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明清奇案之誰是凶犯

明代嘉靖七年(1528年)四川廣元府,一天,柳知府接到本府裁縫華成的訴狀,狀告本府富豪安其昌,圖謀淫佔其妻馬氏,因為自己防範嚴密,其不能夠得手。七月十三日夜,因自己外出為人縫製衣服,安其昌遂藉此機會,帶刀潛入自己的家中,強姦馬氏且將之殺死。

明清奇案之誰是兇犯

柳知府見是人命案件,正準備前去檢驗屍身,卻不想被告安其昌也呈遞訴狀,反控華成移殃嫁禍,說自己傾慕馬氏綽約窈窕麗色無雙,與華成協商,但願與其妻馬氏春宵一度,願意出銀五兩,華成同意,約定七月十三日夜,可以巫山一度,殊不料當日父親前來,無由脫身,不能夠赴約,想不到華成殺妻圖賴。華成縱妻賣姦原本無賴,如今誣陷更是奸惡昭彰,懇請知府大人洞察詳情,還小的以清白,叩首泣陳。

柳知府見雙方互控,但死者為大,便率先檢驗屍體。但見華成家是府前街的臨街鋪面,若受害人喊叫,四鄰也不可能沒有耳聞,見到此況,柳知府一面令衙役清理街道,謹防閒人入內破壞現場,一方面派捕役將四鄰全部緝拿,以便作證。安排妥當進入華成家勘驗,這是一處二層木造的閣樓,一層乃是鋪面,有裁縫桌案及布匹,針線,刀剪等物,擺放的是井井有條。二層乃是住宅,從木梯上去,也未見有可疑的足跡,上樓查看,傢俱擺放整齊,飯桌上還擺放有菜餚及酒具,乃是花生米、豬頭肉之類的四味小菜,兩個酒杯,一壺老酒,都沒有動過的痕跡。再看床帳,馬氏赤身裸體的躺在床上。仵作上前驗看,見脖頸上尚有刀痕,就斷定是將馬氏喉管割斷而死。再看身體,沒有傷痕而下體尚有餘精,可以斷定死者生前曾有過性交,因為身上沒有青紫之處,則可以確定沒有暴力的行為。仵作仔細檢查傷口,發現割痕很細入肉卻很深,因此推斷不是大刀所傷,應該是鋒刃極為快利的小刀所傷。

明清奇案之誰是兇犯

柳知府檢驗完屍身之後,回到府中,即刻審訊原被告及四鄰。先審訊華成,據供:其妻馬氏是非常賢惠,從來是大門不出二門不邁,在家中操辦家務,這是四鄰們有目共睹的。而安其昌曾經與自己商議與馬氏共度春宵之事,自己身為丈夫,生活還算過得去,如何能夠縱妻賣淫呢?想必安其昌見我不從,趁我夜不在家之際潛入閣樓,奸佔我妻,而我妻不從其就將之殺死。只有安其昌試圖淫佔我妻,不是他殺死,又會是何人殺死呢?

柳知府再審訊安其昌,據供:此前曾經來到裁縫鋪做衣服,見到馬氏貌美妖嬈,曾經言語挑逗,她並沒有拒絕。自己便找到華成來商議,談好了給五兩銀子,可以與馬氏春宵一度,銀子已經給付,如今有華成收憑為證。

安其昌拿出收據,所有的人驚愕了。有著正當營生的華成怎麼會讓妻子做如此不堪之事。如果安其昌沒有如約和馬氏相會,那是誰殺害了馬氏呢?

安其昌不僅拿出華成簽過名的收據,並且街坊四鄰都可以證明安其昌的父親前來之事。柳知府覺得華成的訴狀肯定隱瞞了內情,於是柳知府馬上提訊了華成。

柳知府再提訊華成,以領收憑據質證,華成這才交代,是安其昌見到馬氏之後,就得了相思病,苦苦哀求自己,希望能夠讓他與馬氏春宵一度,以五兩銀子為夜度之資。當時自己貪財也就答應,並且與馬氏講好,七月十三日自己外出讓他們相會。而次日早晨就發現妻子慘死,此事僅僅與安其昌私下相商,外人並不知道,妻子不是他殺的還能夠是誰呢。

華成原本想隱瞞勒逼妻子賣淫之事,卻不想安其昌交出了領收憑據,如今也只好避重就輕,不再回避勒逼妻子賣淫之事,而是避免誣告之事,因為誣告別人至死罪要實行反坐的,而勒逼妻子賣淫則頂多是杖刑。

華成勒逼妻子賣淫的事情是可以確定的,則要點在於安其昌是否如約前往相會,所以柳知府提訊華成的四鄰,而四鄰都說不知道華成妻子賣淫之事,也沒有聽到什麼動靜,只有隔壁的皮匠鋪的皮匠池源清,因為與華成裁縫鋪僅有一牆之隔,因此聽到那日晚上,馬氏與陌生男子有調笑之聲,而且事涉淫邪,則可以證實馬氏當夜應該是與人奸宿,因為安其昌用銀買奸有憑,所以柳知府斷定安其昌就是殺人兇手,便對其實施刑訊,讓其如實交代。

明清奇案之誰是兇犯

酷刑之下,安其昌只得承認他買姦殺人,然而安其昌交代的殺人動機牽強,作案經過又和案發現場的調查結果不符,僅僅依靠這樣的口供,柳知府很難結案。

柳知府也無法擬罪,只好將安其昌打入死牢,令捕役尋找兇刀。對於華成的處理就比較簡單了。按照《大明律·縱容妻妾犯奸》條規定:凡縱容妻妾與人通姦,本夫、姦夫、姦婦各杖九十;抑勒妻妾及乞養女與人通姦者本夫、義父各杖一百,姦夫杖八十,婦女不坐,並離異歸宗。華成縱容妻子馬氏與人通姦,應該是杖九十。從交代的情節來看,華成是先收了銀子後對馬氏講的,應該屬於抑勒,也就是逼迫,所以將華成杖一百釋放回家。

捕役們尋找兩個月,依然沒有找到殺人兇刀,而恰恰在此時,四川巡按戴金巡行到廣元府,按例審錄囚徒,這樁因姦殺人疑案,當然在戴巡按審錄範圍。

戴巡按在審錄此案的時候,帶領親從來到了裁縫鋪,當即拘拿與裁縫鋪緊鄰一里地所有的鄰居,訊問說:你們都是緊鄰,應該知道馬氏是何等人,這個馬氏是否有姦夫速速講來,免得爾等受到牽連。只見眾人紛紛講,馬氏並沒有姦夫,也未見其與不相識的男子有過來往。聽到些證言,戴巡按勃然大怒的說:既然馬氏沒有姦夫,行為又端正,那麼殺她的必然是安其昌了,本官當即裁斷:安其昌因姦殺人按律當斬,且押赴省城等候聖上核准。於是當場將安其昌決杖三十,派了兩名衙役將其押赴省城,而將所有證人釋放。

戴巡按的判決,在街口巷尾引起了不小的爭議,人們覺得戴巡按如此裁決太過草率,然而沒過多久,華成家隔壁皮匠店的師徒倆突然被拘捕了,據說戴巡按找到了真兇。

明清奇案之誰是兇犯

戴巡按立即升堂審理,先將那師徒二人上了夾棍,然後說:本官已經查訪到實情,得知華成妻馬氏是你池源清所殺,,因為你嫉妒安其昌明買通姦,想以此逼奸馬氏,唯恐敗露姑將之殺害。本官當著大眾之面,要將安其昌判為斬刑,並非是真,僅僅是因為他不應該明買通姦,按照不應為律,應該杖八十而折責三十而已。如今已經查明,事實俱在,如果爾能坦白交代,本官或許可以免爾一死。如不交代,則將你夾死勿論。說罷,便令衙役收緊繩索。

戴巡按突然拘捕皮匠池源清師徒,這令眾人大惑不解,戴巡按有什麼憑據嗎?池源清在嚴刑之下拒不招供,然而其徒弟的一番話,讓事情徹底明瞭了。

七月十三日深夜,見師傅慌慌張張地回店,看到其衣服上有血跡,師傅匆匆忙忙地更換,血衣則埋在店後的花池裡。見衙役們已經取到血衣,池源清便把自己謀殺馬氏的情況講出。

原來池源清覬覦馬氏也非一日,因為皮匠店與裁縫店僅有一牆之隔,那日安其昌與華成商議買奸之事,恰恰讓他聽到。池源清的臥室與華成夫婦的臥室,僅僅隔著兩扇窗戶,是時正逢夏日,窗戶都開著,因此聽到華成夫婦商議賣姦之事,但聽華成說:今天安官人來找我,說他愛你美貌,已經得了相思病如今是茶飯不思,說如果能與你同宿一宵,就可以救他的性命。他已經給付了五兩銀子在此。我想他既是我們的老主顧,又害了相思之病,一時間可憐,就答應了他。但此事沒有徵求娘子的意見,乃是為夫的不是,但我已經收了人家的銀子,不能夠反悔,如果反悔則要加倍奉還,不知道娘子意下如何?馬氏聽罷當時很是惱怒,卻耐不住華成哀求,便說: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即嫁從夫的道理我還是懂的,如今你已經答應了,為妻我也不好違背丈夫之命,更何況安官人平時也是個寬厚好人,在我們這裡做了許多的衣服,因為我害了相思病也是可憐,如今他持銀明求又非暗行狂悖,也是個懂道理的人。現在你答應了他又收了銀子,如果反悔就要還他十兩銀子,我們家裡也沒有銀子,我就權且聽從你所為,但下不為例。看來,馬氏對安其昌也有情在。

池源清聽到華成夫婦的私語,得知約定好七月十三日夜,與安其昌私會之事,心裡就盤算起來。那日黃昏華成前往妓院留宿,而馬氏妝抹齊整,備下酒菜,等待安其昌前來。眼見天已經黑了下來,池源清見馬氏倚門而望,便過來調戲說:夜深人靜娘子在此等甚情人?馬氏瞪了他一眼:我在等我家官人幹你甚事?說罷轉身進入裁縫鋪。而池源清也跟著進來,覥著臉說:我見你家官人已經到了娼家去歇息了,是不可能回來了,那個名叫安其昌的後生,他父親來了今天也來不成了,我看娘子不如與我共度春宵,說罷便擁馬氏上樓。而馬氏聽到安其昌的名字也是一驚,這樣的事情,池皮匠是如何知道呢?在猶豫之間已經被池源清擁到床上。馬氏無端受辱,便聲言明天定然告訴丈夫,讓其到官府控告他強姦良家婦女,卻沒想到池源清心狠手辣,用隨身攜帶的皮刀隔斷了她的喉嚨,是時剛剛是二更天氣。

明清奇案之誰是兇犯

池源清回到皮匠鋪,卻不想更換和掩埋血衣之事被徒弟看到,如今被戴巡按逼出實情。

案件真相大白,人們不禁讚歎戴巡按斷案神奇,但同時也疑惑不解,在眾多鄰居之中,戴巡按是如何鎖定皮匠池源清就是殺人兇手呢?

其實戴巡按早就懷疑池源清,因為眾人作證的時候,都說沒有見到或者聽到馬氏與人通姦,唯獨他聽得仔細。按理說無意間聽到男女調笑,即便是知道也應該說不知道,畢竟偷聽別人尤其是男女間的私語,並不是什麼光彩之事。再說了,仵作驗傷,講到乃是鋒刃極為快利的小刀所傷,不是剃刀也不是匕首,因為池源清是皮匠,而皮刀恰恰是具備鋒利及刃薄的特點。從馬氏被殺的傷痕及被奸來看,池源清最有嫌疑,所以戴巡按進行了重點偵查,其也就難逃法網了。

按照《大明律·犯奸》條規定:強姦者,絞,而且是罪在不赦。《大明律·鬥毆及故殺人》條規定:故殺者,斬。所以是強姦且在不赦之條,殺命應居大辟之律,戴巡按因此將池源清擬為斬刑。安其昌買奸屬於不應,已經決杖三十算是略有薄懲,如今釋放寧家。華成已經被知府按照抑勒妻妾與人通姦予以處罰,不再追加責任。這正是:夫妻本是連理枝,不相纏繞各枯死。那講到這裡,我們不得不有些感慨:夫妻之間本來應該相濡以沫,同甘苦共患難,為了五兩銀子,丈夫就把妻子出賣了,而妻子並沒有正顏厲色拒絕,則可見這對夫婦都貪財,最終妻子丟命,丈夫挨板子,也算是個報應吧。

●柏樺教授《法律講堂·文史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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