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1 又一件“微信”商标通过初审,腾讯竟浑然不知?

微信作为腾讯引以为傲的核心产品,近年来,帮助企鹅帝国稳坐社交头把交椅。微信对腾讯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如果有人想打社交、打微信的主意,就好比是触动了腾讯的敏感神经,腾讯固然不会坐以待毙。那如果有人抢注一个“微信”近似商标,不知道腾讯还坐得住吗?

又一件“微信”商标通过初审,腾讯竟浑然不知?

近日,一品标局翻看最新一期商标初步审定公告时,就见到了这样一件商标。

又一件“微信”商标通过初审,腾讯竟浑然不知?

第23674662号商标是广州某电子商务公司于2017年4月19日申请的,指定使用在第43类,饭店,快餐店,餐厅,自助餐厅,茶馆等商品/服务上。2019年3月20日,第23674662号商标得以初步审定公告,异议期限至2019年6月20日。

这也就是说,如果在6月20日之前没有人提起异议的话,商标就将得以核准注册。

又一件“微信”商标通过初审,腾讯竟浑然不知?

我们可以将第23674662号商标的图形和微信的图形进行下对比。一前一后,变成了一后一前,绿色背景换成了红色碗的轮廓,整体来看有过一些变形,只是,仍不难看出还是有很多相似之处。

有朋友可能会想,既然那么相似,不是说构成近似商标的,应该驳回的吗?这话没毛病!

《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

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那么,腾讯就没有在第43类商品/服务上申请注册微信商标吗?去商标网查询,还真有!比如第11140822号商标,腾讯于2012年6月29日申请,2015年4月14日被核准注册在第43类,只是和第23674662号商标不同的是,是被使用在旅游房屋出租,养老院,日间托儿所(看孩子),动物寄养等商品/服务上。和餐厅等服务相比,好像还真不属于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

这样说的话,难道腾讯只能就此放任不管了吗?

正所谓人怕出名猪怕壮,微信自打火了之后,就一直出现商标被抢注的情况,腾讯对此也见怪不怪了。这件商标的初步审定,不知道腾讯一方是否已经注意到,又持有怎样的态度。如果腾讯知道后,会怎么做呢?欢迎留言讨论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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