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如何看待20歲溫州女孩坐滴滴順風車遇害案?

行攝青年


這個案件性質惡劣,但其實要全怪滴滴有時候並不妥當(後來改了,非常大,詳情見後),因為從接警到逮捕,前後11小時犯罪嫌疑人就落網,說明滴滴的追溯機制是完善的可靠的。跟空姐遇害案一樣,犯罪嫌疑人都會被快速鎖定,一旦被鎖定就難逃法網。這個案子不同的是,犯罪嫌疑人沒有畏罪自殺,大概他的腦子確實想不到滴滴的追溯機制吧。

問題恰恰也在這裡,作為平臺,滴滴順風車一般只有兩套制度保障底線。其一為準入門檻,即司機的資質認定;其二則為事後追溯,包括司機的實名認證等等。而具體的運載過程,平臺只能進行的是定位和緊急救助,這是一個不算很大的漏洞。這樣的制度設計其實還比較完整,因為只要頭腦正常的司機都會意識到,哪怕再飢渴,你犯了罪平臺幾分鐘就可以把你作為第一嫌疑人,警察可以輕易地找到你,然後剩下的就是等待法律的制裁的同時幫助獄友解決他們的飢渴問題。

問題是,人的理性不是任何時間都是足夠用的,激情犯罪完全有可能。儘管我可以說用順風車犯罪的司機腦子都不好使,但是確實就有人腦子不好使,比如本案的這位和空姐遇害案的那位司機。那怎麼辦?因為平臺再往前一步就是涉及隱私權問題,由於順風車的定位並不是專業的運營人員,司機和乘客的隱私權是否應該被讓渡呢?這恐怕也夠法務人員爭論好一陣了。不過也可以看出一點,順風車司機的法律定位確實比較尷尬。加上海量數據以及數據傳輸帶來的流量成本,司機盈利的空間本來就小,平臺恐怕沒辦法真的對每輛車進行實時監控。

有人會認為之前該司機有前科,為何滴滴平臺沒有介入?恐怕也是因為取證不易,如果使用性騷擾一票否決的話,問題在於司機和乘客的衝突可能有多種原因,如果性騷擾就可以不需要證據就取消資格,那麼乘客完全可能以此作為武器拒付車費甚至進行其他犯罪行為。如果司機和乘客的優勢完全顛倒過來,恐怕這又會有其他的新型犯罪發生。

之前滴滴平臺下架了一週時間用於整改,但還是出現了這樣的悲劇。這說明了滴滴平臺本身仍然沒有完整和足夠科學地對相關修改進行測試,比如本案中為何受害人沒有使用緊急求助?這是否意味著至少在界面設置上滴滴依然應該改進?另外,司機的門檻是否應該進一步提高,比如年齡限制在沒那麼容易衝動的30歲以上,或者優先選擇已婚司機等等。當然,這些手段可能依然架不住腦子不好的司機激情犯罪,而我們可能也很難有辦法真正獲取一套毫無漏洞的制度。

目前的所有約車系統其實都有漏洞,只是順風車的漏洞由於其法律定位相對模糊而比較大一點。如果非要建議,我們只能說,獨行的女性儘量選擇擁有全程監控的出租車或者專車,而由此帶來的不便恐怕也只能忍了。另外在遇到危險時,女性的最好方式是配合,不要給犯罪分子殺你的理由,活下來然後留下證據送犯罪分子進監獄,剩下的法律和獄友會幫你搞定。除非你練過10年以上的自由搏擊,否則防狼術肯定是不管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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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後續的文章,特別是滴滴公司同警方公佈的細節。我覺得滴滴的責任確實非常大。

大到什麼程度呢?令人難以想象的低效率,空姐案的空姐白死了。

其實滴滴公司完全可以在不侵犯隱私權的情況下與警方實現更便捷的通訊,但是很顯然滴滴沒有做任何的改善,不論是制度上的預案或者系統上的功能設置。相反,滴滴仍然以極為低效的速度和低劣的回應,這拖延了大量時間,甚至還變向提前通知了犯罪嫌疑人。

很顯然,滴滴認為與警方的溝通並不重要,至少與警方建立相關聯動系統的成本不如拿來公關和賠錢。人命?不重要。

這樣的企業本能,要麼法律逼他們,要麼消費者逼他們。法律制度的建立過程緩慢,那我們就應該逼滴滴,卸載吧。


怪蜀黍老囧曾


首先,這種事情令人悲痛,想遇難者家屬表示慰問。但是,社會問題,還是要理性、客觀的來說,遺憾的是,每一次這種事情,輿論都會走偏。滴滴的責任,有很多討論了,再重複也沒意義,我說點被忽略的問題。


1,就連全民皆兵、消滅了賭博、吸毒、妓女的時代,殺人、強姦、搶劫這些情況都無法避免。現在,經濟發展了,人們更加自由了,壞人也會更加自由,所以,這種事情一定會有。這是一件非常無奈的事。當然,這不是中國才有,全世界都一樣。


2,預防這種事情,一定要個人增強防範意思。但是,現在兩個方面的原因造成這種提醒人防範的輿論太少了。第一個,就是,外國治安不好,中國治安很好,有深夜吃烤串的自由。說治安不安,叫人小心,會被視為負能量,媒體不敢說,群裡也說的少。第二個,就是一些走偏了的女權所謂的“我可以騷,你不能擾”。任何叫女孩子保護自己的話,都會被視為政治不正確,一堆人上去噴、攻擊。結果,沒人敢說了,然後,年輕人沒社會經驗,無知無畏,膽子大,警惕心就下降了,最後悲劇發生。


3,這麼多年,中國人的防範能力已經很低了,防狼噴霧這種全球都可以銷售的女性防身用品,在中國已經是違禁品了。有人說,這個東西,司機也會買,但司機買,女乘客也買,他們的攻擊能力就拉平了。現在基本上是一邊倒,到了荒郊野外,女乘客沒有任何機會。如果有噴霧,發現不對,先噴了再說。


現在,中國人把自己的安全都交給了國家,連這麼一丁點自我防備能力都被取消了。那麼,國家、滴滴是應該防備這種事。但是,網哪裡可能織的那麼密呢?強姦這種事,很多時候都是臨時起意,看到漂亮,精蟲上腦,強姦,然後在犯罪過程中,為了控制受害者,或害怕事情敗露,犯罪升級,殺人。臨時起意,防不勝防。


4,現在沒人覺得國家提供的防範不到位,因為荒郊野外,就把控制人的行為這個事交給滴滴負責。但滴滴這個平臺,沒有執法權,對於臨時起意也很難預防。根據現在的傳聞,之前是有人投訴國這個司機,但是,對於滴滴來說,這種投訴非常多。這是因為一個人對司機不滿意,編個理由說司機騷擾,或者虛構一段,滴滴沒有辦法去判斷,滴滴不是警方,沒有執法權,虛構的人也沒任何責任。這種事情多了,就像狼來了的故事一樣。


要不,就是讓公安部在滴滴設立接警臺,警察去判斷。老百姓向警察虛構事實誣告,是要負責的。但是,警方如果來一個投訴就封一個號,不經過必要的調查,被冤枉的司機,自然也可以去投訴警察,告警察不經過調查,冤枉好人,賠錢。顯然,對於警察,這是一個麻煩事。公安部會在滴滴設立接警臺嗎?不會。


不妨再演繹一下,之前投訴的女士,她應該做的其實不是投訴,而是報警。她為什麼不報警呢?為什麼不打110呢?為什麼呢?因為社會常識告訴她,沒用。所以大家一遇到這種事情,都不會想到報警,而是投訴到平臺。但是,要知道,警方對保護大家安全的責任是遠大於滴滴這樣的企業的。


前不久,微信轉錯錢的事也是這樣。微信說,對方真實姓名不能給,你去報警;去報警,警察說,我們不管,你去法院;法院說,沒有真實姓名,不能立案?這個事情該誰管,當然是警察。


比如一個男的和一個性工作者交易了,打了錢,想知道這個女的名字,就去微信,說自己打錯錢了。微信的困境和滴滴一樣,沒辦法判斷,錯了怎麼辦?萬一找上門去騷擾強姦呢?這個時候,警察社會經驗足,對警察撒謊也負責,所以,騰訊就說,接受權力部門的指示,你去找警察,警察讓我提供真實姓名我就提供。微信的這個說法顯然沒錯。但警察卻說自己不管。


還有一個辦法是,警察在出城方向的主要道路設立檢查站,檢查順風車,以及其他可疑車輛。這樣的檢查站,在很多城市都有現成的,應該發揮作用,出城的長途順風車都實體登記一下,實實在在的國徽的威懾力更強。這一次罪犯偽造了車牌,滴滴無法控制線下行為,但在檢查站就會露餡。

當然,這可是一個燙手山芋。只要接受過檢查了,警察身份證一查,覺得沒問題,放行,出事了,誰來背這個鍋?所以,我覺得這很難,你覺得呢?但是,無論如何,保衛人民安全,本身就是一件困難而光榮的事。


劉遠舉


就在剛剛,滴滴平臺發佈了對於樂清女孩被害案件的致歉聲明,但這份致歉的含金量如何大家可以自行判斷:

在滴滴的聲明中,大體可以歸類出五個點:

1. 針對車主(犯罪嫌疑人)鍾某已經進行背景審查,未發現異常;

2. 針對於案發前日其他乘客的投訴,平臺未進行重視處理;

3. 針對於被害女孩家屬要求平臺提供順風車車主信息和聯繫方式一事,平臺認為為保護車主隱私,拒絕向個人提供相關信息,並要求家屬及時報警;

4. 在警方聯繫平臺後,平臺及時提供了順風車車主信息;

5. 平臺願意按照人身損害賠償標準的3倍賠償被害家屬。

就在3個月前,同樣是滴滴順風車車主,姦殺空姐一事令滴滴平臺受到了民眾的指責,並且宣佈實行了一系列的安全保障措施:

2018年6月13日,滴滴出行宣佈,為滿足部分順風車用戶的出行需求,在綜合評估現有安全能力過去三週的作用和效果後,計劃於6月15日局部恢復部分夜間時段的訂單,只允許同性別合乘。

然而這一次樂清女孩被害案中,順風車主“躲過”了所有的安全保障義務。

那麼是該說順風車主太過於聰明並且早有所準備呢,還是說滴滴平臺所謂的安全保障方案只是皇帝的新衣?

姑且不談這一次犯罪嫌疑人鍾某繞開了所有的安全防範機制,在白天對異性乘客實施了侵害,對此滴滴平臺完全可以說,任何安全措施都無法做到萬無一失。

那麼針對於滴滴平臺惡評已久的客服投訴和反饋機制,總不可能也“無法做到萬無一失”吧?

滴滴平臺在5月10日鄭州空姐被害案之後,曾“態度誠懇”地表示對於乘客的安全進行最大保障,並且改善客服的反饋機制。

然而問題是,就在這次鍾某針對被害女孩趙某實施侵害的前一天,在8月23日,從樂清虹橋到翁垟的行程中,將乘客林女士帶至偏僻處圖謀不軌,被林女士投訴至滴滴平臺,至今林女士沒有得到滴滴平臺的任何反饋和處理結果。

在林女士的投訴中,其表示順風車主“多次要求乘客坐到前排,開到偏僻的地方,下車後司機繼續跟隨了一段距離”,對此,滴滴平臺承諾兩小時內向林女士進行回覆但並未做到,並且沒有及時針對這一投訴進行調查處置。(詳見滴滴平臺的致歉聲明)

如果滴滴平臺真的將乘客的安全放在了頭等考慮的位置,針對於乘客提出的性騷擾甚至是有明顯性侵意圖的投訴,滴滴卻仍然採取敷衍態度,似乎是認為乘客終歸沒出事,所以這就不叫事。

然而正是由於這種對客戶投訴敷衍了事的態度,才讓越來越多的侵害案件有了更大的存在空間。

如果23日滴滴平臺能夠重視客戶的投訴,認真對安全隱患進行調查,那麼24日樂清女孩就不會慘遭姦殺。

這種責任,滴滴平臺並不是一兩句簡單的致歉就可以置身事外的。

而最令人玩味的是,滴滴平臺一方面在表面上制定多種所謂的“安全保障措施”,另一方面卻對於直接來自於潛在被害者的安全投訴置之不理,甚至連最基本的風險反饋都沒有進行,是否有些虛與委蛇,而從根本上從未將乘客的生命安全放置於高層的考慮範疇之內?

另外,在滴滴平臺的官網上,我們看到滴滴平臺在企業價值方面,將乘客的安全放在第一考量的位置,稱“安全第一、體驗第二、效率第三”:

但是,當本次樂清女孩被害案發生以後,在滴滴平臺的官網新聞上,卻遺憾的看到,滴滴官網的新聞中只有對自身業務的宣傳,卻唯獨沒有針對於該事件的致歉,更沒有對被害女孩趙某表示出任何的哀悼,依然是一片“歌舞昇平”:

真的,對於這樣的滴滴平臺,還能說些什麼?所謂的乘客安全和安全第一,就只停留在表面和口頭上,真正的安全就完全可以淹沒在資本的大潮中麼?

最後讓我們認識一下這次實施姦殺的犯罪嫌疑人鍾某:


高萌Goal


關於這個案件,我想從犯罪的角度來談一談。

兇手利用搭車、乘車這種方式接觸受害人從而進行作案的方式已經存在很多年了,僅在著名的連環殺人狂中,非常有名的就有美國的綠河殺手裡奇韋,中國香港的雨夜屠夫林過雲,只作案一次就被抓獲的兇手數量就無法統計了,去年還有非常轟動的留學生章瑩穎失蹤案,她也是上了兇手的車而遇害。

為什麼兇手偏愛利用搭車、乘車的方式,針對搭車的人作案,那是因為車輛本身,給兇手創造了非常有利的作案條件——車輛可以快速移動,使兇手更好的控制作案地點和時間,封閉的車輛空間使目標難以逃走,並且非常有利於轉移目標毀滅證據——而陌生人,這裡要提到刑事犯罪中的一種現象,雖然大多數暴力案件發生在熟人之間——不管故意殺人還是強姦都是如此——但是那些極少數針對陌生人的犯罪,往往更為處心積慮,手段更為兇殘,有句話叫明槍易躲暗箭難防,在搭車殺人這種犯罪模式中,基本上從目標進入車輛裡的那一刻,悲慘的命運也就註定了,在世界各國的司法實踐中,鮮少出現受害人僥倖逃脫的案例。

我們可以非常肯定的一點是,這些採取搭車、乘車方式選擇陌生人作為作案目標的人都是心理變態,導致他們變態的原因各式各樣,但是目前,並沒有太好的辦法去準確的從人群中識別他們,他們的作案往往是無邏輯的,在作案時,他們會徹底失去理智,無法控制自己的行為,在所有犯罪份子中,他們是最為危險的那一群,而針對這樣的人來說,不管是監管還是刑罰,都不足以阻止他們犯罪,對於正常人可能非常難以理解的是,殺人對於他們來說,是一件必須去做的事情,最近這兩起引發巨大轟動的案件,不懂的人很容易誤認為是以強姦為目的,實際上當他們選擇了陌生人下手,就沒有打算讓目標活下去,一個非常重要的細節是,我們知道鄭州案件和樂清案件中兇手之前都有過騷擾失敗的經歷——對於他們來說,他們會認為是因為自己下手不夠堅決,表現不夠強硬導致未能達成目標,所以在下一次作案時,其暴力手段必然升級,而這種暴力手段服務於完全控制對方,包括生與死,而非簡單的發洩獸慾。

我們有時候不得不悲哀的承認,我們沒有辦法徹底消滅人群中的惡魔,所以想讓慘劇不再發生,唯一的辦法就是教給潛在的受害者們儘量遠離他們,在濟南空姐被殺事件後公安大的王大偉教授曾經專門談過這個打車的問題,他給的危險預測表非常有用,也希望每多一個人看到,就降低一點兒案件發生的可能,那怕只有千萬分之一,所以我再次把這個危險預測表搬運過來,希望每個人在打車的時候,能夠先做好自我評估,對於慘劇而言,多少抱怨和憤怒都是無用的,再快的破案也是沒用的,唯一能夠挽救生命的,就是遠離危險,使壞事不要發生。

這裡有一個危險預測表,一共6道題,每道題是五分,總分是30分,如果超過20分,就要12萬分的謹慎。
1、單身青年女性。
2、姿色超群,或是富有,穿戴華貴的女性。
3、半夜夜深人靜。
4、單獨打車。
5、去遠郊區,城鄉結合部。
6、乘坐非正規的運營車,和缺少監管的運營車。 ——王大偉教授

最後一點,想特別提醒大家注意的是,車輛本身的問題,在這個危險預測表裡面,只佔五分,剩下的那幾點,也絕對不可以掉以輕心,在前五個都湊齊裡的情況下,出租車司機殺人,也不是新鮮事情,因為那些惡魔本身,在做案之前也並不清楚自己的身份。


一笑風雲過


我第一眼看見這個題目,我以為這是個很久以前的老題目,可是後來仔細一看溫州兩個字,我才知道又出事了。大家還都在為那位年青美貌的空姐惋惜,這次的噩耗又在“順風車”這個傷口上,結結實實的撒了一把鹽。哎!這兩個女孩,都太可惜了!

犯罪分子又在滴滴打車順風車這個“堂口”,犯下了令人髮指的罪行。當年信誓旦旦的整頓,是“好了傷疤忘了疼”,還是“舊傷未愈又添新傷”,相信大家心裡都有數!“順風車”和“女孩”這個兩個關鍵詞,在人們本就脆弱的安全神經上,打上了深深的烙印。

我覺得同類型的慘劇發生兩次,就很能說明一些問題了:

1.這種開放式的順風車服務,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

2.平臺的審核和監管力度,還要進一步加大。

3.即便平臺和相關部門加大查處力度,可能也難免有漏網之魚。

4.溫州這一起事件,再一次為大家,特別是年輕漂亮的女孩,敲響了安全警鐘。

5.新的犯罪形式,可能與新的經營模式伴生。

今天陰曆七月十五,為死者默哀!


紅色雄起


說一下自己的事情吧。我以前常常跟滴滴司機吵架。有一次因為他遲到我上車就嘟囔了幾句,他說信不信我殺了你 ,我說我不坐了,要下車。他就開始飆車。我瘋狂砸他後背讓他停下來,他停下後從我旁邊開過去還說要殺我。後來我只想聯繫滴滴把這單取消退錢給我並舉報,滴滴說24小時給我解決,最後錢是一個星期到賬的,滴滴說順風車司機也是他們的用戶就查不到,之後空姐的事之後也就卸了。別的跟順風車吵架的事情就太多了……我覺得說順風車司機也是他們用戶的時候我真的心涼了……覺得自己深處危險不自知,回想也是後怕。不是說不能維權,但是女孩子真的要保護好自己,不要呈口舌之快。(雖然壞人怎麼做我們也很難知道。)看到這條新聞的時候真情實感流下熱淚,好氣啊……


是你的漂亮美眉


我在2015年跑過4000多單滴滴,作為一個上有老下有小的我來說,跑滴滴就是為了補貼家用,所以我會把跑滴滴當成是我的工作!別說去強姦殺害誰了,就是乘客掉了蘋果手機在我車上我都會開車給他送回去!遇到不給錢的乘客也只好自認倒黴,生怕影響自己的心情!所以我跑了4000多單我的評分非常高!

曾經自我解嘲過自己跑滴滴的經歷:每天都在見網友,然後網友每次或多或少的給我幾塊錢!

可有些人跑滴滴和我們不一樣,他跑滴滴就是為了體驗生活,為了看美女,甚至有些道德不好的人跑滴滴為的是尋找刺激……年輕人沒家庭負擔,又沒有自制力,容易衝動!我感覺這類滴滴司機的危險係數比較高!

還有我作為一個幾年前就跑滴滴的老司機,我真的很想對大家說:滴滴這平臺太不負責了,它眼裡只有錢!明明知道很多司機不夠格,不能接單,它拼命派!因為只要有人給他跑它就能掙錢!自從國家規定了必須有手續才能跑滴滴後,我就沒跑滴滴了,可是隻要你一打開滴滴,滴滴立馬派單給你……靠!這不是鼓勵我去違法嗎?這樣的公司您如果想讓他有好的服務我看還是算了吧!


飛飛520920


我註冊了順風車兩年了,總共屆了14單,基本上都是去比較遠的地方或者滴滴有大紅包獎勵就打開看看有沒有順路的,有就接了,沒有就走了

首先我談談我對順風車的看法吧,順風車本身出發點真的是個不錯的模式,從大上講降低道路擁堵,廢排放等,小了講司機補貼油費,乘客很低價格可以坐到車,但是現在這個模式確實被一些人給用壞了,就我所知的很多以前跑專線的黑車現在都註冊了順風車,把順風車當職業跑了,結果他們一邊有專門的黑車電話,一邊來回溜著攬客,一邊還能滴滴接個順風車,雖說價格上沒啥區別,但是確實黑客戶帶來不好體驗,他們要湊夠4個人才走,有些順風車主一個月能接近四五百單,這還是順風車麼?

再說說我跑順風車的經歷吧,跑了14單,全部都是女性,這個真是巧合,我也不知道為啥都是女性,可能打順風車的女性比較多吧,14單裡除了一對母女是倆人,其他的女性都是自己一個人,而且年紀還都是很年輕,我因為本職工作服務行業吧,所以待人比較客氣,會簡單的和對方打個招呼,然後基本上就沒啥交流了,畢竟一個我一個大男人和一個素未蒙面的女生也沒啥話題講,除了那對母女聊天的時候我還能插上句話,簡單聊個天,其餘都是互相沉默,而且基本上也沒刻意注意過乘客的容貌,還是那句話,萍水相逢,人家僅僅是我的一個客戶,還能指望你那10來萬的小破車,個把小時的路程就能碰撞出火花,我從來不拼車,哪怕對方選擇同意拼車,哪怕可能有個比較順路的拐幾分鐘就到的也不會去拼車,客戶體驗嘛,接了好幾個夜裡十來點的縣城長途,也想撩撩人家小妹妹,那麼晚自己一個人搭乘一個不認識的男性的車走人跡罕至的縣道國道不怕麼?前段時間的空姐案你不曉得麼?怎麼還那麼大的心?後來想了想,很多反派在作死前都是這麼問的,怕乘客有啥誤會,所以沒張開口,所以這個調研一直沒有落實,你問我有啥看法,我也不知道


秋月z孝三


滴滴如今出來致歉,有什麼用,可以讓女孩活過來嗎?女孩朋友說,中間七次投訴滴滴無果,這個責任不是失職那麼簡單,那是一條人命,這是故意殺人了。如果你可以重視一點,可以及時聯繫司機,司機當時也許多少會有點恐懼的心理,而且頭一天搭載這名司機的女孩子,也差點遇害,也投訴了,如果前一天滴滴受理,如果就此停止他的運營資格,我想,女孩子也不會出現意外!再多的道歉,有什麼意義。雖然我是滴滴的老客戶,我覺得它方便我了。本人不會開車。可是就這兩次的殺人事件,我覺得有關部門也該給滴滴一個教訓了!不止嚴懲殺人者,也要嚴懲滴滴


韓韓HH看世界


從現有的媒體報道來看,這次20歲的溫州女孩乘坐滴滴順風車遇害事件是完全可以避免的,但是滴滴公司的不作為導致了這起悲劇的發生,滴滴公司理應負全部的責任。

我們可以從滴滴公司發佈的道歉聲明,來看看這次悲劇是如何一步一步發生的:

首先,滴滴公司自己也承認,這次事件是在“順風車整改旗艦發生”的。而這一整改,也是因為今年5月初,一位空姐在鄭州搭乘滴滴順風車期間遇害。在這之後滴滴曾一度下線了順風車業務 ,但是在整改了短短一週之後又重新上線。整改後的滴滴順風車取消了此前被詬病的“女性頭像、顯示性別、司機評論”等社交元素,並且加入了六項安全措施:註冊身份驗真、接單身份驗真、隱私保護設置、眼見出行保護、安全百科學習和順風出行保障。

但是在滴滴順風車第一次整改之後短短三個多月,第二起悲劇就再度發生,這顯然意味著滴滴順風車整改流於形式,血淋淋的案件並沒有讓滴滴順風車深刻認識到它所應當負起的社會責任。

再來看第二段,滴滴成犯罪嫌疑人鍾某此前背景審查並未發現犯罪記錄,是用其真實的身份證、駕駛證和行駛證信息(含車牌號)在順風車平臺註冊並通過審核,在接單前通過了平臺的人臉識別,但案發車牌系鍾某線下臨時偽造。

這就解釋了網友們的一個疑問:為什麼犯罪嫌疑人駕駛“川A”的車牌,卻可以在樂趣跑順風車,原來車牌是偽造的。顯然鍾某在作案之前是有一些準備的,而並非是臨時起意的“激情犯罪”。目的就是為了在實施犯罪之後,用虛假的拍照逃避執法人員的追查。

儘管滴滴無法預測犯罪嫌疑人更換車輛拍照的行為,但是受害人在叫滴滴順風車的時候,應該可以注意到車牌與手機上顯示的真實車牌不符。但是受害人仍然上了犯罪嫌疑人的車輛,這就證明滴滴順風車在平時並沒有為用戶普及安全知識,提醒乘車人不要上車牌號碼不符的可疑車輛。

上面這一段,滴滴的責任就更大了!原來在案件發生的前一天,就有順風車乘客投訴犯罪嫌疑人“多次要求乘客坐到前排,開到偏僻的地方,下車後司機繼續尾隨了一段距離”。顯然犯罪嫌疑人原本就在前一天準備作案,只是前一位用戶比較警覺,幸運的逃脫了魔爪。

但不幸的是,前一位乘客的投訴並沒有讓滴滴方面得到足夠的重視,反而讓犯罪嫌疑人有了“作案經驗”,並最終得手,奪取了一位溫州20歲女孩寶貴的生命。在這過程中,滴滴官方不作為的做法,無疑是成為了犯罪嫌疑人的幫兇。

上面這一段滴滴解釋“為什麼沒有第一時間將車主信息提供給家屬”的解釋也很有問題。滴滴的說法是處於對司機用戶的隱私保護,“無法將乘客和車主任何一方的個人信息給到警方之外的人”。但實際上,滴滴順風車作為面向公眾服務的營運車輛,是不存在隱私保護的說法的。

我們平時乘坐的公交車大部分都能夠定位其具體的位置,乘坐出租車的時候,副駕前也可以清楚的看到司機的運營證件、車牌號碼等。而這些本就應該公開的信息,到了滴滴手裡為什麼就僅僅只提供給警方呢?

退一萬步講,就算滴滴按照原則不提供順風車主的信息,在接到家屬的求救之後,也理應主動聯繫乘客和車主瞭解情況。在聯繫不到乘客的情況下,理應主動報案,並迅速將車主的相關信息和車牌號碼告訴警方,在第一時間終止犯罪嫌疑人作案。

然而遺憾的是,滴滴順風車的這份聲明中並沒有提到他們是如何協助警方破案的,只是簡單的提到“協助警方14小時內快速破案”,這其中“快速二字”尤為顯眼,就彷彿是在邀功一般令人噁心!

最後我認為,滴滴順風車理應算作是一種面向公眾的營運車輛,它和專車、出租車並沒有本質的區別。其從業人員是需要經過嚴格的篩選、培訓、考核、監管的。而不應該像現在這樣,什麼人只要憑身份證、駕駛證、車輛行駛證就可以上路開順風車。對從業人員的不問來源,對營運過程中的放羊式監管,對運營考核的流於形式,是滴滴順風車連續兩次發生悲劇的根源。而國家相關部門也應該儘早確認順風車運營車輛的根本性質,將其納入到更高層次的監管體系,才能切實地保護乘客的基本利益和生命安全不受到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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