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2 该出来的要出来,不该出来的杜绝“流浪”

“郭某、王某两名精神病患者都曾经杀过人,他们虽然解除了强制医疗回到家中,病情是否有反复?是否还有社会危害性?你们一定要加强管控。”近日,河南省桐柏县检察院执检局局长胡士军来到该县城关镇派出所,查阅片区精神病患者管控档案后,对民警魏建雷说。

据胡士军介绍,去年入秋时节,该院执检干警在例行检查中发现,南阳市某医疗机构违反刑诉法有关规定,未经原审法院批准,擅自对郭某(曾打死过环卫工人)解除强制医疗,并对强制医疗对象邱某(杀死姥姥)、王某(勒死一双亲生女儿)等不进行定期诊断。针对这一违法问题,桐柏县检察院向该机构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书》,督促其重新收治了郭某,制定了规范性文件。

今年2月5日,该医疗机构对三人进行诊断评估后,报请桐柏县法院作出解除郭、王二人强制医疗的决定,二人回到久别的家中。

离开派出所,胡士军一行驱车前往30公里外的王某家。山路难走,一个半小时后,众人来到柳沟村,远远看到王某在晾晒衣服。她的丈夫说:“她回来后精神还不错,还能干点家务。农忙时我把她送到岳母家,保证24小时都有人监护。”

上午11时,胡士军一行又赶往郭某家。他的妹妹是监护人,经观察,监护状态也不错。

下午1时,胡士军一行驱车赶到156公里外的南阳市某医疗机构,查看了邱某接受强制医疗的治疗恢复情况。一行人回到院里时,正遇到在该院调研的县人大法工委主任李生锐。

听了该监督案件的汇报,李生锐说:“该出来的让他出来,不该出来的杜绝‘流浪’,否则可能会危害公民生命安全。你们这起案件办得好,通过检察建议促进全县强制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刑事制度,堵塞了管理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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