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中國裁判文書網獲悉,原中金公司資產管理部投資經理楊丙卿一案的判決書近日發佈,楊丙卿利用職務便利獲取本單位擬交易股票情況等未公開信息並透露給他人,明示或暗示他人利用這些未公開信息進行股票交易,獲取非法利益。情節特別嚴重,行為已構成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0萬元。
此前,楊丙卿2013年3月因犯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2014年5月3日刑滿釋放。
中國裁判文書網披露顯示,楊丙卿曾任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資產管理部投資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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