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30 淄博确保蔬菜、畜产品、水产品供应安全

淄博确保蔬菜、畜产品、水产品供应安全

安排专人每天13:30之前报送信息

记者 李波

通讯员 刘元忠 报道

晨报淄博1月30日讯 今天,淄博市农业农村局发出通知,为确保蔬菜畜产品、水产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质量安全,该局已经成立防控领导小组,从今天开始开展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蔬菜质量安全专项监测。为保证蔬菜、畜产品、水产品生产及上市,要求安排专人每日13:30前报送信息。

昨天,淄博市农业农村局下发紧急通知,于当天下午3点召开了全市蔬菜肉品稳产保供会议。为了确保蔬菜、畜产品、水产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淄博市农业农村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单位负责同志任成员的的防控领导小组。要求各区县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健全相应机制,加强对辖区蔬菜、畜产品、水产品生产工作的指导。

《通知》要求各区县要安排专业技术人员,采取网络视频、微信群、现场指导等多种方式,强化对蔬菜、养殖场、水产品特别是温室大棚生产的技术服务,及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加强协调服务,保障生产资料、电力供应,确保产能不下降,保障新鲜蔬菜、畜产品、水产品的市场供应。各区县要安排专人负责。

各区县要对辖区内蔬菜、畜产品、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产地市场等相关场所加大风险监测力度,针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及时在生产环节跟进开展监督抽查。按照省厅部署和要求,淄博市农业农村局将从1月30日开始,委托市农业环境暨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开展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蔬菜质量安全专项监测,重点对临淄区、高青县两个蔬菜主产区每10天抽检1次、30个样品,每次每个区县抽检生产基地和种植散户10个样品,产地市场等市场环节5个样品。监测的蔬菜品种为当地主要蔬菜(含食用菌)生产品种,监测项目为甲胺磷、氧乐果等11种农药。抽检的市场环节样品尽量抽取本地生产的产品,做到样品可追溯。每个生产经营主体同一品种蔬菜抽样不得超过2个。各区县要统筹检测辖区内蔬菜生产主体、产地市场的主要蔬菜产品,原则上每10天内完成不少于5个样品的定量检测。要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要求,以乡镇为单位集中开展速测抽检。每日15:00前报送信息。

各区县要切实做好蔬菜、畜产品、水产品生产及上市情况的调度工作,确保产得出、运得顺、供得上。要安排专人负责,于每日13:30前报送信息。

《通知》要求,上述信息自发文之日起开始逐日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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