作魚鱗圖冊、第三恢復科舉南北分榜,注重公平、第四對待貪官汙吏,處罰極為嚴厲。


無筆


熟悉歷史的人都知道,元朝有的只是暴虐,“寬仁”不過是高級黑,或者是朱元璋治理天下實施苛政的輿論戰罷了。

元朝幾戶共用一把菜刀是寬嗎?還有,大家知道連坐制度不是開始於元朝,但是連坐保甲在元朝得到了創新。漢人十戶為一保,保長是內定的,只能是蒙古人幹保長。保裡頭的財產和女人歸保長支配。誰家娶媳婦,初夜權是保長的。漢人敢怒不敢言,只能偷偷把投胎嬰兒摔死。周作人先生在《談龍集》中《初夜權》篇的序言中對此有詳盡的描述。

元法規定,漢人殺了蒙古人要償命的。反過來,蒙古人殺了漢人,給點賠償就行了,而且賠償最多不能高於一頭牛的價值,人命只值一頭牛的“仁”從何說起呢?

由此看來,朱元璋說的元朝寬仁,還真的讓人費解。

如果說深究元朝失去天下的原因的話,首先是蒙古人採取了敵視漢人的政策,實行登記管理,把蒙古人定位一等人,漢人在色目人之下。沒有讓蒙古人很快融入漢族人的文化生活是元朝統治者的一大敗筆。

其次就是廢除科舉制,人才選拔靠血統論。世襲才是選官員的唯一途徑,只有蒙古人可以順理成章當官,而所謂“推舉“只是遮羞布,根本不能公平和公正。漢人要想通過功名來報效國家,光宗耀祖簡直比登天都難。一個有志向的漢人,沒有正常渠道上進,只能自暴自棄或鋌而走險。

這點滿族人做得就好多了,康熙皇帝尊孔,精通漢文化,甚至聲稱自己是漢人。重用漢人中的文人學士,吸引漢族人才進京做官。從祖大壽,洪承疇,袁崇煥到李鴻章,左宗棠和曾國藩,無不為清朝的打天下左天下起到了中流砥柱的作用。

還有一點是元朝的懶政敗了家。元朝失去天下,沒有“仁“之說。如果說“寬”的話,倒是有一點,那就是元朝的遊牧民族習慣了居無定所的遊牧生活,對於管理天下沒有興趣,更沒有研究商鞅先生的愚民和御民之術,胡服騎射,夜夜笙歌讓他們樂此不疲。

元朝沒有有效實行中央集權制度,法令不出大都。財政收入被層層截留,不能上繳到國庫,國庫空虛,官員富得流油,百姓飢寒交迫,民怨沸騰。基層政府官員都是被流氓惡棍和家族集團把持。家法代替國法,私法代替公法。冤假錯案頻出,人民伸冤無門,多少人比竇娥還冤。而那麼多年,從未見元朝統治者有一次掃黑除惡。

元朝還“寬”在上層建築的重大失誤。在對漢人欺壓剝削的同時,意識形態卻相對寬了多。好多上進無門的漢族文人,通過文學作品映射元朝統治,煽動不滿情緒,卻沒有人管管這事。這在一定程度上,損害了元朝的權威和形象,挑起漢蒙矛盾,動搖了元朝統治根基。

總的來說,寬也好,嚴也罷,仁才是基本國策。國家安定,國富民強才是根本。離開了這個根本,寬嚴都不能長治久安。要不然眉山的歪脖子樹也不會成為朱由檢的歸宿,洪武有知,不知道作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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