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假如養了十年的孩子發現抱錯了,你會不會換你親生的孩子?

誓盟不悔


這個很糾結。

養了10年傾注了巨大的心血和情感,突然一下子說孩子是別人家的,那種畫面肯定難以接受。直接的後果可能從此有膈應,孩子稍一調皮就覺得養他實在太虧不划算。

10歲的孩子已經懂事,突然間告訴他父母另有其人太難了,孩子會生分的。

還是不要換了,各自養著吧。如果條件相當,那互相走動,當個親戚。如果條件相差巨大,那多幫襯著窮孩子,讓孩子也能健康快樂成長。

十幾年後娶妻成家,再告訴他們神奇的身世,那時夠成熟,有擔當的年紀他們知道怎麼做。

當父母的順其自然吧!

建議現在先各自養著。


細數人生果


如果是我肯定不捨得換,畢竟養了十年。可是,自己親生的孩子也會有掛念和心疼,奢侈的希望要是兩個孩子都能歸自己就好了。


在爸媽那個年代,家裡孩子多,其實多一個孩子少一個孩子影響並不是那麼大。偶爾的機會媽媽告訴我,她曾經有個妹妹,三歲的時候尋麻疹死掉了。不過,他們家還有6個兄弟姐妹,所以外婆也並沒有特別的傷心。姐妹間說起這事兒,也是說這個妹妹天生體弱,沒有什麼生氣。

無獨有偶,爸爸家裡居然也有類似的經歷,而且也是個女孩。不知道是不是,在那個特殊的年代,本來女孩子的命就更賤一些呢。我爺爺就是標準的重男輕女,什麼都給男孩。我相信要是抱錯了女兒,他一定不會有什麼反應。但兒子是特別珍貴的。爸爸跟我講過,爺爺有個師傅膝下無子,很喜歡爸爸,想要爺爺把爸爸過繼給他,爺爺死活沒同意,畢竟他只有兩個兒子。老一輩人的香火觀念還是很濃的。


而現在,大多是獨生子女,爸媽甚至爺爺奶奶對於孩子的寵溺可謂是捧在手心都怕化了。趙薇的電影《親愛的》講述的就是一群孩子被拐賣的父母千里尋子的故事。經典韓劇《藍色生死戀》講述的更是恩熙被抱錯而引發的“兄妹”虐戀。這兩部片子我都是一把眼淚一把鼻涕看完的,也曾經幻想過,如果是我的話會怎麼辦?


作為孩子,我會希望跟從小一起長大的家庭長大,因為他們是我童年所有的記憶。相信長大後,我還是會去關心自己的親生父母,可是養父母依舊在心中眾如泰山。

作為父母,我會去尋找自己的親生骨肉,但還是會捨不得自己養育十年的孩子,我多麼希望能自私的同時擁有這兩個孩子。


嬋機師傅


我會,如果十年以後我發現我養了十年的兒子不是我親生,我肯定會要求換回來,畢竟曾經我無數次的幻想著我肚子裡寶寶的樣子,寶寶在我肚子裡的每一次胎動,每一次到醫院產檢聽胎心,都是我血脈相連的孩子啊!在我肚子的那種感覺只有做個媽媽的人才能體會。所以我肯定會換回來。當然,不代表我就不愛養子,養了十年,其中的歡樂和幸福,十年的母子情,怎麼可能一朝說沒就沒了?但我還是要認回自己的親生孩子,那畢竟也是我懷胎十月的孩子。我會選擇一個恰當的方式告訴養子他會多一個哥哥或者弟弟,我會告訴他我對他的愛不變,我更會告訴他一切真相,因為他有權利知道,他也有親生的父母。其實個人覺得這不是壞事,真的,這是兩家人特殊的緣分。處理得當兩家人都會很幸福,爸爸媽媽有兩個孩子,孩子有兩個爸爸媽媽,豈不樂哉!


喵喵的海角


要是我,肯定會找我的親生孩子,孩子都是媽媽的心頭肉,想一想十年來沒有見過自己的親生孩子,心都是痛的,那個煎熬只有當父母才有體會,所以我肯定想盡各種方法一直找下去,找到我走不動那天為止。

但養了十年的孩子也是有感情的, 我會繼續養,但我也會和養的孩子說明情況,請這個孩子支持並理解我的做法,只要找到我當年的親生孩子,說不定也能幫這個孩子找到他的親生父母,所以我們會一起相互扶持,一起尋找。


淘氣媽媽乖巧娃


假如的事真沒啥好多說的,只有當事到臨頭,看到孩子和對方家人,才會做出一個選擇。並且這個選擇也是大家權衡商量後的結果,也不是想換就換,想不換就不換的。

如果兩家人的觀點啥比較接近的,生活條件也差不多,建議不用換了,就認個親戚。對孩子來講,多了一對父母多了一個玩伴,對家長來講,多了一個孩子。


如果兩家人的差距有點大,就要看具體情況了。如果僅是經濟上的差距,觀點想法上是比較接近的,那也沒多大關係,認個親,給孩子準備東西時就多備一份,孩子的學習建議由經濟條件好的一方承擔。但是在這個過程中,要關注到孩子們的心裡健康,學會坦然面對已經發生的事情。

若是大家三觀相差太大,恐怕也沒太多好說的了,能用錢解決的就花點錢吧!畢竟別人也是當自己孩子養的。

世事無絕對,還是要看具體情況的!


半職媽咪育兒育己路


必須抱回自己的孩子,這是對自己負責也是對孩子負責。

或許此時的你,人生之路艱辛而不易,迷茫而不知所措,但是放棄意味著你放棄了可能幸福或者成功的機會,人生無論在哪個階段都不應該輕言放棄,也許努力並不會保證你會獲得你想要的人生,但是放棄意味著你連獲得你理想中一切的資格都失去了。


孫老蔫吧


還是看孩子願不願意,看他還過的好不好!最好是兩家做親戚以後經常來往都能看到孩子!


留住心中曾經的那份美


不會。。血緣這個東西在情感面前不堪一擊。正如很多有血緣關係的人之間並沒有真正的感情。不過是血緣綁架的責任。。。當然,我也會希望自己的孩子過得很好。如果對方因此嫌棄我的孩子,我可以接回來,但絕不會把眼前這個交出去。除非她自己特別渴望。


幸福就是抱緊你


這真是一件兩難選擇的事情,一邊是養育了十年的孩子,另一邊是自己的親生的骨肉,真的是很難取捨。


我剛看到題目時愣了愣,無從取捨,但我冷靜了一回,從我內心出發,我選擇了換回親生的。

雖然說感情是一點一滴、朝處相處中建立而來,但是在我心裡終究抵不過血脈相承、血濃於水的親情。再說了,母體與胎兒連成一體的那十個月,也是初步建立了一定的感情基礎了的。

不過,我也不會認回了自己親生的,就捨棄養育了十年的孩子,如果允許的話,我會常常和養育了十年的孩子經常來往相處的。


職場雙寶媽媽


人是感情動物,畢竟是養了十年才發現抱錯了,十年時間對於任何一個孩子的成長都很重要。不管是你傾注了十年精力和情感養育的孩子還是對方養育著的你的親骨肉,理智思考一下,怎樣做對孩子的傷害最小,怎樣做能兩全其美?

視情況而定,如果孩子在對方的家庭生活很好,和養父母感情很融洽,我會選擇先不提這件事。如果有機會能和孩子的養父母達成協議,認一個特殊的親戚也是很好的,那樣兩個孩子都不會受到傷害,雙方家長也能經常見到孩子,不管是養子還是親生的孩子,都能受到雙倍的呵護和關愛。

我們附近也有這種抱錯孩子的事情,他們很多都成了特殊的親人關係,很少聽說哪家把孩子換回去的。等孩子長大成人後,基本也都會知道自己的身世,選擇權就交給了孩子。我所知道我們這兒的有一家情況是孩子繼續留在養父母家裡(現在那兩個被抱錯的孩子應該有40多歲了)。雙方孩子結婚、生子或者有什麼大事,都是雙方父母一起出面。他們只是普通人,卻用善良讓雙方都過上了幸福的生活。

如果孩子生活的並不幸福,我想我會想辦法找回孩子,但不想換回孩子。或者盡全力幫助他們,讓他們的生活好起來。畢竟是養育了十年的孩子,就算沒有血脈關係也有著難以割捨的情感。

人心都是肉長的,一般情況下,兩方的父母都會真心對待孩子,即便知道真相也很難為了一個孩子去傷害另一個孩子。

當然了,我沒有遇到這種情況,或許身在其中就沒有這麼從容理智了吧。

還是那句話,凡事往好處想,往好處做,最終的結果也壞不到哪裡去。

願好人自有好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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