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7 酒驾祸所依,被抓惨兮兮——长春交警双阳大队机动巡逻分队11月27日查获一酒后驾驶机动车案

2019年11月27日下午,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双阳区大队机关科室抽调民警组成机动巡逻分队,在辖区内开展巡逻管控、加大对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15时50分许,分队民警巡逻至长春市双阳区西外环线时,发现一辆号牌为吉A3XXXX的面包车行驶状态异常。民警随即将其截停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该车驾驶人徐某有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驾驶人徐某面对民警的询问,对自己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徐某呼气酒精值为72mg/100ml,其行为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吉林省实施办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徐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初次)被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酒驾祸所依,被抓惨兮兮——长春交警双阳大队机动巡逻分队11月27日查获一酒后驾驶机动车案

酒驾祸所依,被抓惨兮兮——长春交警双阳大队机动巡逻分队11月27日查获一酒后驾驶机动车案

事后,徐某对自己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感到十分后悔。其实徐某应该感到庆幸,毕竟他在尚未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被交警查获了。被查获时,他的车内还载有几名乘客,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纵然有李白的“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可一旦驾驶机动车,就变成了“酒后驾驶几多愁,车毁人亡泪两行”。引以为戒,是警察经常说的话,可是还有人敢于以身试法,让人不得其解。希望广大驾驶人常怀律己之心,珍爱生命、远离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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