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4 市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李春华对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活动进行督导检查

6月12日,酒泉市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侦监处处长李春华与侦监处吴晓阳对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督查指导,我院副检察长王中杰、副检察长朱岩陪同督查。期间我们组织召开了“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座谈会,会议由王中杰副检察长主持,朱岩副检察长、侦监科、公诉科、控申科干警参加。会上王中杰副检察长向李春华处长汇报了我院近期“扫黑除恶”专项开展情况,李春华处长听取汇报后对我院“扫黑除恶”工作中进展情况做以充分肯定,要求继续发力,再接再厉。后朱岩副检察长就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活动中碰到的问题进行了反馈,参会其他干警也纷纷对自己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与李处长进行了交流,李春华处长对反馈的问题一一进行了解答。同时,李处长对我院“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档案资料进行认真细致翻阅检查,就我院档案资料中好的做法提出表扬,对存在的资料收集不齐全、未建立专门台账等个别问题提出了纠正意见。

最后,李春华处长对“扫黑除恶”专项活动中的线索摸排、案件办理、资料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提出以下几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识到“扫黑除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个关键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切实增强做好扫黑除恶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要继续加大涉黑涉恶线索的摸排力度,要扩大工作面,利用乡镇检察室充分依靠群众、发动群众,让黑恶势力无处遁形。三是加强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报刊、“两微一端”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以展示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成效,营造同仇敌忾、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增强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信心。四是要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对重大敏感案件,要做好涉检网络舆情监测、报告、研判和预警,在执法办案各环节,做到依法处理、舆论引导和社会面管控同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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