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04時50分許,
經路人報警反映,
在厚道路三屯路口有輛小轎車一直停在路上不動,
接警後,厚街大隊執勤民警立即前往勘查,
現場發現一男子坐在駕駛位上,
在車外呼叫該男子並無回應...
同時車輛一直處於啟動狀態。
大約10分鐘後,
民警打開了車門,聞到車內一股酒味~~
民警多次嘗試叫醒男子未果,
發現該男子存在酒駕嫌疑,
隨後將該男子抬出車外。
經抽血檢測發現,
該男子血液內酒精含量為191.79mg/100ml,
屬醉酒駕車!
待男子酒醒後,對自己醉酒駕車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據其交代,當天凌晨與朋友三人在三屯公園附近燒烤店吃宵夜,共叫了12罐啤酒,而自己就喝了三罐。直到凌晨4時許,朋友走路回家,自己則認為距離很近而且這個點數不會遇查車,於是便開車回家,結果途經厚道路三屯路口時睡著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危險駕駛罪】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同日晚,
轄區內開展整治酒駕醉駕毒駕違法行為行動,
21時30分許,
方某駕車途經環莞快速輔道森美橋底路段時,
給執勤人員攔下檢查,
又因沒帶駕駛證以及身份證件,
便將其帶回大隊作進一步調查。
經酒精呼氣檢測,
結果為28mg/100ml,
屬酒後駕駛。
司機方某稱,一個小時前在新塘和幾個朋友聚會時喝了一瓶啤酒。聚會後,方某與同事趙某兩人回去茶山住處,趙某因為沒喝酒主動提出幫忙開車,方某認為喝了不多心存僥倖,所以沒答應讓趙某開車,結果開車經過執勤卡點時被執法人員逮個正著。
執法民警對方某的違法行為進行批評教育,經過教育後方某一臉懊悔,並給其他司機忠告“喝了酒一定不要開車”。
在此呼籲大家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這是一條紅色底線,呼籲和告誡司機千萬別去觸碰這條底線,否則害人害己。同時,各位司機也別有僥倖的心理,我們交警在查處酒駕時,都是配有執法記錄儀的,全程都有錄音錄像,一經查處,將會依法追究行政或者刑事責任,到時候誰也幫不了你。
再次奉勸各位司機要自覺遵守好交通規則,謹記喝酒莫開車,珍愛生命,安全出行!
酒駕查處現已步入常態化
厚街交警大隊將嚴厲打擊酒駕不鬆懈
希望各位司機朋友們
自覺遵守交通規則
請勿酒後駕駛
開車不喝酒
喝酒不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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