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6 25年前,身負重罪的男子在雨夜裡撬開看守所的窗戶.....

2019年11月19日,玉屏縣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拐賣婦女罪、脫逃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劉某武(曾用名劉某輝)。

25年前,身負重罪的男子在雨夜裡撬開看守所的窗戶.....

案情回顧:1993年,劉某輝(現改名為劉某武)夥同吳某華(已判處死刑)等人將任某某、曾某拐賣至廣東省惠來縣一發廊,任某某被迫從事賣淫;1993年9月,劉某輝、羅某華(已判處死刑)以到廣東進廠為名,將李某某、楊某騙到廣東惠來縣,隨後便分別以3000元和500元將兩人賣到髮廊,李某某、楊某二人被迫在髮廊裡賣淫,李某某賣淫過程中染上性病。

1994年4月5日凌晨,因涉嫌拐賣婦女罪被關押在玉屏縣看守所的劉某輝和同監室的4名在押人員,趁雷雨交加導致停電,便用床枋撬開監室窗戶,用被條打結連成繩子,爬窗跳牆逃出看守所。劉某輝逃出後化名為劉某武回到湖南省瀘溪縣老家借錢外出打工。25年後,因獲悉劉某武犯罪事實,其所居住的村村主任勸說其到公安機關投案。隨後,玉屏縣公安局以劉某武涉嫌拐賣婦女罪、脫逃罪提請批准逮捕。

檢察機關認為,犯罪嫌疑人劉某武涉嫌拐賣婦女多人,可能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案件雖然經過25年,但劉某武在被公安機關關押期間脫逃,且逃避偵查,仍應予以追訴,玉屏縣人民檢察院遂對其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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