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1 江西省划分为3市1区6县的3线城市,享有“月亮之都”之称

江西省划分为3市1区6县的3线城市,享有“月亮之都”之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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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江西省下辖市(地级),位于江西省西北部,地处东经113°54′—116°27′,北纬27°33′—29°06′之间。东境与南昌市接界,东南与抚州市为邻,南陲与吉安市及新余市毗连,西南与萍乡市接壤,北与九江市相邻,西北与湖南省的长沙市、岳阳市交界。

2016年末,宜春总面积18680.42平方千米;下辖1个区、6个县、代管3个县级市;常住人口553.25万;2016年,宜春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770.4亿元。境内以丘陵、山地为主,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四季分明。宜春有京九铁路、沪昆高铁、浙赣铁路交汇;赣粤、沪昆、大广等高速公路和320、105国道纵横交错,此外,还拥有宜春明月山机场。

宜春文化积淀厚重,自古被誉为“江南佳丽之地,文物昌盛之邦”,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堂邑候陈婴奉命来此筑城立治,因“城侧有泉,莹媚如春,饮之宜人”,故名宜春。唐初四杰王勃《滕王阁序》中的名句—“物华天宝,人杰地灵”,其人、其事、其物均典出宜春;唐代韩愈写下了“莫以宜春远,江山多胜游”的诗句;宋代理学家朱熹发出了“我行宜春野,四顾多奇山”的感叹。晋代田园诗鼻祖陶渊明、明代《天工开物》作者宋应星、现代物理学家吴有训、两届奥运会冠军杨文军都是宜春的代表。

宜春举办过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农民运动会、2009央视中秋晚会以及每年一度月亮文化节,享有“月亮之都”、“亚洲锂都”之称,先后获中国宜居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等称号。

江西省划分为3市1区6县的3线城市,享有“月亮之都”之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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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秦分天下为36郡,宜春市的区域范围隶属九江郡。 [3]

两汉时期隶属豫章郡。

三国吴宝鼎二年(267),置安成郡,宜春一带,分属豫章、安成两郡。

南朝梁大同二年(536)。设巴山郡,辖丰城一带。梁末,又设豫宁郡,辖奉新、靖安、铜鼓一带。是时,市域分属豫章、安成、巴山、豫宁4郡。 [3]

隋初,废郡置州,隋开皇十一年(591)置袁州(治所在宜春县)。其时,今袁州区及樟树市西部为袁州所辖,樟树市东部为吉州所辖,丰城市为抚州所辖,其余诸县及樟树市以北均为洪州所辖。隋炀帝大业初,改州为郡。洪州复为豫章郡,吉州复为庐陵郡,袁州改为宜春郡。几经反复唐乾元初又改郡为州。

唐代市域基本上分属洪、袁、吉3州。唐武德五年(622)曾设靖州(治所在高安)。辖高安、宜丰、上高、万载及樟树一部分。武德七年(624),改靖州为米州,旋又改米州为筠州。武德八年(625)筠州废,直到五代吴时,仍分属洪州、袁州、吉州。五代南唐昇元二年(938)、析高安、新淦县地置清江县,以萧滩(今临江镇)为县治。南唐保大十年(952),复设筠州。后周显德元年(954)洪州改为南昌府。分属袁州、筠州、吉州及南昌府。

北宋初南昌府复名洪州。宋淳化三年(992),增设临江军(治所在今樟树市临江镇),是时,则分属袁州、洪州、筠州和临江军。

南宋绍兴十三年(1143)改筠州为高安郡,绍兴十八年(1148)复为筠州。隆兴元年(1163)改洪州为隆兴府。宝庆元年(1225),改筠州为瑞州,是时,则分属袁州、瑞州、临江军和隆兴府。 [3]

元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改隆兴府、临江军、瑞州为隆兴路、临江路、瑞州路,隶属江西行省。于袁州设总管府,隶属湖南行省。至元十七年(1280)江西行省与泉州行省合并为福建行省,至元十九年(1282)复为江西行省。同年,升袁州总管府为袁州路,隶属江西行省。至元二十一年(1284)改隆兴路为龙兴路。是时,分属袁州、瑞州、临江、龙兴4路,均隶属江西行省。

明代,江西分设13府。宜春、万载属袁州府,清江属临江府,高安、上高、宜丰属瑞州府,丰城、奉新、靖安、铜鼓属南昌府。又分全省为5道,南昌、瑞州辖于南瑞道,袁州、临江辖于湖西道。

清初,沿明旧制。康熙后,江西省演变为4道,瑞州、袁州、临江3府隶瑞袁临道(道尹驻高安)。则仍分属袁州、瑞州、临江、南昌4府。 [3]

江西省划分为3市1区6县的3线城市,享有“月亮之都”之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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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革命后废府。民国三年(1914)划全省为4道,宜春、清江、万载、上高、宜丰、高安属庐陵道,奉新、靖安、铜鼓属浔阳道,丰城属豫章道。民国十五年(1926)取消道制,各县均直属于省。民国二十年(1931)夏,国民党陆海空军总司令部行营党政委员会将江西省有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根据地和游击区的县划分为9区,铜鼓、宜丰属第一区,宜春、万载属第二区。民国二十一年(1932)2月,分全省为13个行政区。丰城、高安、清江属第一区;奉新、靖安、铜鼓为第二区;宜春、万载、宜丰、上高属第八区。民国二十三年2月,又在省内设置8个特别区政治局。分划奉新、宜丰、铜鼓、修水4县地,设局于宜丰之找桥,分划万载、宜春、萍乡3县地,设局于宜春慈化,至民国二十四年(1935)4月撤销。民国二十四年(1935)4月,缩全省为8个行政区。奉新、靖安、铜鼓属第一区,宜春、万载、上高、宜丰、高安、清江、丰城属第二区。民国二十八年(1939)冬,又改全省为11个行政区。铜鼓属第一区(治所在铜鼓);宜春、万载、上高、宜丰、高安、清江属第二区(治所在萍乡);奉新、靖安属第十区(治所在奉新上富);丰城属第十一区(治所在丰城)。民国三十一年(1942)8月,又缩改全省为9个行政区。丰城、高安、清江属第一区(治所在丰城);宜春、万载、上高、宜丰、铜鼓属第二区(治所在宜春);奉新、靖安属第九区(治所在武宁)。

1949年6月15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南昌分区成立,辖南昌、丰城、新建、高安、清江、新淦、进贤(8月从贵溪分区划入)、奉新、安义、靖安(9月从九江分区划入)10县。7月10日,江西省人民政府袁州分区成立,辖宜春、萍乡、分宜、新喻、万载、上高、宜丰、铜鼓8县。

1951年,分别改称南昌专区、袁州专区。

1952年9月12日,袁州专区并入南昌区,专员公署设于南昌市环湖路,新淦划入吉安区,领17县。

1958年9月,南昌、新建县入南昌市,同年12月20日南昌专员公署改设于宜春县城。

1959年1月,更名宜春专员公署,领15县。后进贤、萍乡、新余、分宜、安义等县相继划出。

1978年7月,改设宜春地区行政公署,属省派出机构。

1979年划宜春县城区设宜春市。

1985年并宜春县入宜春市。

1988年撤丰城县设丰城市,撤清江县设樟树市。

1993年撤高安县设高安市。至此,宜春地区共辖4市6县。

2000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撤消宜春地区,改设宜春市,改原县级宜春市为袁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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