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1 真真假假的債務,他究竟有沒有借1700萬

因幾百萬債務被債權人起訴。敗訴後,四套房產面臨被執行。

執行在即,一個多月內,又被其他四個債權人起訴,債務總額達到一千多萬元。後來的債務是否真實存在,或是另有隱情。?

申訴人高某訴秦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經法院審理後作出民事判決,秦某應歸還高某借款450萬元並支付相應利息,判決生效後案件進入執行階段並裁定執行秦某房屋四套。

執行在即,穆某、胡某、郜某、趙某分別向法院起訴秦某,要求歸還借款,四個案件的訴訟標的共計1700餘萬元。這四個案件經法院審理後分別作出民事調解書並進入執行階段,從立案到調解到執行,時間跨度僅為1個月左右,調解生效後,四個案件共同進入執行程序並參與財產分配。

隨後申訴人高某向我院民行部門申訴,穆某、胡某、郜某、趙某與秦某有親屬關係,相互之間的債權債務存在蹊蹺,肯定是為了逃避真實債務而捏造虛假債務,嚴重侵害其合法權益。民行部門受理後依法啟動調查核實,發現穆某等人與秦某確實存在過債權債務,但雙方資金往來基本對等,極可能已經歸還。此後,舟山市人民檢察院向舟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趙某、郜某主動撤回起訴,穆某、胡某被法院駁回起訴。相關人員因提供虛假材料被處罰,申訴人高某的合法權益也得到保障,真真假假的債務,終於水落石出。

檢察官有話說:

民間借貸糾紛案件是虛假訴訟的高發地帶,債務人通過訴訟的形式達到轉移財產、逃避債務的目的,不但損害了他人的合法權益,而且妨害了正常的訴訟秩序和司法權威,這樣的做法得不償失,甚至面臨被追究刑事責任的風險。對虛假訴訟的調查,是民事檢察權以國家干預的形式,保障民事訴訟發揮權利救濟和糾紛解決的正當功能,進而維護法律秩序和尊嚴的重要職責。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