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7 “红黄蓝虐童事件”一审判决出来了——一句“呵呵”代表了一切

红黄蓝幼儿园虐童事件

可谓震惊了整个社会。想必大家都有所关注。

事件的具体情况我就不叙述了,一张图来表达这一切。

“红黄蓝虐童事件”一审判决出来了——一句“呵呵”代表了一切

该案件2018年5月份由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至2018年12月26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宣判。

“红黄蓝虐童事件”一审判决出来了——一句“呵呵”代表了一切

被告刘亚男,(虐童班级班主任),其扎幼童的行为,由于对儿童不造成轻微伤——无法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最后法官鉴于对幼儿的特殊保护,宣判其构成了虐待被监护人罪,对其判处了一年半的有期徒刑及五年不得从事相关教育职业。

案件到此也算告了终。

网友们纷纷调侃:

“红黄蓝虐童事件”一审判决出来了——一句“呵呵”代表了一切
“红黄蓝虐童事件”一审判决出来了——一句“呵呵”代表了一切
“红黄蓝虐童事件”一审判决出来了——一句“呵呵”代表了一切

作为一个法科生,对于这样的判决,从法律层面上是认可的,但从道德层面上是反对的

1.对虐童实行针扎行为由于不构成轻微伤,不按故意伤害罪论处。这方面,我存疑。按照法律上这合情合法,但道德上却满是缺陷:第一,四五岁幼童与正常成人相比,该伤害对其身体,心灵的创伤是不可弥补的;第二,犯罪人刘XX就是为了不被刑事处罚而故意将伤害最低化,使其可以持续施害。

2.判构成虐待被看护人罪。其传播淫秽物品,让四五岁的小孩旁观,对于未成年的伤害也是极大的对于这块也应该给予考虑。

3.只剥夺其五年从事相关教育的权利是否太少?一旦其从监狱出来会否重犯次此罪(通过私人家教手段),那后果又是另一件事。

对于红黄蓝案件的案件,我的思考暂时就这些,大家对红黄蓝案件有什么思考,或者对判决有什么不满,都可以说出来,我们一起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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