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 騰衝又一個玩槍的被抓了

槍與發動機,為大部分男人迷戀之物。聽到發動機轟鳴,見到鍾愛的車型,會讓迷戀之人渾身泛起“雞皮疙瘩”,那風馳電掣的感覺,令人血脈噴張。而槍,更是許多男人夢寐之物,那持槍造型的酷炫,扣動扳機的快感,征服目標的成就……

腾冲又一个玩枪的被抓了

(動圖來源網絡)

沒錯,是該醒醒了。在中國,愛車歸愛車,但在道路上狂飆是法律所不允許的,那是對自己和他生命不負責的行為。槍?那更是不允許非法持有,更莫說是私自使用。

腾冲又一个玩枪的被抓了

近日,騰衝警方就破獲了一起非法持有槍支、彈藥案,抓獲犯罪嫌疑人1名,繳獲改裝射釘槍1支,射釘彈87枚、鉛彈4顆。

腾冲又一个玩枪的被抓了

10月12日,騰衝市公安局五合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獲悉,五合村民楊某非法持有槍支。經刑偵大隊與五合派出所組成的專案組調查,迅速掌握楊某行蹤。並於10月13日21時許在楊某家中將其抓獲,當場查獲改裝射釘槍1支、射釘彈87枚、鉛彈4顆。經查,該改裝射釘槍是楊某於今年9月上旬購得,後藏匿於家中。

目前,楊某因涉嫌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已被刑事拘留,槍支來源及其它案件情況正在調查中。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 【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非法出租、出借槍支罪】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提供:刑偵大隊、五合派出所

審核:張兆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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