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2 膽敢再次酒駕,永修交警拘你沒商量

膽敢再次酒駕,永修交警拘你沒商量

膽敢再次酒駕,永修交警拘你沒商量

第一次酒後駕車,就已經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交警將對此行為予以處罰,然而,近期,在永修縣,卻有一名駕駛員屢教不改,居然再次酒駕,且聽小編慢慢道來。-----------

胆敢再次酒驾,永修交警拘你没商量

2018年8月19日19時19分許,永修縣公安局交管大隊柘林中隊民警在永修縣柘林鎮易家河大橋路段開展酒駕交通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過程中,發現無牌普通二輪摩托車駕駛員號李某喬(男,居民身份證號碼:36042519800228XXXX)涉嫌酒後駕駛機動車,於是民警利用酒精測試儀對駕駛員酒精含量進行檢測,經過檢測,當事人李某喬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酒駕標準,確定其為飲酒後駕駛機動車,於是民警將李某喬帶至柘林中隊進行詢問調查。在調查過程中,經過公安交通管理綜合信息平臺查詢,細心的民警發現李某喬因酒後駕駛機動車於2017年被永修縣公安局交管大隊柘林中隊查獲,其屬於再次酒後駕駛機動車,調查完畢,民警依法對李某喬處以行政拘留和罰款的處罰。

胆敢再次酒驾,永修交警拘你没商量

酒後駕駛機動車是一種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酒後駕駛存在如下危害:

(一)視覺障礙:一般人在平常狀態下的外圍視界可達180度,如果酒精含量超過0.08%,駕駛員的視野就會縮小。在這種情況下,人已經不具備駕駛能力。至於醉酒的駕駛員,甚至只能感覺到周圍環境的很小一部分。

(二)運動反射神經遲鈍:慢了一兩秒。如車速為60km/h,一秒鐘車子就已經跑了16.67米,必然會產生嚴重後果。

(三) 觸覺能力降低:飲酒後駕車,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腳觸覺較平時降低,往往無法正常控制油門、剎車及方向盤。

(四) 使判斷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飲酒後,人對光、聲刺激的反應時間延長,從而無法正確判斷距離和速度。

(五) 使心理變態。酒精刺激下,人有時會過高估計自己,對周圍人勸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做出力不從心的事。

(六)易疲勞。飲酒後由酒精的作用,80%人易出現肝留迷,也就是人們常說的睏倦、打磕睡,表現為行駛不規範、空間視覺差等疲勞駕駛的行為而引發交通事故。

可能很多人對酒後、醉酒駕駛的標準不瞭解,對於其處罰標準和依據也不瞭解,下面小編就帶你來普及一下相關常識:

根據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 (GB19522—2004)

飲酒駕車標準: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20mg/100mL,小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醉酒駕車標準: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酒後駕駛機動車處罰標準和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相信經過小編的普及,大家對酒後駕駛機動車的危害和處罰標準都已經有了充分的瞭解,那麼大家以後在駕車出行中就一定不能酒後機動車,要遵守交通法規,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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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修交警祝您一路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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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 鍾小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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