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6 25年前,身负重罪的男子在雨夜里撬开看守所的窗户.....

2019年11月19日,玉屏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拐卖妇女罪、脱逃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刘某武(曾用名刘某辉)。

25年前,身负重罪的男子在雨夜里撬开看守所的窗户.....

案情回顾:1993年,刘某辉(现改名为刘某武)伙同吴某华(已判处死刑)等人将任某某、曾某拐卖至广东省惠来县一发廊,任某某被迫从事卖淫;1993年9月,刘某辉、罗某华(已判处死刑)以到广东进厂为名,将李某某、杨某骗到广东惠来县,随后便分别以3000元和500元将两人卖到发廊,李某某、杨某二人被迫在发廊里卖淫,李某某卖淫过程中染上性病。

1994年4月5日凌晨,因涉嫌拐卖妇女罪被关押在玉屏县看守所的刘某辉和同监室的4名在押人员,趁雷雨交加导致停电,便用床枋撬开监室窗户,用被条打结连成绳子,爬窗跳墙逃出看守所。刘某辉逃出后化名为刘某武回到湖南省泸溪县老家借钱外出打工。25年后,因获悉刘某武犯罪事实,其所居住的村村主任劝说其到公安机关投案。随后,玉屏县公安局以刘某武涉嫌拐卖妇女罪、脱逃罪提请批准逮捕。

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刘某武涉嫌拐卖妇女多人,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案件虽然经过25年,但刘某武在被公安机关关押期间脱逃,且逃避侦查,仍应予以追诉,玉屏县人民检察院遂对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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