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1 唐朝時的神奇法令——禁奢令,不許多花錢是一種什麼體驗?

唐朝皇室的奢靡之風,在歷史上可謂十分“出彩”。

雖然唐朝前期幾個皇帝都提倡節儉,太宗還以身作則,衣食住行方面是能省就省,宮殿樓閣是能不建就不建,但架不住後面的子子孫孫大手大腳,花起錢來那叫一個肆無忌憚。

唐朝時的神奇法令——禁奢令,不許多花錢是一種什麼體驗?

《長安十二時辰》劇照

比如唐中宗的女兒——安樂公主,看中了老爹的昆明池,想讓中宗賞給自己,結果中宗就倆字兒:不行。

沒能如願的安樂公主,乾脆就跑到長安城的西南角,強佔了幾十畝農田,耗資百萬,期間動用無數人力,終於挖出一座長寬各達數千米的新池,取“勝昆明池”之意,名為“定昆池”,比之昆明池更大,且觀景樓閣更為華麗,直讓唐中宗苦嘆不已。

《資治通鑑·卷二百零九》:安樂公主請昆明池,上以百姓蒲魚所資,不許。公主不悅,乃更奪民田作定昆池,延袤數里,累石象華山,引水象天津,欲以勝昆明,故名定昆。

唐朝時的神奇法令——禁奢令,不許多花錢是一種什麼體驗?

安樂公主劇照

除此之外,還有玄宗時期的皇親國戚們,最熱衷於向玄宗“獻食”。

所謂“獻食”,就是收羅天下各地的山珍海味,競相進獻。

天寶年間,常有貴族皇戚帶著美食排著隊,守候在興慶宮外,有時所獻美食居然可達數千盤,而為了應對源源不斷的獻食之舉,玄宗還特設一名“檢校進食使”,專門負責挑選查驗進獻的美食。

只不過,這一盤山珍海味價格之高昂,足足抵得上十戶農家一年的糧食生產量,不得不說一句,貧窮真是限制了我的想象力!

《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六》:天寶九載,諸貴戚競以進食相尚,上命官姚思藝為司校進食,使水陸珍羞數千盤,一盤費中人十家之產。

我之所以舉這些皇帝或者公主帶頭鋪張浪費的例子,就是想說明,在唐朝某些時期,奢侈之風是從上層建築逐漸擴散到民間,隨著受到關注最多的貴族集團日益崇尚奢侈消費,因而導致這股原本只存在於貴族之中的風潮,日漸成為一種負面的社會風氣,從而對民間產生了不可忽視的深遠影響。

唐朝時的神奇法令——禁奢令,不許多花錢是一種什麼體驗?

《長安十二時辰》劇照

誠然,奢靡之風,古今皆有。

不論是古人還是今人,在花錢這事兒上,但凡有錢,都絕不含糊,但古代與現代相比,還有其符合時代特徵的不同之處。

因為在封建社會中,消費本身存在著“等級差異”,所以許多外在的物品,通常象徵著身份與地位,並由此延伸出複雜的社會問題與政治問題。

可能這麼說不是很好理解,那就讓咱們來打個比方:

比如皇親貴族所穿衣著,必須要與百姓所穿服飾,保持不同標準。

最直接的例子,唐皇所穿龍袍所使用的面料之一,就有蠶絲中最好的“輯裡湖絲”,不僅被稱作絲中極品,更是千金難求,但在古代,諸如此類的極品面料,只供大內,專為皇帝縫製龍袍所用,普通百姓是萬萬沒有資格使用,甚至也無從購買的。

唐朝時的神奇法令——禁奢令,不許多花錢是一種什麼體驗?

龍袍參考圖

皇帝能用的,百姓不能用。

貴族能用的,百姓也不能用。

一邊是統治階級,一邊是被統治階級。

通過“制定縫衣用料的不同標準”諸如此類的事件,從而影射出階級之間天然存在的差異性。

而統治階級之所以這麼做的目的,自然只有一個:

維護等級特權。

於此就體現出了巨大的“階級差異”。

唐朝時的神奇法令——禁奢令,不許多花錢是一種什麼體驗?

參考圖

通俗來說,長安大街上有倆人,一個是大唐富商王二麻子,另一個是唐玄宗小舅子的大表哥的親姐姐的妹夫李老三。

王二麻子出手闊綽,身家萬貫,能買下長安城內最貴的豪華大宅,走在街上必三五成群,家僕隨從鞍前馬後。

但李老三作為也姓李的皇親國戚,是正兒八經的貴族,官居太子東宮右衛率,正四品,著深緋色大紅官袍,日常深居簡出,也沒隨從,就自己溜達著上街買菜,很湊巧的面對面跟王二麻子遇上了。

如果王二麻子認得那身大紅袍,必然就清楚,站在面前的李老三是宮中之人,若此前有過交集或一面之緣,必然就會上前恭敬問候。

旁人一看就明白,這倆人肯定不是一個等級

王二麻子就算再有錢,身上掛滿了金銀首飾玉扳指,但站在李老三面前,氣勢仍然會矮上一頭。

階級差異,也就在李老三那一襲大紅袍上體現而出。

唐朝時的神奇法令——禁奢令,不許多花錢是一種什麼體驗?

唐朝官服對應品階參考圖

所以通過對服裝制定不同標準,以此來體現身份與地位不同的這種方式,就屬於維護等級特權。

但久而久之,隨著國家經濟越來越好,外加具有標杆性質的貴族集團也日益崇尚奢靡之風,底層民眾就會開始效仿,乃至追隨,那麼許多原本象徵身份與地位的高檔物品,也開始作為商品在市場上流通,這些代表貴族所用的物品,不僅十分豪華,定價自然也是十分高昂。

於是某些人就會通過種種渠道,不惜花費高價,也要享受一番皇親國戚們使用的物品,比如豪華車馬,比如華貴服飾,比如特殊的珠玉器皿,諸如此類,不一而足。

從這點上來看,其實千百年來都是一樣的,奢侈品如今大行其道,乃至形成風尚的原因,無外乎人們的財富日益增多,在足夠維持生活水平的基礎上,有多餘的財富可以去追求更美好的東西,這本身並無對錯之分。

但在唐朝,卻有著對錯之分。

隨著奢侈消費的現象日益增多,唐朝統治者逐漸透過表面,察覺到了潛在的危險氣息。

如果我們把統治階級與被統治階級,視為完全對立的兩個層面。

那麼在兩者之間,就存在著一層天然的屏障。

這種屏障,理解起來可能很抽象,但總結起來,其實就四個字:

階級壁壘。

比如統治階級是A,被統治階級是B。

我們將A和B比喻成兩個“點”,而將它們之間的距離,就比喻成“一條道路”。

很多人都想從B變成A,但A的家就那麼大,容不下太多的B,於是就在家門口樹立起一道高牆,將A保護在內的同時,也拒絕B的加入。

唐朝時的神奇法令——禁奢令,不許多花錢是一種什麼體驗?

示意圖

可是在這種情況下,還是有很多人想從B走進A的家裡看一看,既然正常道路走不通,那乾脆就繞道走,或者藉助梯子,結果繞著繞著,爬著爬著,原先B裡的人們,還真就翻過了A的院牆,甚至還能像模像樣的往裡看一眼,A的家裡究竟長什麼樣。

而這種類似“繞道走”或者“爬樓梯”的行為,就是我上文所說,令統治階級察覺到的危險氣息。

這代表著,原本A豎立起來的高牆,在某種意義上來說,對於B而言,已經不管用了。

唐朝時的神奇法令——禁奢令,不許多花錢是一種什麼體驗?

示意圖

如果把以上的概念,按照現實的例子說出來,那就是起初的唐朝統治者通過制定不同標準,將貴族與平民區分開,同時通過這些不同的標準,對不同社會階層的人,進行不同程度的制約,從而在維護貴族特權的同時,也保證了皇權的穩固。

但隨著國家經濟越來越好,很多平民百姓通過購買相關奢侈品,社會地位與影響力也或多或少的有了一定上升,對於廣大老百姓而言,可能也就是個茶餘飯後的談資,諸如一大幫人吃完飯,站在街口聊天,說哪位富豪又買了哪位王爺不穿的長袍,哪家千金又買了前朝公主留下的馬車。

然而對於統治階級而言,這種行為,卻屬於是“以下僭上”(僭:jiàn),並逐漸動搖了原本森嚴的等級制度,乃至逾越。

之前那些原本象徵貴族身份與地位的服飾,車馬,珠玉器皿等物,不再是皇族的專屬用品,反而都能通過市場上的奢侈消費所獲得,普通百姓只要花費足夠多的錢財,就能夠輕易衝破由皇權豎立而成的“階級壁壘”,原本森嚴分明的等級制度,也就因此被破壞。

於是,就有了“禁奢令”的誕生。

最為具體的“禁奢令”,當屬唐高宗時期所頒佈的《禁僭服色立私社詔》。

唐朝時的神奇法令——禁奢令,不許多花錢是一種什麼體驗?

唐高宗·李治

當時民間正逐漸出現“推崇貴族華美衣著服飾”的風潮,因此唐高宗在與群臣商議後,便決定對此類現象嚴加杜絕,而法令具體內容,全文如下:

《禁僭服色立私社詔》

採章服飾,本明貴賤,升降有殊,用崇勸獎。如聞在外官人百姓,有不依令式,遂於袍衫之內,著朱紫青綠等色短小襖子,或於閭野,公然露服,貴賤莫辨,有蠹彝倫。自今已後,衣服上下,各依品秩。上得通下,下不得僣上。仍令所司,嚴加禁斷,勿使更然。又春秋二社,本以祈農。如聞除此之外,別立當宗,及邑義諸色等社,遠集人眾,別有聚斂,遞相繩糾,浪有徵求。雖於吉凶之家,小有裨助,在於百姓,非無勞擾。自今已後,宜令官司,嚴加禁斷。

礙於篇幅,我就不細說這篇法令的全部內容,只說其中一句:

自今已後,衣服上下,各依品秩。上得通下,下不得僣上。仍令所司,嚴加禁斷,勿使更然。

這句話大意是說:

從今往後,不同身份等級的人穿衣服,要按照各自的品級,“上”可以穿“下”的衣服,但“下”絕不可“僭上”,此令傳至各司,針對社會上的奢侈之風嚴加斷絕,勿要使其持續發生。

所以,唐朝統治者在察覺到奢侈之風背後的危險氣息後,便及時頒佈了這條法令,試圖通過實施“奢侈消費禁令”,來阻止底層百姓憑藉奢侈消費的方式突破階級壁壘。

更試圖以這種方式,來維持特權階層,如貴族集團的等級特權,並以此維護皇權的穩固。

反言之,既然能迫使唐高宗必須要頒佈法令來約束,那麼可想而知當年的奢靡之風,儼然已經到了一種“常見”的程度。

我相信由於高宗朝承接貞觀之治的餘勢,國家經濟持續發展,對外貿易持續繁榮,以及統治集團帶頭進行奢侈消費,如我開頭所述的安樂公主挖鑿“定昆池”等事例,從而引發了高宗治下的全民性奢侈消費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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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安十二時辰》對話截圖

各種攀比拜金的行為愈發普遍,除了通過購買高檔商品以外,還有民間婚嫁喪葬等活動,也逐漸形成了互相攀比的不良風氣。

為何這麼說呢?

因為早在太宗時期,李世民就已經瞭解到民間幾近誇張的奢靡之風,從而在《戒厚葬詔》如此寫道:

由此觀之,奢侈者可以為戒,節儉者可以為師矣。朕居四海之尊,承百王之弊,未明思化,中宵戰惕……而勳戚之家多流遁於習俗,閭閻之內或侈靡而傷風,以厚葬為奉終,以高墳為行孝,遂使衣衾棺槨極雕刻之華,靈冥器窮金玉之飾。——《貞觀政要·儉約第十八》

如上可知,在太宗朝時期,民間就已經大肆興起奢靡之風,甚至“以豪葬為必須,以高墳為行孝”,於是棺槨等葬物極盡雕刻華麗,陪葬用品窮極金玉之飾。

於此,就突顯出一個極其嚴重的社會問題與潛在的社會隱患:

為了迎合當時人人奢靡的社會風俗,從而導致許多百姓流於民俗,過分追求奢靡而使自身勞財過度,比如為了不讓鄉親四鄰看不起,或避免有人背後說風涼話,就不管不顧自身的經濟條件,強行為逝去的家人舉辦無比豪華的隆重葬禮,乃致財富耗盡,傾家蕩產。

這不就跟現在的攀比之風如出一轍嗎?

唐朝時的神奇法令——禁奢令,不許多花錢是一種什麼體驗?

中國式“奢婚”

我想很多朋友肯定感同身受,比如新聞上經常報道的天價彩禮,他家住村頭,娶個媳婦花八百萬,我家住村尾,那不行,我就得比你多比你隆重,我就得花一千萬,不然就丟人。

而在唐太宗時期的人們,看來也是如此,為了能夠迎合人人都在追逐的風俗,即使家裡沒錢,也硬要打腫了臉充胖子,舉辦的隆隆重重,即使家財散盡也在所不惜。

唐朝時的神奇法令——禁奢令,不許多花錢是一種什麼體驗?

“天價彩禮”參考圖

長此以往,那肯定會湧現出越來越多的社會矛盾,人們的確有錢,但錢都花在沒必要的地方,導致自身最後缺衣少糧,包括買名貴衣裝,辦婚禮,葬禮這些事情,如果站在實用主義的角度來說,四個字,夠用就行

但如果社會整體的風氣都在追捧奢靡鋪張,那麼舉辦類似活動的意義,就從原本的慶祝與紀念,而變成了一場扭曲的攀比與炫耀行為,不惜耗費超出自身能力範圍的財力與物力,也要舉辦的風風光光,對於腰纏萬貫的富人來說,當然不足為道也,但對於家境普通甚至清貧的百姓來說呢?

必定是痛苦大於快樂。

唐朝時的神奇法令——禁奢令,不許多花錢是一種什麼體驗?

久而久之,必然就會使整個社會的價值觀發生不可逆轉的負面轉變。

人們對待奢靡之物,可謂趨之若驁。

同時也破壞了原本穩定的經濟秩序,並使吹捧消費的觀念大行其道,眾多完全沒有意義的鋪張浪費行為也日益增多。

說實話,我寫到這,突然湧現出一種深深的無力感。

因為千百年前的唐人之奢靡,與今日泱泱中華何其相似?

我每年都要在各地參加各種婚禮葬禮,每次看到滿桌的好菜最後都要剩下,甚至是被倒掉,都會情不自禁想起那些出現在新聞裡,甚至連水都喝不上的孩子們,如果把鋪張浪費的資源進行合理分配,或循環利用,並將更多浪費的物力與人力節省下來,供給那些真正需要的人們,這個社會又會是怎樣一片與眾不同的新面貌?

唐朝時的神奇法令——禁奢令,不許多花錢是一種什麼體驗?

還有的婚禮上,動輒幾千幾百萬的投入,用高檔香菸,用高檔名酒,堆砌出一場盛大隆重的婚禮,然而在策劃之初,婚禮卻往往更像是一門生意,很多人從最初就開始盤算能收回多少禮金,更有甚者,在嫁女兒之前,就先想著高額彩禮,不能讓自己在村裡丟了顏面,種種諸如此類的攀比行為,又與千百年前唐太宗治下的奢靡之風有什麼區別?

所以對於某些現在的負面現象,歷史早就為我們敲響了警鐘。

從這個角度上來看,其實唐朝時的“禁奢令”,更像是一個黑色幽默。

唐朝時的神奇法令——禁奢令,不許多花錢是一種什麼體驗?

誠然我並非在此發表情緒,而只是針對類似的社會現象加以討論,總而言之,奢侈二字,古已有之,且千百年來,始終作為貶義詞,而根深蒂固於每一個人的心中。

上世紀我國計劃經濟時代,曾大力提倡勤儉節約,所以我們總能在上一輩人的身上,看到許多與今時今日年輕人完全不同的優秀品格,我無意指責現在年輕人的不對,只是覺得,這種節約的品格,應當被髮揚並完整的傳承下去,而那些毫無意義的攀比與奢靡,應當儘可能的摒棄。

或許,當每個人都能意識到不必過度追逐奢侈的那一天。

這個世界,應該會變得更加美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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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時的神奇法令——禁奢令,不許多花錢是一種什麼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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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資治通鑑·卷二百零九》:安樂公主請昆明池,上以百姓蒲魚所資,不許。公主不悅,乃更奪民田作定昆池,延袤數里,累石象華山,引水象天津,欲以勝昆明,故名定昆。

《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六》:天寶九載,諸貴戚競以進食相尚,上命官姚思藝為司校進食,使水陸珍羞數千盤,一盤費中人十家之產。

《禁僭服色立私社詔》

採章服飾,本明貴賤,升降有殊,用崇勸獎。如聞在外官人百姓,有不依令式,遂於袍衫之內,著朱紫青綠等色短小襖子,或於閭野,公然露服,貴賤莫辨,有蠹彝倫。自今已後,衣服上下,各依品秩。上得通下,下不得僣上。仍令所司,嚴加禁斷,勿使更然。又春秋二社,本以祈農。如聞除此之外,別立當宗,及邑義諸色等社,遠集人眾,別有聚斂,遞相繩糾,浪有徵求。雖於吉凶之家,小有裨助,在於百姓,非無勞擾。自今已後,宜令官司,嚴加禁斷。

《貞觀政要·儉約第十八》:由此觀之,奢侈者可以為戒,節儉者可以為師矣。朕居四海之尊,承百王之弊,未明思化,中宵戰惕……而勳戚之家多流遁於習俗,閭閻之內或侈靡而傷風,以厚葬為奉終,以高墳為行孝,遂使衣衾棺槨極雕刻之華,靈冥器窮金玉之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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