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滴滴發聲明道歉,承認前一天曾收到針對嫌犯的投訴,但未及時調查處置,你怎麼看?

梅碧巧


自上一次滴滴順風車空姐遇難至今不過三個月,歷經整頓各種手段具說很完備的滴滴公司,再一次站在公眾的視線裡作著無力的解釋。

5月16日,滴滴公司發佈整改方案,方案包括:

撤下順風車用戶標籤和車主評價功能;

司乘雙方頭像僅自己可見;

車主每次接單前需人臉識別;

順風車停止接受22點-6點期間出發的訂單等。

在系統原有緊急求助功能上,增加用戶可自主選擇一鍵撥打110、120、122和滴滴24小時安全客服號碼等,承諾在滴滴平臺上發生的相關交通事故、治安及刑事案件和用戶糾紛等情況,滴滴公司將主動承擔應有的法律責任。

從方案中看到滴滴公司一臉真誠,時間往後推還不到三個月,8月24日13時,被害人趙某(浙江樂清人,20歲)乘坐滴滴順風車,從虹橋鎮前往永嘉。14時許,趙某向朋友發送“救命”訊息後失聯。警方於25日抓獲犯罪嫌疑人鍾某(男,27歲,四川人),並找到拋屍地佔確認趙某死亡。

在這次事件過程中都發生了什麼?滴滴的上述方案起到作用及效果沒有?我們從公開報道里簡要分析。

一、8月23日,事件發生前一天中午,樂清一位林姓女士也曾坐過犯罪嫌疑人的車,路上以同樣手段帶至偏僻處圖謀不軌,林女士隨後將此事投訴到滴滴,滴滴客服承諾兩小時回覆,但截至24日案發,都沒有收到相關處理結果。

二、8月24日,受害人趙某上車之後,於下午2點10分發微信給其好友,內容“司機開的山路沒有一輛車,有點怕”,下午2點15分左右,另一位好友收到微信“救命、搶救”,隨後該手機處於關機狀態。

三、趙某同學在收到女孩後,多次撥打電話無效後,於24日下午15:42至16:42一個小時內7次聯繫滴滴平臺,說明情況後,滴滴平臺回覆“將有相關安全專家介入處理此事,會在1小時內回覆”。

這裡作個說明,滴滴平臺機械式的重複上述回覆,甚至在距16:42分鐘還差10分鐘的情況下,回覆“一小時還未滿,請等待”。同時不能提供相關車輛車牌信息。

滴滴表示,將會繼續積極配合警方,同時全力做好家屬後續善後工作,承諾滴滴將參照法律規定的人身傷害賠償標準給予3倍的補償。

從上面的整個分析,我們可以得出以下幾個結論。

1、至少從5月份空姐事件以後,雖然經過整改,但滴滴平臺未沒有建立起完善、有效的處理機制,更多的是表面的應付、機械式的客服標準用語。

2、經辦人員責任心不強,在23號已經有類似投訴,所謂的兩小時回覆承諾就是一紙空文,如果能夠及時處理,將避免24號的悲劇發生。

3、在危急事故和個人隱私兩者之間哪個更重要,這問題值得深思討論。

總體而言,滴滴應規範好自身行為準則,在市場一家獨大壟斷的情況下,是不是應該改改老爺心態,多主動為用戶著想,不要把用戶當傻瓜。同時應當停業整頓,反思已過,真正做到服務於用戶,防止這類事件的重複出現。

死者為大,願以後再不會發生這類事件!


河東三叔


逝者安息!家屬節哀!

資本逐利,無可厚非。但是必須在法律框架內運行,絕對的自由,或者說在資本靠山庇護下,在科技創新由頭下,去無原則的自由發揮,勢必釀成大錯。科技創新,理應鼓勵。滴滴滴公司確實解決了多年來的出行難題,滴滴滴一下,就能出行,但還遠遠不是美好出行。據戲謔說法,滴滴滴公司,員工五百人,有三百多是會計和出納,科技公司變成了金融融資公司,有的是💰,有的是白金估值,有的是理想與美好願景,每個年輕人都覺得自己是在傳經佈道,是在解救黎民於水火。誠然,共享是美好的,幼兒園小朋友都知道好東西要和大家分享。但是,此分享非彼分享。說白了,好經被小和尚給念歪了。

交通運輸部,公安部等七部委明確~出現事故,平臺公司作為承運人或“無車承運人”應負承運人責任,先行賠付,同時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無車承運人”這個詞給精準地給滴滴滴這頭野馬套上了籠頭,過去也有人理解成其公司打著共享經濟的大旗,幹著皮包公司的勾當,妄圖把私家車、租賃公司的車,勞務公司的司機,租賃公司的管理,用平臺公司提供的匹配信息捏和到一起,用別人的人財物去“共享”,去抽成!用補貼的手段去控制司乘雙方,最後形成壟斷。最後再收割韭菜~讓司乘雙方來還過去補貼的債(公司總裁一次接受專訪時表示,現在已經看不到了)。借巡遊車上位,借快車擴張,借順風車蠱惑人心,借專車樹立良好形象,迅速博得了大量熱錢青睞,然後又祭出大數據這個“大殺器”~新人補貼舊人,新車補貼舊車,好單有條件、選擇性、誘導性派單,不是沒有潛規則了,而是潛規則更潛了,更隱蔽了。不是要擴張版圖嗎?不是要上市融資嗎?不是要去征服星辰大海嗎?

增加員工?!增加人手?!五險一金不要錢嗎?!成本怎麼控制?!風險誰來承擔?!“天使投資”也不是大風颳來的,地主家也沒有餘糧,金主們也得收租子了!於是乎衍生出許多的“滴滴滴之家”、“小滴滴滴工作室”、“二滴滴滴服務站”,更是拉人入夥、以租代購、捆綁銷售、虛假宣傳,無所不用其極,就這樣,大滴滴滴,小滴滴滴們共同排演了出轉嫁風險,移花接木,鑽法律空子,逃避法律責任,空手套白狼的好戲碼。

公司的天職是盈利,沒錯。公司的本質就是要利潤最大化,成本最小化,也沒錯。公司的目標是星辰大海,有魄力!但,謀財別害命,命比天大。

受害者家屬說得好~你們拍著自己的良心說說,出了多少次事了!都是有父母子女的!你們平臺公司如果做謀財害命的事,怎麼向全社會交待!


高瞻遠矚176758191


如滴滴客服接到樂清被害女孩的朋友轉達的求救,第一時間致電威懾心存僥倖的司機,慘案本可避免!正是冷血的滴滴客服一個小時一個小時地拖延時間,才導致女孩被害!滴滴不只是見死不救,而且是為前一天被乘客舉報犯罪未遂且不被滴滴處理的兇犯爭取犯罪時間的幫兇!沒人性的滴滴決策者必須押上審判臺!如果光三倍賠償就擺平此事,依滴滴2017年250億美元的營業收入,哪怕以後每天都搭上幾條乘客的賤命,對於滴滴都無關痛癢,財大氣粗的滴滴決策者將會一如既往地漠視生命!


水意人生


道歉太快,毫無誠意,只想平息事端,如果真誠道歉,應該公司一二把手登門。生命無貴賤,與一條生命相比,公司負責人下跪什麼之類的都不值得一提。人家失去的是一條命和全家人未來的希望,你tmd失去一點錢就想解決,最起碼你要用在你來說更貴的尊嚴,良心的不安來換吧。


潺潺泊


從這封道歉書看來,滴滴公司態度中肯,立場鮮明,不推卸責任,這種行為值得很多企業去學習。3倍補償標準,希望不是空話。

回到事件本身,說明滴滴在管理客服上存在漏洞。面對滴滴每天100多萬的訂單數,想處理好司機和乘客的矛盾難度真的很大。龐大的數據需要人工一個一個來處理,再加上真假信息還要核實,這效率可想而知。此事,滴滴未及時調查處置,也在情理當中。還有一個關鍵的原因,滴滴現在是行業老大哥,自身地位牢固不可動搖,其內在驅動力就不剩當年和快的、優步火拼時,那麼有衝勁。沒有了對手,自身也容易麻痺大意。幾個月兩起人命,也就不足為怪了。

新事物的誕生都會有血的代價,從交通上來說,火車、汽車、飛機、高鐵哪種交通工具,發展到現在沒有人的生命作為代價嗎?滴滴僅僅是一個企業,如果能有公安部、交通部的數據支持或者幫助滴滴審核司機、乘客的信息,也許這種事情就可以避免發生。


雪哥不是女滴


人命關天,卻當兒戲。如果說空姐遇害只是偶然事件,那麼在這麼短的時間裡又有一位年輕女士遇害,還能說是偶然嗎?與其說是偶然不如說是滴滴公司長期以來各部門管理不嚴,滴滴司機門檻把關不嚴,安全責任意識、服務意識麻木嚴重缺位的顯露!首先讓人極其費解和質疑的是犯事滴滴司機在前一天因類似的事情已經被人投訴過了,滴滴公司卻無動於衷,消極敷衍,可以想象他們對顧客的投訴莫失和麻木到何種地步了!


我想我是海32451011


按照滴滴這麼大的使用量來說,如果要把客服工作做得盡善盡美,成本會是很高的。沒有能及時處理這個嚴重的投訴,他們負有很大的責任。但是對於現在這個受害者來說,滴滴其實沒有什麼責任。因為這個受害者自己取消了訂單,相當於取消了合同,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滴滴對她沒有任何負責任的必要。而且發生這種事情也完全沒有必要苛責,在滴滴上面做這種案子的基本都是送死,留下這麼多線索,肯定很快被抓的很快就會被抓的。我相信他們自己也明白這件事情,心裡也已經做好了死亡的準備。既然這樣,那就說明這些人哪怕不通過滴滴做案也會通過其他方式做案,比如開黑車,半夜劫殺,說不定還會到學校附近進行報復,受害的人只會更多。對於這些想要報復社會自尋死路的人來說,如果不能提前預防,只有一個受害者已經相當不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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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倍賠償!哦,原來滴滴所謂的整改就是三倍賠償,那麼以後是不是再發生這類案就以三倍賠償和道歉了事?人命就值那三倍賠償嗎!某些人的銅臭味真是噁心!我想問三倍賠償是賠償錢還是賠償命啊?


創造命運love


空姐遇害案還歷歷在目,猶在昨天,又發生樂清女孩遇害案,想問一下:滴滴怎麼啦?

如果整改只是走於形式,不解決根本性的問題,我想樂清女孩遇害案絕對不是最後一件!

那麼滴滴打車根本性的問題是什麼?

滴滴打車也和眾多的平臺化公司一樣,他僅僅只是提供了一個可以把產品或服務提供者、需求者拉到了一起的平臺,他不需要像出租車公司一樣提供出租車,而是把社會上多餘的、閒置的汽車利用起來,這是共享經濟的優勢。

但作為平臺提供者和監管方,滴滴打車沒有設置好的過濾系統來保護需求者的安全,這是根本性的問題!

要避免類似事件的發生,必須解決好根本性的問題——過濾系統的設置,因此提幾點建議:

一、共享國家信用系統數據

對所有的車輛提供者,進入平臺前,必須進行信用系統數據查詢,對於不誠信者,堅決不予通過。

二、共享國家犯罪查詢系統數據

對於有犯罪記錄的,要謹慎通過,後續加強跟蹤和必要的防備措施!

三、把所有數據提供給公安系統

必要時,方便公安人員查詢、採取措施等,從而減小風險、減低損失。

四、“亡羊補牢”思維

羊丟了,還不去修補羊圈?還要等更多的羊被狼吃掉?

總之,一個原則:如何把犯罪成本提高?讓犯罪分子無可乘之機,是平臺提供者要考慮的問題!


啡茲笑


不罵都不行,有修養人也會怒,這程豬,柳鼠死不悔改,只會刪貼,哪來誠意,建議追責程柳,心要誠,首先把以前投訴平臺的事件處理妥當,百姓投訴應事無俱細的態度處理,要的是不僅僅處理涉及生命的大案。百姓不只要你說得多動聽,要得是一種對安全識意和對民眾投訴及時處理的態度,要的是一次次有效及時處理事件的行動,請把以前的事做好,也是一種嚴肅反醒和整改,該賠應該敢於擔當,否則一切都是空的,該犯的事還是照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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