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4 螺螄粉裡吃出一條“蜈蚣” 店家賠50元打發顧客

13日下午4時許,柳州一男子在新時代商業港旁的陳記華豐灣螺螄粉店打包了一碗螺螄粉,回去剛吃了一半,突然在粉裡發現了一條蜈蚣!該男子再也吃不下任何東西,拎著剩下的粉就跑回粉店討說法。店家與之協商後,答應賠償50元了事,不過,接到消費者投訴趕來的柳南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下簡稱柳南食藥監)執法人員卻發現了新問題。

聽說有顧客在粉裡吃出蜈蚣,粉店負責人吳某立即趕到店裡接待投訴。吳某說,該男子一開始要求他們賠償200元,因為擔心被訛詐,吳某還專門找來筷子,從潲水桶裡翻出那條蜈蚣予以確認。“看樣子不像蜈蚣,是綠色的,像菜蟲但又比菜蟲瘦。”隨後,他要求該男子打電話找工商或者食藥監部門前來做見證,好確定賠償的數額。

螺蛳粉里吃出一条“蜈蚣” 店家赔50元打发顾客

執法人員沒到之前,雙方又在店裡協商了一番。吳某讓小工去買兩包煙,向該男子賠禮道歉,男子聽後說,店家賠給他50元錢即可。吳某隨即從收銀箱裡拿出50元交到該男子手中,該男子拿到錢後便離開了粉店。

接到該男子投訴後,柳南食藥監稽查大隊執法人員很快來到華豐灣螺螄粉店。雖然投訴的男子已經離開,但執法人員還是詳細向店家瞭解了此前的情況。由於有“蜈蚣”的那碗粉已經被倒掉,執法人員仔細查看店內安裝的監控錄像後發現,整個過程與吳某陳述的基本一致。最後,吳某對執法人員說,該男子走後他才得知,男子是打包走後又回到店裡的,根本沒法確認那條“蜈蚣”是他故意放進去的還是原來就在粉裡的。

瞭解了基本情況之後,柳南食藥監稽查大隊副大隊長姚友生告訴記者,由於有“蜈蚣”的那碗粉已經被倒掉,而且粉又是打包離店再返回的,因此無法判定“蜈蚣”是否粉店裡原有的,也就無法對該起投訴進行處理。

不過執法人員卻在隨後對該粉店的衛生狀況進行檢查時發現了不少衛生問題。比如店方為了晾曬自制的豬皮,把窗戶上的紗窗拆了下來,這樣一來,店內防鼠防蠅等衛生措施不到位,很容易出問題;其次,該店廚房設在二樓,而二樓有一處蹲廁沒有設置封閉,按規定食品操作間內不能有廁所;此外,在對店內冰箱進行檢查時,執法人員發現,該店的生熟食品沒有分開,裝有食物的盆子也沒有加蓋就直接放在地上等等。

為此,柳南食藥監執法人員要求店方暫時停止營業,待上述檢查出的衛生問題整改完後再行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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