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6 「关注」他见证了40年前高邮农村那场大变革

「关注」他见证了40年前高邮农村那场大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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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他见证了40年前高邮农村那场大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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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于1978年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被誉为“自土地革命后第二次生产力大解放”的变革,给中国广袤的农村大地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时任高邮县政府办秘书的陈庚林则亲历了此次农村改革,见证了这次大变革给高邮农民带来的大改变——

陈庚林:亲历高邮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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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夏,原高邮县龙奔公社部分大队试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公社社员们穿上新衣服,兴高采烈赶到田头见证这一历史性的时刻。

从事摄影工作近40年的记者王林山手中有一张老照片,拍摄时间是1981年夏,原高邮县龙奔人民公社部分生产大队开始试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该公社社员们个个穿上新衣服,赶到田头见证这一历史性时刻的场景。

王林山用镜头定格住这一历史性时刻,而时任县政府办秘书的陈庚林则亲历了高邮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从部分试点到大面积摊开的全过程。最近,他走进市档案局查找到了当年的历史卷宗,翻阅那一张张泛黄的纸张,阅读那一篇篇烙刻着时代印记的文字材料,他仿佛又一次置身于农村改革的热潮之中,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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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先试水

城东公社在风口浪尖迈出“包产到户”第一步

“那真是一场划时代的农村变革。”陈庚林深有感触地说。

“辛辛苦苦干一天,结果只落一包烟。”一包烟当时值一角多钱,农业生产力低下,这是当时高邮乃至全国农民的真实写照。

1978年12月,安徽凤阳县小岗村“红手印”催生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而高邮县城东公社(原武安乡前身)则在风口浪尖迈出“包产到户”第一步。

城东公社地处城郊,生产条件好,但农民的生活一直富裕不起来。安徽小岗村传来的好消息令城东公社党委书记激动不已。在公社凤凰、勤王等四个大队五个生产队已经试行分组联产计酬的事实也告诉他,联产承包完全可以试一试。在没有任何上级的指示下,他和几位副书记商量了一下,决定将分组联产计酬扩大到40个生产队,占全公社生产队总数四分之一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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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图片

结果到了1979年底大出所料,联产计酬的40个生产队与未联产的140个生产队相比:粮食多增5.9%,集体收入多增4%,人均分配收入多增12元。40个生产队的变化增强了这位书记大搞联产承包的信心。1980年春他决定将联产计酬扩大到98个生产队,占全公社生产队总数的一半以上。令人欣喜的是,试点的98个生产队尽管遇到频繁的自然灾害,却实现了增产增收增分配。

陈庚林回忆说,城东公社的做法得到扬州地委领导的认可。1981年4月,扬州地委在高邮召开公社党委书记会议,正式推广城东经验。会后,城东经验很快传遍扬州大地。

改革开放40年来,这块热土仍然保持着改革创新的冲劲,如今这里聚集了沁园、丰泽名居等众多高档楼盘,许多农民“洗脚”进城都住上了电梯房,享受着改革开放带来的喜人成果。

各地试点

县委县政府领导基层调研创新担当拍板推进

“包产到户,包干到户,农民朋友非常渴望!”陈庚林告诉记者,那时,跟随县委、县政府领导到基层调研,征询农民的意见和建议时,可以说个个都支持搞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高邮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从基层公社偷偷地搞到后来的大面积推开,历经四年。“这四年中得益于两位关键人,那就是时任高邮县委书记的查长银和县长任金富。”陈庚林说。

1979年初,查长银和任金富对高邮大地上出现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对社、队领导没有横加指责,也没有急于推广,而是遵循毛泽东主席倡导的老办法,下基层调查研究,听取农民和基层干部的真实想法。

陈庚林回忆说,当时,查长银在三垛公社茆吴大队蹲点了解实情。当地的农民向查书记反映:“太阳落了山,会计下田记名单,不问完成好与丑,男女一律八分三。”干好干坏一个样,农民没有积极性,生产效率当然低下。而任金富则带领由县委办公室、县农委、临城片负责人组成的工作组,到城区公社驻点调研了20多天,实打实了解搞联产承包和不搞联产承包的区别所在。

1980年秋季,马棚公社扬沟五队劳力少,人心乱,60多亩杂交稻没人收割,麦子种不下去。支部书记郭连兴把稻分到劳力割,麦田划给各户种。后来学习外地做法,干脆搞起了大包干,定承包户、定产量、定土地、定上交。当年,夏季三麦丰收,增产1.3万斤,减少开支5100多元。一天大早,马棚公社党委书记找到任金富汇报这个情况。陈庚林回忆:“任县长早饭后叫上我和他一起去扬沟五队,实地调查了半天,下午又开会议了半天,我们带晚写了一篇调查报告。”这篇调研报告写好后,任金富亲自加了按语:建议以《高邮情况》(内参)发各片工作组、公社党委书记阅,凡同类情况的地区可试一试。

就在城东公社试行联产承包、马棚公社扬沟五队搞大包干的同时,在高邮广褒的大地上,从天山脚下到芦苇荡边,从子婴河畔到盐邵河旁,从1979年起一股联产承包的热潮正在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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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勤公社4300亩后作稻,包产到户122个生产队,占73%;

川青公社扩大承包段,明确专业活:在“四夏”中,翻塘、下肥、做埂、平田、割麦、挑把等6种农活实行承包到劳,育秧、场头管理等农活实行专业承包;东风公社实行五个结合,明确责任田;一沟公社红桥大队庄东生产队“四夏”中小段包改为大段包,收栽管任务一次落实到户到劳……

“信心比黄金珍贵。”陈庚林感慨万千地说,当时,正因为有着一批县、公社、生产大队的领导大胆改革,担当创新,高邮的联产承包责任制才得以快速推进。

全面推行

各地试点经验为大范围摊开奠定坚实的基础

“各地试点联产承包责任制,顺应了群众期盼,所以大家积极性都非常高。”陈庚林告诉记者,当时,全县共有33个公社,绝大多数公社开始在1个大队试点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了详细了解当时的准确情况,他最近又查阅了有关资料。资料显示,1980年县、社两级共组织186人,搞联产承包责任制试点31个大队,249个生产队。当年4月份开始,全县参加调查的大队支部书记以上干部有1915人,其中县委常委、副县长、各片工作组组长13人,公社党委正副书记73人,公社管委会副主任128人,写出调查报告43份。

各地试点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做法不仅得到扬州地委的高度认可,也得到高邮县委的充分认可。1981年10月,高邮县委适时召开三级干部大会,推广城东公社联产到户的做法。会上,周山、甘垛、菱塘、车逻、界首和八桥中桥的公社、大队的书记们,均从各个不同的角度介绍了各自搞联产承包的做法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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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定格在1982年1月1日,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农村工作的一号文件正式出台,明确指出包产到户、包干到户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至此,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高邮全面推行,高邮大地欢欣鼓舞。

1979年,28岁的陈庚林被调到县政府办担任秘书,他参与了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许多工作,也组织了许多与此有关的文字材料。如今,67岁的他虽已退休,但一直心系扶贫工作,目前担任市老区扶贫“三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仍为高邮的精准扶贫工作发挥余热。

“包产到户不仅解决了百姓吃饱饭的问题,调动了农民劳动积极性,还增强了劳动的责任心。”陈庚林感慨万分地说,40年在历史的长河中仅是短暂一瞬,但高邮农民在广袤大地上不断书写出精彩纷呈的改革华章,如今更是在强村富民的道路上昂首阔步。

特别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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