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7 CEO讀書時間|扒光“對賭協議”

CEO讀書時間|扒光“對賭協議”

牛人,有牛人的世界法則和精神戒律,CEO也如此。

大家好,我是魯酒令。

從今天開始,我開始跟大家成體系地聊一些CEO和企業高管們關注的話題。這些話題遠比白酒世界更復雜,也更大尺度,正和魯酒令“要玩就玩大的”的心思。

去年,張巍先生出了一本書叫《資本的規則》,其中對“對賭”這一問題進行了溯源,得出硅谷無對賭的結論。

中國人嘴裡的對賭頂多是中國國情產物,目前已經成為風投界的共識。

據悉,自2004年至2016年,硅谷的風投律所Fenwick & West發佈了12年的硅谷VC投資協議條款趨勢調查報告,這12年的報告中從未提及對賭協議字樣。與國內的對賭協議最為近似的是回贖條款,簡單說,是指要求創始人以一定價格回購風險投資人持有的股份,足以保證投資人零損失。

而當前我國風行的對賭協議,到底是什麼性質?

先從投資方止損來看,對賭協議要麼是補償法,要麼是回贖法。其中,補償的對價可以是現金,也可以是股權,這種情況下,投資方不會退出企業。而回贖法則是投資人直接退出企業,而且國內一般還要求創業者溢價回贖。

在國內的現實對賭操作中,如果一個創新型企業與投資人簽訂了對賭協議,不論是把上市還是業績作為對賭指標,本質上都等於把這個創始人當作了備胎,企業輸贏都不妨礙投資人賺錢,風險全轉移到了企業創始人身上。

既然如此,為什麼還要對賭呢?

魯酒令感覺,也沒啥難以理解的,之所以還是要對賭,那是因為,企業創始人缺錢,或者說企業在流動性不足的情況下,任何過橋或風投行為都不會令人意外,另外,之所以創始人要冒險對賭,無非還是一個賭的心理,投資人有錢但對企業或項目的預估有些模糊,而創始人堅信我的企業或項目可以達到上市甚至某個大額業績指標,一旦賭對了,就天天金鍊子頓頓小燒烤了。在這裡,我們要向如今煎熬在企業經營一線的CEO們致敬了。

不容易!

所以,對賭實際上是對企業創始人的隱形懲罰,一旦觸發回贖條件,創始人就要砸鍋賣鐵了,本來就沒錢,還得承擔經營不理想的損失,實在是不容易。即便是補償對價為股權,也是莫大的危險,因為投資人有可能控制企業,把你踢出局;而補償對價為現金的話,也很尷尬,創始人在兩手空空情況下,還得給投資人湊上錢,對方還繼續持股,這以後還怎麼維持友誼的小船,多膈應!

而對於投資方來說,充分說明了一個真理,現金為王,有錢就是爺,錢多人並不傻,而國內企業經營的誠信缺失問題,給了投資人設置苛刻條件的足夠口實,在對賭協議中,往往會註明不得虛假經營等問題。

而對賭協議最嚴峻的後果就是,投資者把資金投向了那些傳統行業,真正需要風投幹露的高技術企業和創新企業反而因為風險大,未來不可預估而嗷嗷待哺。那些只有一腔熱血,一個專利和一個點子的創業者們,在對賭協議下,實在是太孱弱了。

直白地說,國內目前流行的對賭協議,實際上既是投資人善於轉移風險,也是企業創始人吃虧於信息不對稱,風投能力欠缺所致。

近期,魯酒令將開通語音專欄,圍繞經典著作和技術框架,給高管和CEO們濃縮最前沿的思維,請方家多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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