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孙杨所提的巡检人员资质问题到底能不能站住脚?

孙仁文


这个看什么标准吧,美国或海洋英美法系是注重过程也就是程序合法。德国日本中国是大陆法系注重的结果也就是说事实。瑞士法律不懂。其实29了禁赛了可以休息了就是不太体面的退休。和刘翔差不多。


人生应该有目标


在孙杨抗检案中,三名检测人员只有主检官杨冰柔一人具备资质。血检官林黄芬虽然是护士,但没有授权,而尿检官武兵是一名建筑工人,他自己承认,从没有接受过相关方面的培训。那么,这和有的人举例交警带辅警执法相同呢?孙杨对血检官和尿检官资质提出的质疑有没有法可依呢?



答案是有!!!

让我们来看看WADA的《检测与调查国际准则(简称ISTI规则)》对检测人员资质的相关规定

  1. 5.3.2:样本采集机构应任命并且授权样本采集人员进行或协助进行样本采集 。 样本采集人员应接受过相关职责的培训 , 与样本检测结果不存在利益关联或冲突 , 且不是未成年人 。
  2. 5.3.3:样本采集人员应持有由样本采集机构提供的官方文件(比如一份来自检测机构的授权信函) , 以证明他们有资格从运动员身上采集样本 。
  3. 5.4:只有获得样本采集机构认可的认证的样本采集人员才应获得样本采集机构的授权 , 代表样本采集机构开展样品采集活动 。



这个规定里非常清楚的表明,样本采集人员必须获得授权,并且还必须经过了相关的培训,获得了样本采集机构认证的人员。林黄芬和武兵是这样的人员吗?显然不是。林黄芬只在这个过程中提供了自己的护士资格证,武兵仅仅只能提供身份证。从我们对规则的理解来看,孙杨完全是站得住脚的,并且还理由充分。但是,在听证会上,陪审团却特别确认了负责此次药检的工作人员遵循了ISTI规则。



在听证会上,WADA一再强调。孙杨方对ISTI的理解是错误的。这就让吃瓜群众有些云山雾罩了,这不明明这样写着的么?那应该怎样理解呢?吃瓜群众不明白,孙杨也不明白。那么应该怎样理解呢?我们来看看陪审团的陈词,他们认为孙杨应该在提供完整的样本之后,再去质疑采集人员的资质。但孙杨是在被明确告知后果的情况下,仍然采用销毁样本的方式,没有给完成药检留下任何机会。



这听起来是不是“解释权归我方所有”?确实有这种感觉。事实上在这次听证会上,WADA中有一人就是ISTI规则的制定者。孙杨这是在和规则制定者讨论规则,再加上孙杨律师团队在听证会上灾难级的表现,这个结果就不意外了。其实在听证会上,WADA承认了程序有瑕疵,但他们强调,包括孙杨在内的运动员之前都接受了这样的瑕疵。这其实就有点耍流氓的感觉——我一直用错误的方式对你,突然有一天你要反抗了?你凭什么之前能接受,现在就不能接受了呢?



WADA的态度让人感觉很强势,就算他们一直用错误的方式在采集样本,但没有遭到过抵抗,你孙杨凭什么抵抗?孙杨在这件事上,被WADA视为了潜规则破坏者,因此他们必须要杀鸡儆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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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孙杨和他的团队一直在回避几个问题,1.如果孙杨不确认巡检人员的身份可能让这几个人进门吗?试问如果有几个陌生人要来你家,你如果不确认其身份会让他们进门吗?答案肯定不让进门的。2.如果不确认巡检人员的身份还让抽血脑子有毛病吗?试问如果身份不明你会让他们给你抽血吗?答案肯定是不让。3.孙杨方质疑其中一个巡检人员是附近一个建筑工地上的建筑工人,你们觉得世界反兴奋剂中心会让一个建筑工人来参与这么严肃的事情吗?4.孙杨是在抽血后给自己的团队打电话汇报以后才开始以各种借口质疑巡检人员的身份直至最后砸了瓶子。这几个问题明确了那么事情就很简单了吧!


海阔天空142716578


我说几个基本事实:

1:国际反兴奋剂组织在2013年巴塞罗那游泳世界赛时就已经通知各国,曲美他嗪将于2014年1月1日开始,正式列入WADA新版禁药目录S6.b类里。而孙杨是2014年5月被查,这个药在体内代谢只保持12小时。

2:孙杨被查出阳性 是在2014年5月17日。国内公开报道并上报国际泳联和国际兴奋剂检测中心是在2014年11月24日。 随后2014年12月18日,国际泳联和兴奋剂中心表示不上诉。此时已经过了孙杨的处罚期,因为处罚期是3个月。

3:孙杨在2014年5月17日尿检,阳性,没有进行B瓶检测,且没有保存B瓶样本,这样就没办法日后再次检测。基本上就是证据没有了。

4:按国际泳联和国际反兴奋剂组织要求,一旦检查出阳性,最迟不能超过20天,就必须上报到国际机构,便于复查和认定。而中国是在时过半年后才上报的,并且没有保留B瓶,所以到半年后,国际泳联已经没办法复查了,也没办法上诉了,因为没有证据了。 因此,国际泳联,给了中国严重警告。并且目前取消了 北京的检测机构资质。

5:孙杨参加了该年的亚运会!



我就是来堵乔吹嘴的


我发表自己的一点看法:给孙杨做飞检的主检官杨冰柔在前往检测路上,是否有给两个助手交代检测取样过程中的操作规范和注意事项。毕竟这两位是临时拉来的,一个女护士和一个自述为被邀请临时开车送主检官到目的地,为可以见到名人而兴奋的男性。 即便尿检官只是起到监督尿液是否为被检者现场排放取样的这样简单作业,作为一个专业检测兴奋剂的机构,面对的是一系列的知名运动员,体育明星,号称注重隐私人权,对这一系列的基本操作流程应当还是有一些规范和注意项的,不能随便发挥。主检官前面被孙杨投诉过,如果未交代或者未完全交代操作规范和注意事项,那我认为存在故意利用临时助手的不当行为来诱导刺激孙杨的很大可能性,使其质疑并最终作出不予带走样品的决定,且在拒绝孙杨调派有资质证明的相关人员完成此次飞检的要求后,用言语引导孙杨自行打开样品箱,最终以暴力抗检的名头上述idtm。


海兴华哥


质疑程序不正当的人给你们打个通俗易懂的比方。同样在我们国家,几个辅警查酒驾,按规定应当有正式民警带队,偏偏没有,辅警恰巧闻见你的酒味,带你去医院抽血化验,那么问题来了,第一,你强烈以辅警没有执法权为由要求不去,能不能做到?第二,被带到医院抽了血,你以同样理由对执法者身份提出质疑,并打碎了血样瓶,抗拒检查,最后以妨害公务罪被处理,第三,你全程配合辅警完成所有“执法”程序,经司法鉴定你属于酒驾,警方对你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然后,你以同样理由提出执法程序不正当,不出所料的结果是该行政处罚无效。那么,你选哪个?孙杨也该选选


瘦马96471150


我们撇开血检官、尿检官资质是不是符合要求,但主检官杨冰柔(有授权及资质)代表WADA在情况说明书上签字(视频反映没暴力强迫的情景)认可此次结束(中止)飞检,也不带走血检样品的。至此,程序上可认为之前所采集的样品也没有继续保存的意义了。


及时雨00A


看了许多专业人士解释孙杨被冤判事件,包括中央电视台孙建宏“词语恳切”的视频,更坚定了支持孙杨的立场。一个身在瑞士的体育司法机构,竟然以“孙杨不肯配合无专业资质的兴奋剂检测官员”为理由,判处孙杨8年禁赛,这样的判罚是彻头彻尾的违法。孙杨第一不服,第二要上诉,这是完全正义的行为!中国要依法治国,就必须打破崇拜西方司法体系的迷信。从孙杨事件可看出,一个“历史悠久”的专业体育司法机构,作出一个司空见惯的不公判决,就能束缚住一些国内知名人士的手脚,企图规劝孙杨论丛屈服。他们把孙杨的不服看成是鸡蛋碰石头,甚至是有错在先,可见中国要打破西方司法解释的垄断任重而道远。希望国内的大咖、公知们早日醒悟,看清西方司法垄断的丑恶嘴脸,一齐为孙扬发声,力争讨回公道。


支持爱中国的人


首先申明本人对这个不了解、不懂,看了好些网友的回答和评论,觉得有欠商榷,甚至感觉有的太过偏颇,忍不住也加入了进来。我姑妄说之,大家姑妄听之。

因为不懂,所以我的回答建立在生活常识的基础上,不一定适合,请大家谅解。在此仅仅就检测人员的资质谈谈,个人觉得除同行的除驾驶员守在车上外(如果有的话),所有直面孙扬的人员都应该且必须具备相应资质。有网友拿警察查酒架打比方,说一个正式民警带两个辅警上路检查等等,这个的确合法合规。但,大家看清楚,这个是知识点,要考!说的是一个正式民警带两个辅警,两个辅警,不是顺便路上拉一个两个什么人,辅警也是有资质的好不!辅警也是一级政府或者公安局考核聘用的人员,有合同,合同也明确规定了他们的履职范围!好不!!

也有网友拿吸毒尿液化验说事,同理也同志哥!顺便一个护工就可以?开国际玩笑!我虽然不懂,但首先要授权吧,其次两个人以上吧,第三参与的必须是有合法身份的人吧,不管他们是正式民警、辅警、医生或护士,不可能临时拉个搬砖的就行!

不一定适合,只是不吐不快!


针叶林948


完全站不住脚!

1.资质的认定和规则的解释权归对方,且对方认定资质和流程合规。这种授权规则不是针对孙杨一个人,而是所有运动员,同时孙杨此前已经接受过60次同样的授权检查;

2.孙杨是第二次犯规所以顶格处罚;(国际反兴奋剂组织在2013年巴塞罗那游泳世界赛时就已经通知各国,曲美他嗪将于2014年1月1日开始,正式列入WADA新版禁药目录S6.b类里,这个药在人体内代谢只保持12小时。孙杨在2014年5月17日尿检阳性,没有进行B瓶检测。按国际泳联和国际反兴奋剂组织要求,一旦检查出阳性,最迟不能超过20天,就必须上报到国际机构,以便复查和认定。而孙杨是在时过半年后才上报的,并且没有保留B瓶。因此,国际泳联给了中国严重警告,并且取消了北京的检测机构资质。)

3.国际泳联和反兴奋剂组织允许服用用于治疗的药物,但有每日申报制度,事先申报即可。并且在检查取样前,会有详尽程序询问是否生病,服用了什么药物。

4.此次处罚的不是是否服用兴奋剂,而是处罚干扰检查程序。(就像交警带两辅警查酒驾,司机以辅警没有执法权为由砸碎血样,最后警察没有处罚司机酒驾,而是处罚司机干扰执法检查)

5.毁灭证据行为只有几种可能:①自己愚蠢无知,陷自己于万劫不复之地;②没有自控力,冲动偏执;③此地无银三百两,断尾求生;要证明自己清白,必须保留血样,希望所有运动员引以为鉴;

6.我个人非常反感道德绑架国家,道德绑架所有遵守和敬畏规则的运动员!希望其他运动员树立风尚才是真正的为国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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