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3 審計署:四百多萬元扶貧資金被違規套取

原標題:審計署發佈今年第二季度國家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跟蹤審計結果

四百多萬元扶貧資金被違規套取

國家審計署昨日發佈2016年第二季度國家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跟蹤審計結果公告。二季度,審計署審計了1077個單位1633個項目財政資金統籌使用、扶貧任務落實、“放管服”改革、重大項目建設以及“營改增”試點推進等情況,涉及中央資金2036.54億元。

20億償債準備金未按要求償債

審計署發現,部分財政資金統籌盤活不到位或清退不及時,27.05億元財政存量資金未及時統籌使用或清理盤活,具體包括涉農項目結餘資金、以前年度償債準備金、長期結存的財政專戶資金、主管部門集中收入、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和留學人員科技活動擇優資助資金等。

北京青年報記者注意到,27.05億存量資金中有20.13億元為償債準備金,結存在財政專戶。審計發現,自2015年起,江蘇省南京市財政局安排專門預算資金用於償還到期政府存量債務。但該市2014年及以前年度形成的償債準備金仍存放在財政專戶,未按要求優先用於償還到期政府存量債務,截至2016年6月25日,資金餘額20.13億元。

此外有5億元促進發展資金結存在財政專戶超過3年。2012年10月,江西省南昌市財政局將5個專戶中的5億元促進發展資金轉為一年期定期存款,並於每年到期後繼續轉存,截至2016年6月25日,上述資金結轉超過3年仍未使用。

8.43億扶貧閒置資金已盤活七成

此前針對審計發現17個省市的38個縣區或部門8.43億元扶貧資金閒置問題,各省高度重視,要求相關地方、部門和單位限期整改。審計報告指出,截至2016年6月底,17個省市的38個縣區或部門已盤活扶貧資金6.07億元,佔閒置扶貧資金總額的72%。

不過,仍有部分地區和單位扶貧工作中存在任務落實不到位、違規使用資金、項目推進慢和效果不佳等問題。審計發現,433.47萬元扶貧資金被違規套取或用於與扶貧任務無關的支出;9706.82萬元扶貧資金閒置未及時發揮效益,其中閒置2年以上的有3174.55萬元。

審計署點名通報貴州省赫章縣,該縣於2013年9月至2016年5月將345.92萬元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安排用於博物館和廣場建設。另外,河北省扶貧基金會於2013年至2015年違規使用省級財政撥付的開辦資金20.11萬元,用於購買手機、車輛,並在扶貧基金中列支招待費用3.64萬元。廣東省紫金縣扶貧辦和東源縣扶貧辦違規將縣級財政局撥付的扶貧經費用於接待費及人員津補貼支出,其中紫金縣53.87萬元、東源縣6.01萬元。

國家能源局因“放管服”不到位被點名

審計署還通報指出,“放管服”改革推進中存在的問題。一是職責履行、行政審批中介服務、進出口等環節仍存在違規收費、壟斷性經營服務收費或重複收費,涉及資金2.01億元。二是一些行政權力“未放開、接不住、沒管好”,其中部分工業產品生產許可審批前置條件較多,7項考核、備案、資格認定事項未取消;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資格審查等9項行政審批和中介服務事項清理下放後未能有效承接;“先照後證”事後監管等3個方面存在重複監管或監管不到位。三是有的投資監管、醫院信息系統貫通不及時或在線辦理率低,影響政務服務效率和信息資源協同。

國家質檢總局被審計署點名。審計發現,質檢總局印發的相關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的實施細則中,要求企業在辦理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時提供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明確要求的環保證明、土地證明等資料作為審批前置條件,涉及20類、50種產品,造成企業在行政審批中手續繁瑣。

國家能源局也被點名。審計發現,2014年12月,國家能源局駐國家發展改革委政務服務大廳和行政審批在線辦事系統上線運行以來,國家能源局共受理行政許可事項84件,其中63件未通過國家能源局駐國家發展改革委政務服務大廳和行政審批在線辦事系統接收辦理,也未主動公開受理進展情況。未按要求實現“一個窗口”受理、網上辦理,“陽光審批”工作落實不到位。(記者 鄒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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