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7 庆城:监委成功办理首起职务犯罪案件并移送审查起诉

5月29日,庆城县监委将庆城县公安局蔡口集派出所所长赵治银涉嫌徇私枉法一案移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该案是庆城县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以来查办和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首例职务犯罪案件。

5月4日,庆城县监委决定对赵治银涉嫌徇私枉法一案立案调查。作为县监委成立以来查办的首起职务犯罪案件,县监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先后多次主持召开审查调查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调查中遇到的问题,使案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实现了在未采取留置措施的情况下快办快结,最大限度的减少了办案安全风险,仅用25天时间完成了调查取证、审查起诉全过程。

调查期间,庆城县监委先后使用了谈话、询问、讯问、查询、调取、辨认等6种监察调查措施及取证办法,全面收集固定被调查人涉嫌徇私枉法的重要证据。为了确保案件质量,调查阶段案件审理室提前介入,对证据的客观性、合法性和关联性提前审核把关,对被调查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严格审查。调查结束前,邀请检察院、法院召开联席会议,及时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对接,对案件定性及证据链条进行结案前的会审,有效推动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的顺畅衔接。(供稿 汪军成 荔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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