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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副总裁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必康股份 公告编号:2018-095
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副总裁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司副总裁朱建军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5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副总裁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82),公司副总裁朱建军先生计划自2018年5月15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240,000股,即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157%,不超过其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24.7678%。
截至2018年6月6日,朱建军先生减持股份数量已经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2018年6月6日,朱建军先生实施了部分减持计划,已减持公司股份1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78%,减持后朱建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4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54%。
1、本次减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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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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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朱建军先生本次减持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朱建军先生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朱建军先生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朱建军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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