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农村老人去世后,留下的承包地怎样才可以继承?

汤汤哥儿


农村老人去世后,留下的承包地怎样才可以继承?

我家乡农村田地在2018年下半年的时候就已经确权了。当时确认田地是以户口为单位。土地确权的时候户口薄上有名字的,都是可以继续土地,如果后来你生了儿子再上户口,那你儿子没有继承权,要等下一轮的土地确权,你儿子才有那土地的经营权。


农村土地使用权一直都遵守着“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意思就是说,一个户口一个家庭,不管当年你家里增加了多少人口又或者减少了多少人口。以前分下来的地是多少就是多少。不会因此而改变土地面积。

老人去世后,土地在承包期内,你继续耕种即可。直到下一轮土地确权,当你老了,你儿子也是继续耕种田地即可。如果老人一个人一个户口,老人去世后,其他子女则没有土地使用权的权利。因为当时土地确权的时候以户口为单位。你们的户口外迁,就已经不属于村集体内成员了。所以,你们没有权利继承使用这土地。


农村户口迁出去容易,迁回来难啊。我们农村也是风水宝地,不要轻易把户口迁出农村。


三农天地


土地分为两类性质,一是家庭联产承包的土地,另一类是荒沟、荒丘、荒山、荒滩的土地。前者是家庭承包,只存在合同不存在继承;后者可以个人承包,存在继承。

家庭承包的土地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土地是集体财产,村民只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而没有土地的产权。土地承包经营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家庭成员之间可以变更承包人,但是子女分户后不享有继承权,土地应交由村委会重新分配。户口内成员则可以继承: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个人承包、开发的四荒地

个人承包的四荒地可以依照遗嘱继承,或者继承人之间协商决定。

不论哪类土地,在民间约定中,父死子继也非常普遍。老人土地的分配最好在老人活着的时候就分配好,如果大家都有权,就提前向村委会提出土地承包变更申请,以免去世后子女相争。如果老人已经去世,携带死亡证明及土地确权证书及子女协商好的分配协议到村委会提交申请,最后在乡镇土管部门变更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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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时农谚


你好!

农村老人去世后,留下摸承包地怎样才可以继承?

对于农村土地承包权的继承问题也是大家比较关心的,因为现在的土地政策变化很大,像国家在2018年,对土地承包权不做调整,延长30年,给农村土地承包者吃了颗定心丸!30年的时间很长,有些老人在土地承包权还没有到期的时候过世了,那他留下承包地后人怎么继承呢?


农村承包地是按“户”拥有,户上有人,地就不减半分,拥有继承关系的人基本上都是“土地共有人”,因为农村的户口都是在一个户口本上的,如果是父母过世,子女继续耕种即可,不需要走继承关系,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对合法继承的土地承包权,应该办理土地确权登记!

另外,如果“户”上无人,或者子女户口外迁,也就是脱离了本村集体,按规定这样子女是不能继承老人的承包地的,耕地所有权归属村集体所有,现在我国奉行的“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基本原则,所以村集体有权对无人继承的承包的进行收回,后人只能继承当期的承包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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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果不甜不要钱


对于农民来说,最有价值的就是土地跟宅基地的,这两者都是可以在本村农民之间进行买卖的,可以说这就是钱的。所以对于土地的问题一直都是挺受关注的。那么农村老人去世后,留下的承包地要怎么才可以继续呢?

农村老人去世后,留下的承包地怎样才可以继承?

目前农村的土地确权工作基本上是已经完成了,这次工作不仅是将土地重新清理了一遍,更是明确了谁有多少的土地,都明明白白确权出来了。

那么如果农村老人去世后,留下的承包地要如何才可以继承呢?首先大家要明白现在农村的承包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也就是说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比如说父母去世了,但是只要家庭里面还有人,那就可以继续承包耕种下去。

可以说土地虽然只有使用权跟经营权,但是父母去世了,儿女都是可以继续了,因为是以家庭为承包对象的。正常情况下,儿女都是可以继续承包继续耕种的,至少是可以承包到第二次承包期结束,也就是2049后才会有变化的,所以农民朋友不需要担心土地被收回。

当然如果农村老人家里没有儿女,是五保户的话,那么老人去世后,无人继承的土地是会被村集体收回的,这点相信大家是无可厚非的,这样做还是合法的。

当然如果农村老人去世,但是儿女全都是将户口迁到城里了,那么这种情况就是特殊了,按照规定土地只能够农民有使用经营权,城里人是没有权力拥有的,所以说是无法继承土地的。

这就跟非农村户口不能够拥有宅基地,只能够继承上面的房屋一样,土地也是无法继承的,只能够被村集体收回的。当然村集体是对给予一定的补偿的,这主要还是看各个地区的规定了。

总之,正常情况下,按照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只要家庭还有人都是可以继承土地的。当然特殊情况就例外了,大家可要记住了。


深山老农民


根据2018年12月29日修订通过的最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也就是说农村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老人去世以后,其继承人可以合法的继承其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及其土地上种植专家的所有权益。这个是通行规则,而且是法律框架中明确规定的,不需要特别去强调,只需要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合理依照次序继承即可。

不管继承人是非农户口还是农业户口,其在承包期限内,都享有去世老人所遗留下来的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如果有人以非农户口为由,或者其他理由非法的侵占和掠夺该农户下的土地,可以通过向上级部门反映或者诉诸于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止茶


农村老人去世后留下的承包地怎样才能继承?这是个笼统的问法。就目前的承包方式是以合同签约。合同的签定它有期限。期限以内可以谈继承。期限到期就不能再谈继承。根据现行的政策,农村土地是农村集体组织所有,并没有成为那个人的私人财产的说法。在土地承包有效期内,老人去世后的承包土地的继承有几种不同的情形。第一种家庭继承,土地承包是以家庭为基本单位承包,农户家庭户体在,去世老人的土地就仍留在其家庭里,这是一种自然继承。这个家庭一是老人的儿子继承的,二是纯女户家庭有招赘女婿而后继的家庭。这是当今社会最普遍的继承方法。以这种方式继承的,家庭在下个承包期上,仍有在集体再次承包的权力。第二种是纯女户家庭的女儿全部出嫁并把户口转移到婆家,纯女户家庭无承继的农户户体。去世老人的承包地在承包期内,出嫁的女儿是可以继承的。只是到承包期到期,这种继承权自然中止,继承了去世老人的承包地的外嫁的女儿不再拥有在去世老人的家庭的所在集体承包土地的权力,去世老人的的承包土地归于集体。第三种情况,去世老人是无儿无女户,老人去世后承包土地既无户体继承也无子女继承,在这种情况下,去世老人在生前一般会对比较亲近的人托付后事,在这种托付中如果把承包土地指定给某个人,这个人就可以继承去世老人的承包土地。但这种继承也只能在承包期内有效,过了承包期这种继承也自然消除。如果去世老人没有把土地指定他人,出现无人继承的现象,其承包的土地直接归于集体。


老百姓宁


农村老人去世后,留下的承包地怎样才可以继承?

据七星老农得知,国家政策有规定,集体土地承包期在2018年第二次承包期的基础上,再次延长30年不变,也就是说第二次,第三次承包期满要等到2049年下半年才进行才进行土地大调整了,并且2018年国家还对农村农民,承包的集体土地,宅基地,山林进行了确权,并颁发了证件,意在保护农村农民的根本利益。


并且国家政策明确规定,在土地承包期内不做任何调整了。

所以在农村土地承包期间,家中婚嫁,老人家病逝,农转非户口迁移外去了,集体的土地仍然归承包者其它家庭人员耕种,集体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承包者们的土地。

象你农村老人去世了,他的土地归夫妻俩另一方继续耕种,如果老人家夫妻俩接连两年都去世了,那就由他们的儿子们继续承包耕种,如果老人家儿子只有一个的话,那就不用七星老农说了吧,如果是两兄弟的话,那就由他们兄弟二人平分了老人们的土地去耕种,如果是兄弟三人,那就把他们的土地分成三份,兄弟三人各得一份承包地去耕种,老父母亲是大家共同的,都有分取土地的权力是吧。

如果农村老人家去世了,而他们没有儿子,儿子福浅走在了二位老人家的前面去世了,家中只剩下孙子们了,那老人家的土地就由生前膽养过他们的孙子去继续承包耕种到2049年以后,才会被集体收回去重新分配了是吧。

所以,七星老农个人认为,农村老人去世了,他们的承包地一般情况下都由他们的儿女们去继续耕种到2049年,集体的承包地儿女们在承包期内,儿女们只有继续耕种权力,而无终身继承集体土地的权力,大家都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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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老农


农村老人去世后,留下的承包地怎样才可以继承?

对于这个问题,很难有一个准确的说法。而且现在还有“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呼应,也就是说即便是两个老人都去世了,两个老人承包的土地依然存在,直到2057年的土地承包期结束,土地才会被收回。

而且现在耕地都已经确权了,对于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保护更是到位。总得说来依靠的原则就是两个老人去世之后,由子女来继承土地的承包权。准确的说是继承土地承包的收益,实际上也就是继承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了。这在《土地承包法》中也是有司法解释的。
也就是说,两个老人去世了,耕地由孩子继承。如果孩子不继承土地,那么还可以由其他的亲属来继承土地并且获得收益。除非老人无儿无女无亲属或者子女、亲属主动放弃继承


承包土地的收益,土地才会被收回。但是这种情况是基本不会出现的。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一些看法,如有不当之处请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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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门观点:不能继承,但只要家庭户口本还有人在,承包期内可以继续耕种。

题主问:农村老人去世后,留下来的承包地怎么样才能继承?可以明确的告诉你:农村土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所以没有继承权,所以,怎么样都不能继承。

然而,虽然不能继承,但承包期内可以继续使用。农村承包地的基本原则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



所以,如果老人去世,其子女的户口与老人在一起,其子女在承包期内可以继续使用。

如果老人去世后,如果子女的户口都不在老人户口本上,已经分户另立户口,或者农转非,那么,只能继承土地上的收益。如果老人有林地,子女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使用。

谢谢您的关注,期待您的看法!


西门白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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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兴能为您解答问题:

要看你是通过哪种方式获得的土地承包权?

1.家庭承包

家庭承包方式获得的承包耕地、草地是不可以继承的,但是承包地上的收益可以继承。而林地可以继承,直到承包期满。

下面我们来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做个简要分析:

(1)承包期内某个/部分家庭成员死亡,该户还有人在,此时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发生继承问题;

(2)家庭成员全部死亡,此时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也不存在继承土地问题。

2.其他方式的承包的承包地

可以继承。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0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的,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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