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3 超34億! 2020年中央和寧夏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下達


  近日,寧夏回族自治區扶貧開發辦公室發佈《關於下達2020年中央提前下達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及自治區財政專項扶貧資金計劃的通知》,有超過34億元的資金用於寧夏的扶貧事業!快來看看,具體的內容有什麼吧。

超34億! 2020年中央和寧夏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下達

  根據《財政部關於提前下達2020年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預算的通知》(財農[2019] 113 號)精神及自治區財政預算安排,近日,中央及自治區共下達我區2020年財政專項扶貧資金340086萬元,其中,中央提前下達我區2020 年財政專項扶貧資金240086萬元(含扶貧發展資金192761萬元、“三西”資金30000 萬元、少數民族發展資金12090萬元、以工代賑資金1790萬元、國有貧困農場資金1213萬元、國有貧困林場資金2232萬元);自治區下達2020年財政專項扶貧資金100000萬元。經自治區政府第47次常務會議研究,現將2020年中央提前下達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和自治區財政專項扶貧資金340086萬元予以下達。

  1、資金分配原則

  此次下達中央及自治區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按照“因素法”分配,切塊下達到各縣(市、區)。

  (一)保障貧困縣(區)資金增幅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支持貧困縣開展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試點的意見》(國辦發[2016]22號)、《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支持貧困縣開展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試點的實施意見》(寧政辦發[2016] 127號)、《財政部國務院扶貧辦關於做好2019年貧困縣涉農資金整合試點工作的通知》(財農[2019]7號)要求,確保分配給未摘帽貧困縣的資金增幅不低於該項資金全區平均增幅。

  (二)加大深度貧困地區支持力度

  按照《自治區黨委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的通知》(寧黨辦[2017] 97號)要求,中央、自治區財政專項扶貧存量資金、新增資金重點用於“五縣一片”深度貧困地區,支持補短板、強弱項、解決突出問題。

  (三)落實中央“四個不摘”要求,保障已摘帽縣投入不減

  根據《自治區黨委人民政府關於表彰隆德縣、涇源縣、彭陽縣脫貧攻堅工作的決定》(寧黨發[2019] 24 號)精神,用自治區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對隆德縣、涇源縣、彭陽縣各獎勵“以獎代補”資金3000萬元,鞏固拓展脫貧成果。

  2、資金使用要求

  (一)精準有效使用資金

  中央及自治區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必須嚴格按照《財政部扶貧辦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民委農業部林業局關於印發〈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農[2017] 8號)、《自治區財政廳扶貧辦發改委民委林業廳關於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寧財(農)發[2017] 637號)要求進行支出,精確瞄準建檔立卡貧困村、貧困戶,可用於培育和壯大貧困地區特色產業發展、改善小型公益性生產生活設施條件、增強貧困人口自我發展能力和抵禦風險能力等方面,重點解決“兩不愁三保障”突出問題。

  (二)加強資金項目管理

  各縣(市、區)要按照加強縣級脫貧攻堅項目庫建設的工作要求,做好脫貧攻堅滾動項目庫建設和年度動態調整,做好項目前期準備。加強扶貧資金項目常態化監管,對扶貧工程項目質量開展排查梳理,全面加強各類扶貧資金有效管理,嚴格執行扶貧資金項目公告公示“兩個一律”要求。

  (三)加快資金支出進度

  本次計劃下達後,各縣(市、區)要按照本級2020年度脫貧攻堅規劃及年度計劃安排,及時撥付、支出資金。要在保證項目質量的前提下,加快預算執行和項目實施進度,確保如期完成年度計劃確定的建設任務。

  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分配情況

超34億! 2020年中央和寧夏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下達

2020年中央提前下達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分配計劃表

超34億! 2020年中央和寧夏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下達

2020年自治區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分配計劃表

  3、加強資金監管

  (一)健全公告公示制度

  認真貫徹落實《關於轉發〈國務院扶貧辦財政部印發關於完善扶貧資金項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寧扶貧辦發[2018] 51 號)相關政策要求,縣級人民政府要在本地政府門戶網站和主要媒體將資金分配結果公告、縣級脫貧攻堅項目庫公告、年度縣級扶貧資金項目計劃或貧困縣涉農資金統籌整合方案、年度扶貧資金項目計劃完成情況、資金整合使用管理辦法等進行公告公示,公開網址鏈接需及時錄入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進行備案。同時,建立舉報問題臺賬,及時受理,認真核實,限時反饋調查結果和處理意見。

  (二)加強監督檢查

  充分發揮紀檢監察、審計、財政的監督作用,擴大輿論監督和群眾監督,引導貧困群眾參與項目決策、實施、管理和監督全過程。探索引入第三方獨立監督,引導貧困人口主動參與監督,構建多元化資金監管機制,確保扶貧資金用在關鍵、用在實處。

  (三)加大查處問責力度

  持續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加強扶貧資金項目管理監督問責,對存在資金管理使用不規範等突出問題的縣(市、區)開展常態化約談,對貪佔挪用扶貧資金的違法違規行為,堅決懲處,加大問責力度。對審計、專項資金檢查、12317監督舉報以及輿情反映出的扶貧資金違紀違規問題和職務犯罪舉報線索,要及時查處,並移送同級紀檢監察機關。

  2020是脫貧攻堅的決勝之年,寧夏的脫貧攻堅戰也進入全力衝刺階段。這筆專項資金進一步增強了,我們的信心與決心希望各地能夠將這筆扶貧資金,發揮最大效益!助力寧夏脫貧!


來源:寧夏回族自治區扶貧開發辦公室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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