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8 市公安局民警张富臣牺牲在扫黑除恶第一线

9月15日8时30分许,市公安局民警张富臣被发现牺牲在办公室,年仅42岁。牺牲前一天(9月14日),作为市公安局技侦支队当日带班领导,张富臣一直在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班工作。

张富臣牺牲后,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舒庆批示:“让人痛心,深切哀悼,做好家属安抚工作,充分体现组织关怀。”市委副书记、市长宋殿宇,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高万象,副市长王天阳也相继作出批示。

张富臣,濮阳县人,男,1976年7月出生,2000年8月参加工作,生前任市公安局技侦支队副支队长,曾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2004年在全国公安技侦知识竞赛中荣获三等奖,2005年被省公安厅表彰为“全省公安技侦大练兵活动先进个人”。

入警以来,张富臣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拼在一线、干在前面,为身边同志树立了榜样,得到了广大民警和市公安局党委的高度认可。此外,他还针对技侦岗位人员少、任务重的工作实际,注重充分发挥每个成员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据统计,自2014年以来,张富臣共主办重特大案件80余起,协助兄弟单位办理各类案件200起,抓获各类嫌疑人260余人。

2015年6月至2018年3月,张富臣到清丰县公安局挂职,任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刑侦、经侦、禁毒工作。挂职期间,他顶住高强度工作压力,加班加点研判案件,带头参与抓捕工作,成功侦破了“2016·1·17”清丰金店被抢案、“2016·11·5”仙庄镇赵某某杀妻案、“2017·7·14”涉恶犯罪案件等数起大要案件。2017年10月,张富臣还带队到西藏抓获犯罪嫌疑人戴某,成功侦破公安部交办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涉案票据8000余份,涉案价值6亿余元。2018年3月,挂职锻炼结束后,张富臣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并发挥业务技术过硬、攻坚能力突出的优势,配合兄弟单位,成功侦破涉黑涉恶案件1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1人。(记者 王金勇 通讯员 高纪才 任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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