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如何看待广东一律师因火车无座竟称遇“贱民返乡潮”,被律协公开谴责?

行摄青年


“公开谴责”!这种处分,对于一个公开发表侮辱性言论的律师来说,是不是太轻了。

律师,在人们印象中,都是帮老百姓主持公道的正义之士。但,忽然冒出这么一位也自称为“律师”的特殊人物,明目张胆的在公共媒体平台上,称呼农民兄弟为“贱民”,具体内容见下方:

此人通过微信昵称为“王某某:刑事大案律师”的微信号在微信朋友圈里发表:“老夫是和我们某律师事务所,金牙大状刑事律师团队核心成员到某地调查取证及与当事人沟通的,没想到返程只能站着。据说是遇上了城市中的贱民返乡潮。”等言论。

引起了各界关注,广州市律师协会给予了王某某公开谴责的行业纪律处分。

作为一个律师,更应当清楚发表侮辱性不当言论,会产生什么样的负面影响。这位“高等律师”显然是知法犯法,是不是有罪加一等这个说法呢!简单的“公开谴责”不知算不算严肃处理!

人,本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人人都是平等的。但这位“高等人”将人划分了等级,将农民称为“贱民”。目前,我国约有8.5亿左右的农民,这位“高人”用两个字侮辱了8.5亿人,当然,也包括我,我也是农民的后代、再往上倒几辈大家都是农民的后代。

不知道这位律师从哪来的优越感,就因为穿了身西装、打了条领带、挎了个公文包吗!每天吃着农民种的粮食、住着农民建的房屋、踩着农民修的道路,心里却如此瞧不起农民。

一直觉得,进入法律行业的门槛是很高的,除了具备一些专业知识外,更重要的,应该思想端正,言行正义等,是一个正能量的人,才配从事法律行业。这位“高等律师”刷新了很多人对某些律师的认知。

农民是值得每一个人尊敬的,没有他们,哪来的城市!城市每一个日新月异的变化,都少不了农民的功劳!某些不当言论者,应该公开向8.5亿农民群体道歉!既往纠正,以正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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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族社


对于这样的人,我向来支持将其打入万劫不复的深渊,带着你的优越感自生自灭去吧。

我不知道这名律师为什么对农民工有多大的仇恨,到底是打他家孩子了,还是睡他媳妇了,或者是拿尿次他了。

农民工确实够贱的!远离故土在外奔波,干的最累的活,出着最大的力,受着最无情的歧视,平日里省吃俭用,睁开眼搬砖,闭上眼就是老婆孩子的思念,一年也就春节能够有机会回家一次。他们确实很贱,也很卑微,几乎卑微到尘土里,哪有你们那样衣着光鲜的坐在四季如春的办公室舒服。

在这个社会上打拼,不管是白领高层还是一线民工,不同岗位的同胞们都很辛苦,各行各业都有各自的辛酸和艰辛,我们或许从事的工作不一样,工作的环境不一样,身处的层次不一样,但我们每个人的使命和生活是一样的,不都是赚分钱养家糊口过日子吗?

我们不否认每个阶层的艰苦,农民工兄弟也不必用身份博同情,都是打工吃饭的,没必要那么低三下气,挺直腰杆子勇敢做自己,不要因为自己是农民工就感觉低人一等,通过双手赚钱就是光荣。

这位律师同志,既然那样年逼,为什么还要和农民工们一个车厢呢,你可以包机包车嘛,没那个本事就请闭嘴,别以为就你有个手机会玩个微信。


元芳有看法


一句谴责就能抹平这种目中无人,道德败坏之人,也太轻松了。这种人应该被逐出律师行业。这就是耻辱,要不是他口中的“贱民”,他能活的风光?这种没有公德之心,道德败坏之人,也就没有了做人底线。那么这种人作为律师,肯定也是唯利是图,那么他又给别人打官司,会使用什么手段?大家可想而知。

当一个人看不起农民工,或者是普通大众,那这种脱离群众,自诩为多么高尚之人,就该被大众唾弃,当大众都唾弃他,他怕是连他自己口中的“贱民”都不如。狼心狗肺之人,不配为一个中国人。

他是律师行业中的败类,也是为这一行业抹黑,一句谴责还让他继续留在律师行业,那么对于律师行业又意味着什么?

律师,顾名思义,就是为大众帮助解决不懂的一些纠纷,也可算为服务行业,作为服务行业,时刻打交道的就是大众,当脱离大众,甚至于看不起大众,那他已经失去了这个称谓的意义,谁又想去找这种人解决问题?那还不是瞎了眼。

希望他为他的恶毒言论付出代价,付出严重的代价,让他一辈子都活的连他口中的“贱民”都不如。也让他懂得该怎么做人,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也知道知道什么是道德?什么是为人处世。


珞珈社


现实生活中我有很多律师朋友,也了解到一些律师行业的故事。我能说,看到这样的新闻我并没有感觉有多么惊讶吗?(因为还有很多不可说的故事已经让我提前惊讶了)

每个行业都有好人也会有素质不高的败类,不幸的是,律师行业里的败类对大众造成的影响更坏。

这种公然划分等级使用侮辱性词汇形容基层劳动者的行为必须受到谴责。涉事律师王某某的不当言论其实是在朋友圈里说的。(其实事后的文字表述更需要冷静,可见这些言论也是王某某的心里话)此举有违律师职业道德,严重影响律师行业的形象,也违反了《律师执业行为规范》。最终,广州市律师协会给予王某某公开谴责的行业纪律处分。

作为一名律师,有可能会为各行各业的人提供法律服务,如果打心底里已经没有了公平公正,我们还怎么指望这样的律师能够公正的使用法条?

如果是普通人,自己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出言不逊,我们只能给予道德谴责,充其量认为其素质不高。但作为一名律师,有这种不当言论就不仅仅是个人素质问题了,王某某除了接受行业处罚,还应该给大众一个交代,一声道歉。

话说回来了,这种在弱者身上找优越感的人一般都混的很惨。喜欢戴着有色眼镜看人的人一般都智商堪忧。你这么牛的大律师,咋不包个专机呢?为什么非得和普通劳动者挤在一起呢?


夜雨如书


这位大状真的好有优越感啊。全中国就你这么一个牛逼哄哄的律师啊。不过一下子从名不经传,到一直自以为是的状态转化人尽皆知的名人,这个自信心理还真的可以有了,可是,这样的臭名你敢用吗?

人首先要有人品,修养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后天养成的,靠一个人的自身素质和文化修养等各方面综合体现出来的。是别人对你出自内心的佩服和好感。而不是自以为是的自嗨。

一个大律师,首先应该具备的是同理心和同情心。而不是一种高高在上的姿态,或许今天你眼中的贱民可能是你明天的老板。没有一个正确的心态,或许你的明天就是别人眼中的贱民了。

律师的形象需要每一位从业人员来维护,需要每一位从业人员的自律。一句贱民伤害的不仅仅是大家的感情,更打击的是行业的观感。

对于律师协会而言,没有任何的执法权,唯一能做的可能就是谴责。毕竟这句话还没有严重到开除出律师行业。

不过,这位律师的后果很可能会立即显现。一个没有个人道德的律师,相信不会有多少人再会请他为自己维权吧。做好自己,才能更好的帮助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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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天评地盐城哥


某律师你好,请原谅少了尊称,因我真不知怎尊称呼你,同时也不好意思说假话。我骄傲的告诉你;我是农民。今天我借醉酒思红颜之文,让你看看农民之德丶量丶才。其文:人不敬我,是我无才,我不敬人,是我无德;人不容我,是我无能;我不容人,是我无量;人不助我,是我无为;我不助人,是我无善!凡事,不以他人之心待人,你会多一份付出,少一份计较;不以他人之举对人,你会多一份雅量,少一份侠隘;不以他人之过报人,你会多一份平和,少一份纠结;坚持内心的平和,不急不躁不骄,多一份雅量,一切随缘!感恩生命中遇到的所有人。希望你看完能真诚认识过错,回头是岸。最后祝身康体健,幸福快乐。


用户92996936245


哈哈说好听的,他不是人,不好听畜牲不如,不好意思太激动了,口无遮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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