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四川乐至一高三班主任高考结束当晚被学生家长带人暴打,你对这事怎么看?

周口视窗


作为家长,本应配合老师教育好自己的孩子,而不是纵容

通过新闻可以知晓,舒某作为学生,高一时就被学校留校察看,并且多次违纪,玩手机玩朋友,每次舒某家长来也就是带回家反省几天,之后因为舒某再次违纪玩手机,叫来其父亲舒伟带回家但是在舒伟的软硬兼施之后,最终还是回到学校。

而在毕业之际,自称舒某同学的人协同另外一位男子,在舒某父母在场的情况下,公然殴打老师!

不得不说,作为家长不仅不配合老师对自己的孩子进行教育,反而纵容其子胡作非为,并且在舒某的同伴殴打情况下,竟然未加以制止!这样宠溺自己孩子的父母,究竟能教育出什么样的混球?

作为老师,竟然不能感同身受,却还为虎作伥!应当惩处!

舒某父亲舒伟曾是乐至县某乡镇中学副校长,目前是乐至机车小学教师,舒某的母亲是乐至县城西小学教师。

舒某父母作为老师,本应感同身受理解杜某作为老师背后的不易,但是很可惜不能感同身受也罢,竟然能够纵容自己的孩子伙同他人在毕业之际,对老师进行殴打!

这样的父母身为人师,如何指望其能够正确的育人?表面上看是舒某及其朋友殴打的杜某,但是这背后如果没有父母的纵容,舒某又何来这样的熊心豹子胆?

作为公职人员,知法犯法!应当严惩!

事后,乐至县住建局有人前来看杜某时,了解到,两名打人者中,其中一人系乐至县住建局公职人员刘剑。

身为公职人员,本应知法、守法、用法。而不是知法犯法!本案中刘剑无论是出于兄弟义气还是任何角度,在明知殴打他人是违法行径时,竟然公然殴打老师。

虽然目前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违法人员舒某某、刘某分别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1000元;教育部门及时安抚被打教师;纪委监委等相关部门对涉事人员开展进一步调查。

但是我想说,这个事没完!也不应该草草收场!相关的人员不应当仅仅收到治安处罚就完事,是谁给了他熊心豹子胆竟敢身为公职人员、身为学生,敢这样殴打自己的老师?


麋鹿说法


看了这个新闻,真的是气得发抖。作为一名老师,我特别能够理解这位被打老师的痛苦。

现在,有些学生真的是不能管,不敢管。老师按照学校规章制度管理他们,他们不服管,敢于跟老师硬怼,甚至还敢跟老师动手。

他们之所以敢这么嚣张,是因为他们背后有个不明事理的熊家长。

比方说,我有个同行,他就在某个乡镇中学当老师。他告诉我,有些学生是真不敢管。前两年,他管了班上一个刺头学生。回家后,他就被人从后面拍了黑砖,拍黑砖的还骂他多管闲事。他在医院躺了半个月。拍黑砖的家长拿了一些钱了事,也没有受到什么惩罚。

他们学校还有个老师,因为管理学生,被学生记恨,半夜学生纠结几个社会青年,把他家的车子砸了。

老师找到学生家里理论,家长就是一哭二闹三上吊,百般否认、百般狡辩,急眼了就是我家没钱,我儿子未成年你能把我儿子怎样的态度,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你能把我怎样的模样。

熊学生后面通常都有熊家长。新闻里这个舒姓家长就是典型的熊家长。

孩子在学校不守纪律,老师教育是天经地义。但是,作为熊家长不是这样想的。他们认为那是我的宝贝儿子,你一个老师凭啥管啊。

他们不尊重老师,不服气老师,他们的孩子又怎么可能尊重老师,服从老师的管理呢?

听说这对熊家长自己本身还是老师。这样的人居然还为人师表?简直就是教师队伍的耻辱。

这件事一定要有个公正的说法。对于殴打老师的行为,应该严惩。

舒姓夫妻也不适合再做老师。因为他们不配为人师表。请将他们开除出教师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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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柳老师


应依法严惩暴打教师的暴徒!

据6月10日的《成都商报》消息(全国各大网站几乎都有转载):2018年6月8日晚,四川省乐至县某中学高三(14)班班主任杜老师因在校期间教育屡次上课玩手机、迟到和影响班级的学生,遭溺爱之家长带来两人暴打,以泄私愤,致使他全身多处皮外伤和头痛头晕,他当时抱着的3岁娃娃也可能被打到或受到惊吓。目前,受伤的杜老师依然躺在医院的床上。

“育你三年,却换来一顿毒打。”一句话,戳痛了多少人的心??!!

一、我总是试图现寻找教育人本身存在的问题——但,我没有找到!

在任何时候,我都认为,分析问题,先找自己的原因。所以,作为教育人,一旦遇到有关教育的事件,我总是试图先从教师身上入手:我们的出发点是正确的吗?我们的方式有瑕疵吗?还有没有更好的教育教学和管理的方式?我们处理问题的程序有没有问题?我们说话的语气雨点是否给人不舒服的感觉??等等等的

但在这件事情上,至少从目前披露的消息和细节来看,杜老师的教育和管理行为,几乎是无懈可击的:

第一,对于屡教不改的学生,施以一定的教育,是教师的权利,也是教师的义务。

第二,不接受家长的吃请,是教师的师德红线之一,教师没有任何问题。

第三,在被殴打的过程中,教室一直保持理智,无任何“互殴”情节!

即使教师有错,也有法律法规惩治!何况,教师的行为,无任何不妥之处??

二、我总是试图为家长的所作所为找一点点理由——但得出的结论却是,精心策划,蓄谋已久!

或许是受辩证思想教育太久,我一直以为“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反之,“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所以,我试图为家长找到一个理由,但是,从目前公布的细节来看,家长所为,纯乎是精心策划,蓄谋已久:

第一,多次“约酒”。作为教师,甚至作为曾经担任过副校长的教师,对于师德规定,肯定是了如指掌的——明知教师不能接受家长吃请,还多次“约酒”,忽然想起某地家长发红包一事,细思极恐啊!

第二,分工合作。从新闻中可知,有人用“文”邀约,见邀约不成,便动起“武”来,直奔主题,问起舒某的表现,然后就是耳光和拳脚。我真的有些怀疑,如果不是经常这样做,这是否是经过预演?

分工明确,程序井然,这是否是一种“精心策划、蓄谋已久”的事呢?我想,读者自有见解!

三、我总是想给那位副局长一顶“见义勇为”的帽子——但,却被“暴徒”牢牢定格!

家长和老师之间发生矛盾,这也不是什么稀罕事——舌头和牙齿,不也有时会发生矛盾吗?但不知道什么时候,舌头和牙齿发生了矛盾,脚也参与进来。在这次事件中,“一个光头”“另一个男子”,不知道是什么身份,总之,有一个人,是当地某局的某位领导!

“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我从小受这种侠义文化的影响,所以,我试图找到“一个光头”“另一个男子”见义勇为的证据。但是,找来找去,我找到了一个词“暴徒”——用强暴手段迫害别人、扰乱社会秩序的坏人!

请原谅,直到现在,我也不愿将一名正在接受“两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的人,与暴徒联系起来!

可没有缘由,不分皂白,举手一耳光的行为,与暴徒何异?

四,我总是试图为当地的处理点一个赞——但,却不得不说一句“违法成本太低”?

毫无疑问,当地的处理,是非常迅速而及时的,引用的依据也是非常适当的!媒体报道:“6月10日18时许,(某地某部门)向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发来关于乐至中学某教室被打的情况说明。目前,两名违法人员已分别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1000元,纪委监委等相关部门对涉事人员开展进一步调查。”

从目前的情节来看,如果被打教师不能构成轻伤或以上的话,打人者是不能被处以刑罚的,因为,《教师法》中第三十五条规定: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t;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让人欣慰的是,据媒体报道,“6月10日上午,记者从(某地某局)了解到,乐至中学班主任杜某被打的情况属实,目前,有两名男子涉嫌寻衅滋事,警方仍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查阅《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17条第2款: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也就是说,一旦寻衅滋事罪成立,涉事的公职人员(包括教师),将被开除公职!

作为同行,我为舒某的父亲舒老师(暂时还是称一声“舒老师”)感到耻辱!

作为一名社会公民,我为涉嫌打人的某局的领导刘某,感到悲哀!

“马门立雨”的老总,创了尊师重教的一代佳话!如今的老总故乡人,却在高考结束的当夜,对恩师拳脚相加!

我想,鉴于这件事在全国引起的恶劣影响,当地一定会依法依规妥善处理,还老师一个公道,还教育一片晴空!


三水三心


首先我给大家说一下这件事发生的全部经过,恢复现场。

2018年6月8日四川省资阳市乐至中学的一名班主任在高考结束的当晚接到学生家长的邀请前去赴约,结果不成想却被学生家长带人给暴打了一顿。据被打的班主任杜某称,因之前处理过该学生上课玩手机迟到等多项违规违纪行为,当时也和他家长有过多次沟通,要求配合学校教育。但是该学生家长却屡次纵容学生,使得该学生屡次违反学校规定。可能他记恨在心便实施了此次报复行为。当时这位杜老师被打的身上多处皮外伤而且伴有头痛头晕现象,他那3岁的小孩也被打了而且受惊吓过度。

在这里我想说的是,高考刚刚结束那个教育了你三年的班主任用他的心血换来的不是你的感激之情,而是一顿毒打。老师平时管你教育你有错吗?如果你是那种特乖巧的孩子老师会没事找你麻烦吗?自己做的不够好现在反过来找别人的茬。你这当父母的难道也没有智商吗?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难道也不知道吗?看到这样的事情发生我真的很寒心,虽然只是一场小事而已,但由它所反映出来的社会问题却值得我们深思。


职业农民的故事


教学久了,什么学生都有

教学久了,更加佩服敢和学生生气、和领导论理的老师。这样的老师才是敢管、真抓实干的正义之师。

回顾事件经过:

真相和处理结果:

【四川乐至:高三班主任被家长带人暴打,打人副局长被拘15天】8日,有网贴称,因在校期间管教了上课玩手机、在校谈恋爱的违纪学生,乐至中学一班主任在高考结束当晚,接到同是教师的学生家长邀约后,被学生家长带来的人暴打。10日,被打班主任杜某称,因处理学生上课耍手机等违纪问题,可能有怨气的学生家长便想报复。他在两次拒绝邀约后,被同是教师的学生家长带来的两人殴打,致使他全身多处皮外伤和头痛头晕,他当时抱着的3岁娃娃也可能被打到或受到惊吓。事后了解到,殴打他的人还包括乐至县住建局的公职人员刘剑。记者从乐至县公安局、住建局、教育局等部门了解到,杜某被打属实,涉事学生家长系乐至县两所学校的老师,刘剑系乐至县住建局党委委员、房屋征收局副局长。目前,包括刘剑在内的两名打人者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处以行政拘留15天、各罚1000元的处罚,具体情况仍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我的评论:听多了怎么虚与委蛇,怎么随波逐流,才更加懂得真诚、负责的可贵。尤其在当下,教师压力大,学生承压能力弱,频频出事,教师被推上风口浪尖的情况下,还有这样无私奉献,对学生严加管教的老师,令人钦佩!

另一方面,家长如此蛮横,不讲理,一味包庇、溺爱自己的孩子,数十年后,这样的孩子会不会成为下一个“李天一”?这样的家长会不会成为下一个“梦鸽”呢?老师被打,尊严被杀,精神受伤,拘留十五日,各罚款1000元就结束了?打人如此便宜和简单么?这处罚能起到惩戒和警醒作用吗?能让老师心里有安全感和安慰吗?

法律不纵容,要为负责任、讲道理的人保驾护航,不要让这样的老师寒了心,不要让一些丧心病狂的做法再发生!


心灵聊斋


我也是高三老师,我要对家长说:

是老师错了!千错万错是老师的错!

这下你高兴了吧,教育部门说不定也很满意。

我对家长说,老师错在以下几点:

1.一错:没有为你的孩子开设纪律绿色通道。没有睁一眼闭一眼。为了孩子,更为了班上其他同学,严肃纪律,眼睛里容不得一粒沙。

2.二错:没有做一个称职的媒人。老师没与你沟通好,不知道你和你的孩子一样渣,早就想把让孩子嫁了、娶了。不知道你根本不想让你的孩子读大学更不要说好一点的大学,你想的是早点当爷爷做外公。老师没有及时知道你的想法,没有为你孩子牵线搭桥。

3.三错:不知道你想让你的孩子早点在监狱里吃饭的,可是老师的教育打破了你的计划。老师,害人不浅啊。

4.四错:错在不相信这句话——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的孩子会大洞。老师相信后天的教育,不相信渣的家长教育不错好孩子。

5.最后一句话:

教育孩子,师之要务,为师者何错之有?

殴打老师,渣之所为,打人者国法难容?






隔壁王叔英语备考


现在,家长打老师,算不上是多么稀奇古怪的事了;老师因管教学生,被学生的家长殴打了一顿的新闻,已曝出过很多次、很多次了……

但如果,打老师的家长,其本身也是老师呢?

那么,这就使我们就无法不感到万分的惊讶和奇怪了!

近日,真的就发生了一起这样的拍案之惊奇,咄咄之怪事!

6月8日,在高考结束的当晚,资阳市乐至中学的高三班主任杜某由于平时对学生舒某在学校谈恋爱、在上课时玩手机等违纪行为有过多次管教,使得舒某的家长“怀恨在心”,竟然惨遭到了其家长带人围堵式的殴打!

更残暴而毫无人性的是:当他们在殴打班主任老师杜某时,其时他手上还抱着三岁的女儿!而这群恶毒的打手,竟然也照打不误!

不敢想象,在那一刻,可怜的孩子,会是多么的惊恐?在那以后,她幼小的心灵,会有多大的阴影?
(被学生舒某家长带人殴打致伤的班主任老师杜某。)

而让我们不可思议、瞠目结舌、又特别地气愤不已的是:带人殴打老师的学生家长,夫妻俩还皆都也是老师!而且,有一个还当过中学的校长!

或许,别的职业的人,或者难以体谅老师的苦和难,或者难以理解老师的心和愿。但同为是老师职业的学生家长,怎么也会对一个能严格要求自己孩子的老师产生误解、心有芥蒂呢?甚而,还滋生了不满、行以着报复的暴力手段呢?

据报道介绍,这个学生舒某,在高一时就被学校留校察看,后来,仍是多次违纪,上课耍手机,学校耍朋友。

就在高考前的“五一”前夕,舒某再次因耍手机被逮到,因高考临近,身为班主任的杜某不希望舒某的行为影响了班上的其他同学复习,所以就叫来了舒某家长,希望将舒某领回家复习。但“五一”过后,舒某的家长又来“求情”,软话说舒某在家无人管教,硬话又称班主任杜某这样做是剥夺了儿子舒某受教育的权利。杜某“招架”不住舒某家长的“软磨硬泡”,便又让舒某回到了班级复习备考。

可见,舒某就是一个问题学生,而且还屡教不改。

又可见,舒某的父母就是不合格的家长!

这样的家长,把儿子“培养”得如此的顽劣成性,不反思自己的教育之过,还继续对儿子在护短与纵容,更荒唐而霸道的是,又还迁怒于班主任老师的严格管教;自己管教不好自己的儿子,还不满意班主任的恪尽职守认真负责。

所以又可见,舒某的父母作为老师,也一定是不负责任的老师,也一定是放任学生自流的老师,也一定是没有教育水平或教育之道的老师。

一句话,也一定是不合格的老师!

能误己之子的人,又怎可能不会误人子弟呢?

结语:

舒某的父母作为家长,可以对其殴打老师的恶劣行径予以拘留和罚款的惩处;但是舒某的父母作为老师,竟然也有着这等殴打老师的昏聩行径、违法行为,当然“罪加一等”。

那么,我们就要试问:这样的人,他还能胜任教书育人的职责吗?也就是说,他还能有着继续当老师的资格吗?

对这样的人,除了行政处罚之外,其实,更应该的还是要将其踢出教师的队伍!


偶来三径


因在校期间管教了上课耍手机、在校谈恋爱的违纪学生,资阳市乐至中学一名班主任在高考结束当晚,接到同是教师的学生家长邀约后,被学生家长带来的人暴打。目前,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违法人员舒某某、刘某分别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1000元;教育部门及时安抚被打教师;纪委监委等相关部门对涉事人员开展进一步调查。

同为老师,教书育人,老师教育你儿子,你确用拳头回报老师,不教育自己的儿子,这更是家庭教育的失败,愧为人父。我认为应该开除公职,老师知法犯法,怎么这会就都容忍了?老师上课教育学生打一下还开除呢,这会有公职的学生家长打老师还打娃娃,怎么就只拘留十五天!

说实话,姓舒的夫妻不配做人,不配做老师。教师苦口婆心教你那不挣气的儿子,你们却这样对待,上梁不正下梁歪。班主任老师寒心了,管那么多干嘛!人家的父母会管,必须还你一个公道!


笑搞


“我育你三年,换来的是一顿毒打”,想想也真是“虐心”啊,班主任教了学生三年,毕业了被学生家长带人一顿打,想想都觉得气愤!



事情经过:6月8日,资阳乐至中学一高三班主任在高考结束当晚,被学生家长带来的人暴打。10日,被打班主任杜某称,因处理学生上课耍手机等违纪问题,可能有怨气的学生家长便想报复。他在两次拒绝邀约后,被同是教师的学生家长带来的两人殴打,致使他全身多处皮外伤和头痛头晕,怀抱的三岁孩子也被打好几下,出现呕吐现象。

目前,两名打人者因涉嫌寻衅滋事,被拘留15天、各罚1000元的处罚,具体情况仍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班主任管理学生,没收手机多次,多次交给家长,家长屡次又让孩子往学校带,班主任也多次叫家长带孩子回家反省,因此结仇。看来白眼狼时有出没。

当然,打人者的打人理由,不只是收手机那么简单,应该是孩子调皮捣蛋,屡屡受到班主任的批评,家长认为是班主任教育方式方法不对,是老师造成了孩子不学的结果。高考之后,反正孩子也不可能考出好成绩,以殴打老师发泄怨气,拿老师做出气筒。估计这种因素很大。

孩子不听话,孩子不学无术,可能跟班主任教育方法有关,但更与家长有关。如此蛮横无理的家长,怎么会教出听话的孩子?老师收手机,家长给手机,家长对孩子过分溺爱,护犊子行动可见一斑。孩子没教育好,做家长的不反思自己的原因和责任,反而倒打一耙,找老师出气,的确是无良之举。



看结果,打人者受到了处理。不论是谁,参与暴力殴打他人,这是知法犯法,理应严惩。你说呢?


文轩阁


子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古训在耳,奇葩在今。教师要求家长配合,管理子女谈恋爱,杜绝上课迟到,玩手机,无可厚非,天经地义。可怜父母竟然在考试结束后对老师进行殴打报复。到底是什么样的父母如此缺乏教养,带着好奇搜索了一下事情的来龙去脉。

简单陈述一下:高三老师,在考试结束后和同学们在一起,同时带着三岁的孩子。在上学期间,老师曾就孩子谈恋爱、上课迟到玩手机等问题和该生父母沟通,对孩子给予过回家反省的惩罚,也说过给予处分一类的话。

事实证明,该生确实在校不分场合谈恋爱、上课表现影响他人学习,老师对其管教都在职责范围内,并没有过分之举。

据报道,该生父母均为教师,其父还曾贵为某中学校长,这就很让人无法理解了。身为父母的老师没有教育好孩子情有可原,对帮助教育孩子的老师进行打击报复,则是匪夷所思的行为。更恐怖的是,参与打人的还有公职人员。

目前,相关部门对参与打人的人员已进行法律追责。对旁观打人、纵容打人的父母,强烈建议相关部门给予其党纪政纪处分,将其调离教育岗位。一个不尊重教师的人不配从事教育行业,蔑视法律的人员应该得到法律的制裁。

回放整个事件,的确可以称之为“新闻事件”。这一仗,打了资阳的老师,更打了资阳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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