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4 丹徒警方遣送非法滯華女子 令其五年不得入境

9月12日,丹徒區公安局城區派出所強制遣送一名非法在華滯留逾期兩年半的印尼籍女子,並令其五年不得再次入境。

丹徒警方遣送非法滯華女子 令其五年不得入境

8月30日,城區派出所民警在對丹徒新城某家店鋪進行檢查時,發現一名疑似外國籍女子。在查驗相關證件信息時,這名女子閃爍其詞,不願提供身份證明。民警隨即將其帶回派出所作進一步調查,並將這一情況彙報至區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隊。

丹徒警方遣送非法滯華女子 令其五年不得入境

經過民警進一步查證,這名印尼籍女子是2015年12月30號持旅遊簽證由深圳口岸入境我國,根據規定,入境後只可以停留30日。然而,在超過停留期後,這名女子沒有出境,而是偷偷長期居留在深圳、上海等地,從事保潔工作,今年8月27號,在其印尼老鄉介紹下,來到丹徒工作。萬萬沒想到剛到丹徒兩天便被警方發現,截至被警方發現時,這名印尼籍女子已經在華非法滯留了兩年半。

丹徒警方遣送非法滯華女子 令其五年不得入境

目前,這名女子在被丹徒警方處以拘留審查30日,行政拘留8日後,依法遣送出境,並要求五年內不得再次入境我國。同時,對聘用其工作的店主,因未盡到外籍人員身份審查彙報義務,被警方依法處以1萬元的處罰。

警方提示:隨著我國大陸地區對外籍人員的吸引力不斷增強,有大量外國人來我國旅遊、學習、工作,而其中也會存在“問題”人員,可能會影響我國公民生命財產安全,因此所有接待外籍人士的企業、單位,必須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上報相關信息,做好登記備案工作,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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