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3 发证登记、抽样检查!永城对小作坊、小摊点进行整治

为全面提升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以下简称“三小”)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省食药监局3月份印发《河南省“三小”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7月初印发《关于做好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违法案件查办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可见我省对“三小”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视。

我市“三小”食品安全专项治理情况如何?办证登记进展是否顺利?监管服务怎样?带着这些问题,记者日前采访了市食药监局。

宣传排查两手抓

为开展好此次“三小”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市食药监局印发了《永城市“三小”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对全市“三小”食品全面排查建档,澄清底数,划分类别,分类管理。期间,执法人员积极宣传《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内容,引导商户依法登记备案。

“过去‘三小’食品没有专门的适用法律,《条例》 出台后,有利于规范‘三小’食品依法经营。”市食药监局食品生产监管科科长蒋靖华告诉记者,“《条例》本着‘登记备案一批、规范提升一批、依法查处一批’的原则,进一步落实了简政放权政策,放低‘三小’食品准入门槛,只要具备规定条件,即发证登记。”

准入门槛的降低,并不意味着监管的放松,食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各乡镇和城区食药监所并未放松监管防线,在排查过程中,耐心详细地为商户解读《条例》内容,让商户树立诚信经营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对于符合条件的“三小”生产经营者,全部纳入登记备案管理。对于不按《条例》要求履行登记、备案手续的无证生产经营,以及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非法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病死畜禽肉和工业原料等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打击整顿。

登记监督严管理

我市“三小”行业数量较多,抓好“三小”行业监管是应有之义。《条例》规定,“三小”食品要根据条文规定,准备相应的证件和材料,及时申请登记备案。

“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在网上申请,小作坊负责人登录河南省食品小作坊申请事项登记平台,提交相关资料并打印,最后交至市行政服务大厅食药监窗口,7个工作日即可拿证。”蒋靖华说,“小作坊主要以生产批发食品为主,店主申请积极性较高,他们生产的食品如果想在网上销售,就必须申请这个证件。”

市食药监局分管食品流通工作的负责人韩立辉告诉记者,食品流通环节涉及的“三小”主要指小超市、小便利店,都属于小经营店类别,城区及各乡镇符合这类条件的商户都在积极申请证件,拿着《条例》规定的材料到市行政服务大厅食药监窗口办理即可,也是7个工作日发放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

“未出台《条例》前,很多小餐饮店申请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适用于规模较大的餐饮店。根据《条例》规定,小餐饮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到期后都要换成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演集镇食药监所所长胡超告诉记者。

采访当天,胡超带领该所执法人员到小餐饮店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查看其证照公示、店内环境卫生、餐具消毒、厨房规整、食材质量等情况,对每一项环节都做到细致严格指导。

发证登记、抽样检查!永城对小作坊、小摊点进行整治

在永兴街东段的杨记瓦罐煨汤馆,胡超为老板杨云送去了她刚申请更换的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杨云告诉记者,胡超及执法人员经常来店里督查,执法严格,服务也特别热情。

小餐饮也属于小经营店类别,全市的小餐饮数量大,到市行政服务大厅食药监窗口申请办理的商户较多。目前,全市已发放食品生产小作坊登记证26张,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854张(小超市、小便利店201张,小餐饮店653张)。

“三小”证件登记办理以后,各食药监所执法人员将在2个月内进行抽样检查,并根据掌握的实际情况安排日常监督检查,明确监管责任人和日常检查重点,建立监管档案,公开“三小”行业日常监督检查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执法人员运用多种方式积极宣传《条例》《通知》,让经营者熟知法律内容,做到懂法守法。

记者在此呼吁,“三小”行业规范整治只是一项治理措施,要想确保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只有经营者树立守法意识、依法依规经营,执法者严格执法、有效监管治理,消费者增强法律意识、积极参与监督,“三小”食品才能越来越规范、越来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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