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26 青兰高速改扩建工程,征济南12个村土地,每亩补偿4-5万合理吗?

文章导读:青兰高速改扩建工程,征收济南12个村的土地,每亩补偿4至5万

征地位置:颜庄镇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颜庄镇西红埠岭村、东红埠岭村、木头山村、状元沟村、窑货厂村、半壁店子村、澜头村、南港村、南官庄村、王家港村、下北港村、西港村。

青兰高速改扩建工程,征济南12个村土地,每亩补偿4-5万合理吗?

用途:公路用地

土地补偿: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莱芜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楹庭拆迁团了解到,本次征地共涉及1个区片,农用地每亩补偿5万元,未利用地每亩补偿4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关于莱芜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87号)公布的莱芜市补偿标准执行。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钢城区自然资源局会同钢城区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青兰高速改扩建工程,征济南12个村土地,每亩补偿4-5万合理吗?

楹庭提示您:

1、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拟于 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4月26日由钢城区自然资源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勘测定界和调查清点地上附着物,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2、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2019年5月26日以前)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钢城区自然资源局组织的勘测调查清点确认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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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被征收人被拆迁人可以在收到正式的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房子被强拆,要在知道强拆之日的6个月内提起诉讼维权。有些拆迁户会去信访,但信访不是法律途径,不管信访多久都不构成起诉期限中断的理由。很多被拆迁人去信访耽误了时间,错过诉讼时效,即使起诉,法院也不会受理。律师也做不了什么帮你!在实践中,无论找上级反映情况,去举报工作人员,到处走访,都不能实质解决问题,耽误的只是您的宝贵的维护权益的时间!在无法与征收拆迁方协商谈妥的情况下,请尽快联系专业的征拆律师,寻求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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