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老賴75歲欠債200多萬,現在體弱多病靠社保生活。那麼你們贊不贊成他打工還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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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賴75歲欠債200多萬,現在體弱多病靠社保生活。那麼你們贊不贊成他打工還債?


提出這個問題的人是奇葩吧,這樣的人怎麼還錢?

另外,現在不叫老賴。否則一定有一大票姓賴的朋友開始炮轟。現在應該叫失信執行人。

而失信執行人是通過法院判定的,並不是某個人說的就算。

說到75的老人,我說說自己的觀點。

第一,以人為本。

如果是有錢不還,有能力不還,這肯定是他的責任。

如果他旗下有多少資產,該執行這一個法院說了算。

法理不外乎人情,75歲的老人,體弱多病靠社保生活,可想而知,他應該沒有這麼多資產。

那很抱歉,如果是私人借貸,只能說一句運氣背。

如果是銀行等機構,他們對於這樣的案例,自然有他們處置的手段,也用不著你操心。


第二,即使他願意打工,誰願意收留?

且不說其他,僅僅一句體弱多病,那個公司敢收留?

萬一因為什麼原因突然翹辮子了,那責任誰來攤?

人家公司何其無辜,就因為你的債務而讓它背上人命官司?


我不知道法律上面對於75歲以上的老人欠債是如何界定的。

但是,我相信,我國的法律是以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執行的。

而且75歲欠債兩百萬,這樣的情況,我想是微乎其微。

既然敢借錢,那就有損失的心裡準備。


難道不知道,保險公司對於上了一定年紀的人投保都不接受的嗎?

想要撈高利息,又要得到保障,想得美吧!


司暢Ailan


借錢還錢天經地義,持這個觀念的人不是原始社會的人就是當今社會真正的無賴! 現代金錢社會,有那個2B願意無圖利借款錢給人?銀行,高利貸公司圖利不說,就是親戚朋友會隨意借錢給你? 既然借錢的目的就是為了圖利,出現了風險,就按商業規矩就是了,國家法律法規對這方面也有很明確的規定。那裡是現在這樣,一出現了放貸風險就搬道德說事、信用說事呢?好象放高利貸者,流氓催收人員突然之間變高尚似的。 現在很多放高利貸的公司其本身就是欠銀行,大的金融機構一屁股債的高風險公司,他們隨時都可能變成了真正的老賴!他們僱傭的催債人員多數本身是在社會里不做正經工作,在當地就潑皮無賴,無任何信用的社會垃圾人員! 現在這些公司和人員在社會中,媒體上大談道義,信用,真是荒唐之極! 天經地義的道,豈是胡用來助紂為虐,掩蓋骯髒高利貸、潑皮無賴們謀利搶劫的棍棒!


正義文哥


如果債務人暫吋無力償還,徵得債權人同意,經人民法院裁決可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不償還者,由法院判決強制償還。也可徵得債權人同意,以債務人留置財產(房屋,車輛,贈予子女親屬不動資產)折價或者變賣予以償還債權人債務。有離退休金或社會保障金的債務人,法院可以要求離退休單位或者社會保障機構協助,扣劃其離休金退休金,用以償還所欠債務。

本文中講述的是一位靠社保生活的老人確實令人同情。但是不能因為其年齡偏大,體弱多病就可以逃脫法律裁決。民間自古有‘’父債子還‘’的說法,一個國家的進步,首先體現法律的嚴明,法律折射出人性的善惡,同時保障每個公民應有的合法權益和應盡的義務。


臘梅迎春mL


老賴靠社會最低保障生活,這就是說他已無力償還所欠的債務,根據人民法院解釋失信被執行人,有能力履行法院判決而不履行的過才叫老賴,所以他不能以老賴對待,況且社會對他實行最低生活保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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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社交軟件的流行,推動了互聯網金融傳銷和精準魚叉式金融詐騙的創新。



低息借入、高息借出、也可通過“賺利差”功能直接實現無縫低借高貸,就相當於自己開了家銀行。對底層老百姓洗腦,蠱惑人人都是金融家,隱瞞真實情況,大肆虛假宣傳,蠱惑金融劣質交易,金融監管的法制缺失,女大學生裸貸現象表明借貸寶平臺的經營者金融倫理缺失。



短期的錢更不好借,尤其在不瞭解的情況下,試想,如果是你的錢,如果是僅僅為了貪圖利息把錢借給你所不瞭解的借貸寶好友,何況借貸寶對借款人的借款額度600萬元,只有好友人數的要求,傳銷精英、騙子老賴、賭博前科人員、社會閒散人員及失信被執行人員等,根本不具備還款能力,也從未考慮過要還款,契約只有在不損害他人與社會利益的前提下才談得上自由。



捏造散佈虛假信息全面完成“限額令”額度調整提前交卷,受害人簡單理解借貸寶經營者未盡居間人如實報告義務的風險,出現賴賬的行為,嚴重破壞了國家的金融秩序,嚴重損害了公民的財產權益,則極有可能成立金融詐騙犯罪。



借貸寶該還錢了


75歲了,的確很老了,我想問作者,此人姓賴嗎?如果不是姓賴那麼就不能稱為老賴噢!只能稱為失信人!體弱多病靠吃社保也能欠200萬也是一種本事,羅浮哥佩服!👍


羅浮哥


,有個55歲的女賴,欠國家貸款利|息30萬之多:騙取親友,熟人100多萬尚不在起訴之內。她化了50多萬蓋了樓房後和老公辦理了離婚,財產歸男方所有,債務是她的 。用這樣的手段把國家和社會欠下,這樣的老賴你認為還應該享受國家的養老全待迂嗎?


磨橋閆


首先分析有用工單位會招聘他嗎?一個75歲的老人能上哪裡去打工呢?!哪一個用工單位會要這麼一個基本沒有勞動能力的人,何況現在的勞動法規定,工人在上班時間內發生的工傷,包括上下班合理路程當中發生的一切工傷都歸用工單位賠償,這麼一位75歲的老人發生工傷的概率是不是要高出很多呢?招這個年紀的老人是給自己找麻煩吧!

其次即使有膽大的用工單位招聘了他,能給他多少月薪呢?現在連才畢業的大學生剛入職也只有三四千塊錢的工資,那麼一個75歲又體弱多病的老人能拿的到三千塊錢一個月嗎?就算有對還200多萬的債務也是杯水車薪啊!

所以讓一個75歲的老人打工還200多萬的債根本行不通。

債權人要想收回此筆欠款,只有最大限度的減免一部分金額的債務,讓老人去盡最大努力想辦法一次性徹底解決,那麼雙方才能都解脫。人生七十古來稀,債務人已經75歲了,又體弱多病靠社保生活,每過去一天,債權人就擔心一天啊,哪一天老人要是突然離去這筆賬就跟著老人沒有了,不要說什麼父債子償,這在法律上都行不通的。



誰不想安度晚年呢?債權人就給他一個機會吧,給他減免掉一部分,讓他有動力也有理由去說服自己的子女,一家人商量共同湊一下,也許事情就處理掉了,總比天天提心吊膽的去關心一個欠款人還能活多長時間強吧!

在錯誤的時間把錢欠給了錯誤的人,除了大度一點外還要有自認倒黴的胸襟,不然呢?還能怎麼辦...


創業老師傅


這只是一個模擬題,現實根本不存在,一個75歲的老人沒有抵押物沒有擔保人根本借不出200萬,找誰借的,銀行?不可能,銀行不會傻到往瞎窟窿裡扔錢,一個吃社保的老人除非他是行長他爹。再一個找私人借錢,有人瞎到什麼程度,給一個有去無回的老人借錢,還一借200萬,除非腦袋讓門擠了,小額貸款公司,更不可能了吧,那幫都是人精,無利不早起,沒有大魚才不撒餌呢,所以叫我看來,老人根本借不出錢來,何嘗還錢。


通韃


這個就是法與情的問題,兩者很難相融。既然欠債人都75歲了,還體弱多病靠社保生活,都快死的節奏,你還要他打工還債?據法律規定,個人債務由個人負責,家庭其它成員沒償還義務,你又憑什麼讓他子女承擔債務呢?這問題,很有回答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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