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大連夫婦與中介公司口頭確定買房後嫌中介費太高另投別家被打,你覺得中介辛苦介紹好房了之後變主意應該嗎?

小神燒香


去年下半年的時候,我女兒想換置一套大一點的房子,原因是因為目前我們倆夫妻都在她身邊幫忙帶孩子,她原來住的房子是一個小套,只有七八十平米的空間,住著一家五六口人,顯得十分的擁擠,剛好她手裡有一些閒錢,就想著換一套大一點的房子,一家人住著也舒服一點。

於是她就找了一家中介公司,在一個比較高檔的小區,找到一套房源,兩百多平米的樓中樓,我們一家人看完後都覺得不錯挺滿意的,於是雙方談定了價格,用750萬的價錢購買,可是就在雙方準備簽訂購房合同的時候,那個黑心的中介卻提出了要五萬塊錢的中介費,我們都知道目前在這邊中介費的行情一般都在兩萬元左右,覺得她們的要求太高了,就想著換一家中介公司去簽定合同,而另一家中介公司也答應了只要兩萬塊錢的中介費,可是此時那一家黑心的中介公司卻不幹了,他們說了房子是我們談定的,如果你不讓我們去簽訂合同的話,那我們就把你這套房子給攪和了,讓你買不成,結果在他們干預破壞下,果然讓他們給攪黃了,房子也沒買成,當然,後來我們經過另一家中介的聯繫,還是在同一個小區,以同樣的價格成功買到一套房子。

中介打人那肯定是不對的,人家嫌中介費貴,有什麼不對呢?誰的錢都不是從天上掉下來,大風颳來的,賺來的都是辛苦血汗錢,我覺的就應該報警,讓警察來評評理,難道這些黑心的不良的中介機構真的就沒有人管教了嗎?


老俞177829369


中介的這種做法是不對的。

第一,老百姓買房也不容易,有時候甚至於拿出一輩子的積蓄才能購買一套房屋,因此都會精打細算的。所以買房子是件大事,要買房子的人肯定會貨比多家,然後才會決定購買房屋的。

大連的這對夫妻嫌中介費太貴,因此變更了一家中介公司。這也是消費者的權利,他們願意找哪一家中介公司就找哪一家公交公司,不能強買強賣。



第二,第1家中介公司標價太高,明顯是坑害消費者。對於他們收取的中介費過高,消費者有權不接受他們的服務。雖然他們付出了一定的勞動,但他們的目的就是想多賺消費者的錢財。他們這種一心想攫取暴利,不顧消費者利益的做法是不對的。

第三,中介打人更是違法行為,這明顯就有一種欺行霸市的霸王行為。就因為中介要價太高,消費者不接受中介的服務了,而中介惱羞成怒就毆打消費者,這是對他人權力的侵犯。不僅有違商業道德,而且違反法律。情節嚴重的情況下,有可能構成犯罪。

因此,做生意應當和氣生財,否則定會咎由自取。


法重情深


我來說說吧,座標無錫。

無錫號稱最大的中介集團,業務員帶我去看了一套房,開價262萬。然後中介給我講故事,說和房東是好朋友,本來房東要266萬的,昨天溝通了一個下午,談到了262萬,總之,中介為了這個房子,付出很多了,房價到了底線,不能再低了。中介還不忘給我說,不要再聯繫其他中介,以免房東誤認為房子很搶手。

我抱著試試看的心態,撥通了另一箇中介的電話,被告知房東開價是255萬。

於是,我果斷選擇換了中介,最後和房東談到了253萬。


豐裕社稷


這對被打夫妻換中介的做法沒有錯,符合法律規定。按照法律規定,房屋中介促成合同成立的,委託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中介領買房人看房前,應當與買賣三方約定中介費用。中介在服務費用沒有談妥的情況下帶領買房人看房,因為服務費用價格協商不一致,買房人跳單,責任不在買房人,而在中介違法行業規定。

房屋中介無權要求支付報酬。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七條 居間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但可以要求委託人支付從事居間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 被打夫妻由其它中介促成房屋買賣合同,合同成立與前一箇中介行為沒有關係,前一箇中介無權索要報酬。

中介人員通過毆打買房夫妻索要中介費用,涉嫌搶劫罪。有一些房屋中介從業人員,有黑惡勢力背景。


429方寸世界


本人就是從事中介行業的,入行十三年。期間遇到好幾份跑單客戶,更有甚者當面帶看過程中明確和房主要求找小中介代簽。遇到這種情況,做為從業者,你只能接受,不是每個人都能接受你,不尊重你的勞動不認可你的服務,只能從自身找原因,出口不遜或者動粗你在這個行業也生存不下去,你自己也會感到路越走越窄。我遇到這種情況,只能和客戶說一句理解、平常心。

沒有誰對與不對,沒有誰甘心情願給你一筆中介費,從別人口袋裡拿錢誰願意給你?

我的經驗就是:覺得我的收費高,你找別人隨便!有時候客戶不過意一是會請你吃頓飯,發個紅包,再就會介紹他的朋友找你買房。

這樣,你就會覺得損失一個客戶,少掙點錢,也沒什麼大不了的。


COBRA李


大連夫婦與中介公司口頭確定了買房,但是後來他嫌中介費太高,就選擇了別的中介公司去重新選擇房源。原有的這家中介服務公司,竟然惱羞成怒,忘了顧客至上的原則,竟然出手打人。



我覺得這樣的中介公司最起碼的服務意識就沒有放在心上。連最起碼的職業道德都沒有。要知道客戶試用你的真情實意拉來的,而不是用你的兇殘暴力威脅來的。對待人家看好的房子,口頭答應你什麼都不會算數的。人家回去商量親戚朋友幫著分析是個樓的價值以後大家覺得這個房源有些貴,而且中介公司收的費用更貴,人家就選擇別的一家,這沒有什麼問題。

但是出手打人這種粗魯的行為就顯出你這家中介公司真的是目無王法,也真的是胡作非為。我為那個不在你家買房子的客人夫妻,感到慶幸,因為和你這樣的公司合作辦業務真的不知道將來會怎樣,真的不知道會不會被你欺騙了還幫你數錢,真的不知道會不會等有一天發現房子出現問題的時候,在來找你你是不是也很粗魯地回應,然後置之不理,這都是我們擔心的問題,但是對你這家公司的職業道德我說也都是可能發生的,因此我們不買你的房子真是不幸中的萬幸。

所以說打人就要付出代價了,我覺得這對夫妻應該拿起法律的武器報警經官,然後讓他們對你受到的傷害和精神上的侮辱進行賠償,這樣的話最重無良的商家也是最嚴重的懲罰。


伊春美食美客


我就是幹中介的,太正常了,一口一個哥哥弟弟的讓你給他找房子。大熱的天帶著左看右看的。為了省中介費半夜趁我走了去敲業主的門。看很多人說收費問題。我們帶客戶看房的時候可是一分錢都沒有收,出車出油出人的時候可沒有人為中介的喊冤。徵集一套好的房源不單是登記上就完事了,還要了解房屋情況,降低房主的心理預期,調整房主的可看房時間,這些都是前期鋪墊別人看不到的東西。


江湖萬金泓


中介不創造價值,居間於買賣人中間漁利,自古就有吸血鬼行業的光榮稱號,與高利貸,典當業並稱為吸血三尸王,。解放初期劃階級成份時這些行業被政府定性為剝削階級,即他們的生存依賴於剝削他人的勞動成果,從這些方面看,這些行業是人類文明進程中的絆腳石,在舊中國,這些行業的就業者中不乏地痞流氓與無賴,並帶有黑灰的色彩,比如金瓶梅中的西門慶,這三個行業他算是佔全了,所以,這位西門大官人敢於光天化日之下唆使潘氏毒殺武大,公然搶活人妻之惡行也就不難理解了。三言與兩拍中也有這些行業的故事,。當今,社會前進了,也寬容了,經濟的發展也需要部分居間人介入服務,同時有關法律法規也完善了,大多中介還是能夠遵法守規,希望這個行業能夠有更高的自律能力,真心服務於大眾,真正與舊社會的居間業區別開來,以嶄新面目出現在大眾面前,改變歷史傳統對中介的有色眼光,幹出居間人的新的高度,而且是大眾認可的高度。居間人,任重而道遠,靠誠信,而不是靠拳頭。


手機用戶50028258783


這種問題和媳婦和媽掉水裡的概念基本差不多,婆說婆有理,公說公有理,買房子的人覺得中介費不合適,我想找一個便宜的直接了當,但是卻做得不夠得體,如果真的是在費用上有難度,那麼可以去和中介洽談,如果不給便宜,那麼你就怎麼都好說了,至少我們和你商量過,也算是尊重你,如果偷偷摸摸的就去找了別人,屬實沒有尊重作為中介人員的勞動成果,中介生氣也是情有可原的,這畢竟是一個導火索,,其二,中介的做法不可取,不說其他的,上門打人就已經是一種不夠成熟的表現,不僅討不到好處還要給自己找麻煩!中介有好有壞,擦亮眼睛,多讓身邊的朋友介紹,打過交道就知道人品如何,單位靠不靠譜啦!僅僅是自己的觀念,其他的還需要自己斟酌


每日心情a


支持中介,但打人是要負責任,因為跟這種過河拆橋的人,講理是講不通的。

第一:看了評論好幾位說了自己的經歷,大概是如何繞過中介,如何省錢,又說中介黑之類的。你可以一開始就找房東,不要經過中介。後面幹這種事不道德,打你那是咎由自取。

第二:說在房源平臺發房源被中介打電話的。沒有中介付費給平臺,平臺憑什麼讓業主發房源?在這個裡面,中介是付費主體,業主是信息提供方,平臺是信息收集方。平臺給中介收集點房源那是天經地義。你業主可以付費給平臺啊,一個客戶點擊一次也就一兩塊錢而已,這樣就能獲得好位置。

第三:奉勸各位想跳過中介的,不要貪那點小便宜,缺那個錢,就別買人家給你介紹那套房。激起一些怨恨,必定影響風水。可能有更大的損失。如果你不信命,那你就隨意了,祈禱自己順風順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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