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6 浙江蓮都:陽光票決制的“黃泥墩經驗”,讓村民代表真正代表村民

——浙江省麗水市蓮都區推廣“黃泥墩經驗”,加強基層社會治理

(來源:中國經濟導報-中國發展網;許靖、沈繼平、記者沈貞海 浙江蓮都電)

“從舉手表決,到制度表決。”位於浙江省麗水市蓮都區黃村鄉的黃泥墩村,從2014年至今,通過陽光票決製表決的村級重大事務共70餘項,各項事務票決贊成率高達97%,村民知曉率高達98%,滿意率達90%以上,得到本村黨員群眾的高度認可和支持,在項目推進中沒有發生一起上訪、阻礙和群體性事件。

浙江蓮都:陽光票決制的“黃泥墩經驗”,讓村民代表真正代表村民

蓮都區推廣“黃泥墩經驗”現場會。沈繼平 攝

中國經濟導報記者從8月24日舉行的蓮都區推廣“黃泥墩經驗”現場會上獲悉,蓮都區將著力推廣“黃泥墩經驗”,加強基層社會治理。

隨著近年來農村改革的不斷深入和農村社會的快速發展,農民群眾要求參與村政事務管理的意識日益增強,村級重大事務民主票決制對於規範村級組織運行權力、完善議事決策機制,無疑是一種進步的、積極的做法。

作為一項工作創新,黃泥墩村村委班子團結,凝聚力、戰鬥力強,為省級民主法治村,有較好的工作基礎,因此,確定在黃泥墩村試點推行村級重大事務民主票決制,黃泥墩村由此成為全市首個推行此項工作的村。

浙江蓮都:陽光票決制的“黃泥墩經驗”,讓村民代表真正代表村民

現場觀摩蓮都區黃泥墩村第十一屆村民代表大會第九次會議陽光票決流程。沈繼平 攝

“黃泥墩經驗”由此應運而生:“黃泥墩經驗”是該村經過多年探索實踐形成的,“以黨建為引領、以陽光票決為核心、以民主法制村創建為載體、以鄉賢智囊團為支撐”的“三治整合”基層社會治理經驗。

陽光票決制是“黃泥墩經驗”的核心內容,在加強黨的領導,拓寬群眾民主監督渠道、提升村級決策科學性、密切黨群關係、推進鄉村振興等方面,都具有積極的作用。

浙江蓮都:陽光票決制的“黃泥墩經驗”,讓村民代表真正代表村民

在黨建引領下,陽光票決成為黃泥墩村基層社會治理的有效助力。中國經濟導報 記者沈貞海 攝

據瞭解,在黃泥墩村,如下事項要進行票決:

村集體經濟所得收益的使用;本村享受誤工補貼的人員及補貼標準;本村公益事業的興辦和籌資籌勞方案及建設承包方案;土地承包經營方案;村集體經濟項目的立項、承包方案;徵地補償費的使用、分配方案;以借貸、租賃或者其他方式處置村集體財產;村低收入戶、困難戶、救濟對象的評定;涉及村集體和村民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項的決定;村規民約的修訂草案;村莊建設規劃;經濟合作社股民認定;需要決議的其他村級重大事項。

中國經濟導報記者在蓮都區舉行的推廣“黃泥墩經驗”現場會上獲悉,接下來,蓮都區將在全區範圍內進行“黃泥墩經驗”的推廣,在全區實行村級事務陽光票決制,進一步提升該區鄉村治理水平,打造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基層社會治理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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蓮都區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胡偉華(中)調研、考察黃泥墩村陽光票決工作。中國經濟導報 記者沈貞海 攝

蓮都區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胡偉華在接受中國經濟導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監督看得見,權力管得住,村民做得主,發展好又快”, “黃泥墩經驗”,使農村基層管理更加民主化、法治化、規範化,力促社會和諧穩定。讓“村民代表”真正代表村民。

麗水市委常委、蓮都區委書記杜興林表示,“黃泥墩經驗”經過了時間和群眾的檢驗,是蓮都區加強基層社會治理的具體探索和創新實踐。推廣“黃泥墩經驗”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推廣“黃泥墩經驗”體現的是高站位、踐行的是人民性、彰顯的是和諧觀。

杜興林強調,“黃泥墩經驗”的核心內容是陽光票決制。陽光票決制在規範村級“小微權力”與推行“陽光村務”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主要體現在三個“變”:決策主體變“少數決定”為“多數議定”、決策方式變“舉手表決”為“自主票決”、決策程序變“閉門決策”為“開放決策”。

浙江蓮都:陽光票決制的“黃泥墩經驗”,讓村民代表真正代表村民

蓮都區黃泥墩村第十一屆村民代表大會第九次會議陽光票決現場。沈繼平 攝

對於推廣“黃泥墩經驗”,杜興林要求必須重點把握好“組織與群眾、自治與法治、民主與集中、形式與內容、公正和效率、決策與執行”這六對關係,確保各鄉鎮、街道推廣陽光票決制的行政村數量佔比,2018年底前達到40%以上、2019年底前達到70%以上,逐步實現全覆蓋,有效提升鄉村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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