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0 79萬餘!開奧迪進高檔小區偷金飾,寧海5人因此獲刑

開著豪車就不會做偷雞摸狗之事?

事實並非如此!

79萬餘!開奧迪進高檔小區偷金飾,寧海5人因此獲刑


寧海有人開著奧迪轎車做掩護,

潛入高檔住宅小區,

專偷黃金金條、黃金項鍊、黃金手鐲等金器。

這夥人被抓住了!

79萬餘!開奧迪進高檔小區偷金飾,寧海5人因此獲刑


今年5月8日,現實版“黃金交易案”由寧海縣公安局偵查終結,以董某等5人嫌盜竊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向寧海縣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經寧海縣檢察院提起公訴, 近日,寧海縣法院對董某等5人“黃金交易案”作出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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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顧


2017年年關將近,董某賭桌失利,欠下高額賭債,為填補債務漏洞動起歪念,將手伸向了高檔小區的有錢人家。2017年12月11日,董某駕駛一輛白色奧迪轎車至寧海某高檔住宅小區,在附近逗留片刻後尾隨住戶溜門進入小區內。四處觀望了一番,董某走樓梯到12幢頂樓,發現邱某家的陽臺玻璃窗沒有上鎖,於是快速推開玻璃窗爬了進去。進入到房間後,董某發現家中沒有人,就壯著膽子翻箱倒櫃,找鑰匙打開保險箱,盜走3000元及黃金項鍊、金手鐲等貴重首飾。同月19日,董某駕車至寧波,以同樣方式從陳某家中盜得黃金金條、黃金手鐲、黃金項鍊及其它貴重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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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董某經電話聯繫,約定將從邱某、陳某家中盜得的金器銷售給黃某甲,黃某甲明知系犯罪所得仍同意收購,並把“好消息”告訴了其“好兄弟”黃某乙,一起商量籌錢的事情。黃某乙連夜駕駛寶馬轎車從湖南長沙接黃某甲到其蘇州經營的打金店。20日一早,黃某乙單獨駕車到崑山向做黃金生意的老闆張某借55萬元,並承諾到時將收購的黃金轉賣給他。為做成這一單買賣,張某很爽快地答應願意幫忙墊付資金。黃某乙籌集到70萬餘元資金(包括自己的10萬餘元)又馬不停蹄地折回蘇州接上黃某甲,並讓其表弟沈某幫忙開車。沈某明知他們前往收購金器,以開車載二人往返奉化、蘇州的方式提供幫助。

趕到奉化某酒店後,三人商量著怎樣交易妥當?為防止黑吃黑,黃某甲決定自己單獨一人住在酒店,黃某乙和沈某拿著現金住在旁邊的小旅館。21日早上7點左右,董某揹著一袋金器如約來到酒店與黃某甲碰面,黃某甲驗完貨馬上通知黃某乙送錢過來。金器共重2640餘克,總交易價格為63.3萬餘元,一手交錢一手交貨,雙方各自清點了金器和鈔票後,立即離開現場。黃某甲等三人立即趕回了崑山,將金器以70.9萬餘的價格銷贓給張某,淨賺了7萬餘元。

據悉,2017年12月11日—29日,董某駕車往返寧波與寧海,瞄準高檔小區並溜門入內,攀爬陽臺進入住戶家中,以利用在室內尋得的鑰匙打開保險箱等方式,共4次盜取黃金金條、黃金項鍊、黃金手鐲及其他貴重物品共計113萬餘元,其中進行交易的金器共2640餘克,價值79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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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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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寧海縣檢察院提起公訴,今年9月29日,寧海縣法院以盜竊罪,判處董某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15萬元;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黃某甲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10萬元;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黃某乙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緩刑三年,並處罰金8萬元;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7萬元;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沈某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2萬元。

檢察官提醒

此案董某實施的四起盜竊案,存在共同特點,比如盜竊時間是中午、盜竊地點是頂樓,住戶窗戶未上鎖、保險箱鑰匙存放家中等。一些市民因白天放鬆了對家裡財物保管的警惕性,小偷趁此實施盜竊,以致大額財物失竊。檢察官提醒廣大市民,家中不要存放大額、貴重財物,保險箱鑰匙與保險箱不放同一房間,年關時節要特別留心陌生人進入小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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